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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询价函各报价单位:我司拟以挂网公开询价采购方式选定公司雇主责任险服务单位,请按以下要求进行报价。一、采购一览表名称人数备注雇主责任险50相关要求见附件一保险期限为1年,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协议自动续期一年,以此类推,但累计保险时长最长不超过三年。双方可根据市场因素及需求变动情况,随时协商增补、变更相关条款,经采购单位法务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书面手续。二、相关要求1、报价含6%税费、人员差旅费等涉及本次保险所有费用;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万元/人,伤残、死亡赔偿限额120万元/人;3、投标单位资质: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
2、证;2)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如投标人不是省公司的,需由省公司授权);3)投标人须在XX市具有分支机构;4)近三年具有一个或以上同类或类似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5)投标人承诺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提供承诺文件);3、投标单位需提供材料:1)、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4)、省公司授权文件(复印件)(如有)5)、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5、付款方式:保单开具后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全额支付;8、本次报价采取一次报价,询价小组综合评审后,选取有效最低价中标;9、投标单位须将上述要求提供
3、的证明文件或材料做成电子版标书(须签章)。三、投标单位电子标书要求1、报价单以询价函格式为准(报价单详见附件二,不按要求视为无效报价),投标人须对询价函要求作明确应答;电子标书须包含所有响应材料,响应材料须加盖公章。2、电子标书请按照上述要求上传至优质采电子采购平台(投标单位附件栏);四、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二。二二年八月二日附件-、服务清单及技术商务要求/保险方案一、服务清单参保人数约51人,具体从事工作类型及分布如下表:序号人数备注110人不涉及强电220V以上作业和不超过6米的高处作业240人涉及强电220V以上作业和超过6米的高处作业二、服务要求1、中标后,提供本项目服务、
4、理赔专责人员(例如项目负责人、日常服务人员、当地服务人员、理赔专责人员等)的相关资料(包括工作资历、专业背景、大案处理经验),提供本项目拟选用公估人的公司资质、公估人员的相关资历证明(经双方同意,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估损金额超过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相应金额时,可以指定双方认可的有合法执业资格的机构作为公估人,公估费用由保险人承担)。2、索赔资料收取完毕后理赔部要向被保险人出具书面的资料收取回执,回执内容包括确认索赔资料全部收取完毕以及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核定事故损失;3、保证被保险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根据投保方的通知及时签订保险单。4、应设有24小时全天报案服务电话,并设专人受理接、
5、报案及索赔。5、在接到投保方的出险报案后,应及时直接派人前去或委托当地本系统保险机构查看,并派专人协助投保人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6、保险人应向被保险人提供书面的出险索赔程序,保险知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7、协助投保方做好对投保经办人的廉政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投保方提供回扣。8、中标后,保险人必须按规定时限签发保单。若发现承保人不按此规定执行,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公司保险资格且投保方并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和经济上的后果。9、保险合同中的基本条款以投标公司报备的为准。10、保险机构及保险中介机构从事招投标业务,应遵守保险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大型商业保险及各类招投标业务
6、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7)43号)和安徽省大型商业保险及招投标业务规范等监管规定。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保险机构和保险经纪机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或采取其他相应监管措施;对于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三、保险方案被保险人保险期限保单出具后1年保障对象及人数详见服务清单。报价投标人在报价时按职业类别分类报价。保障范围(一)、主险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其雇佣期间因下列情形所致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
7、原因受到事故伤害;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4、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9、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附
8、加条款:1 .被保险人员更换条款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有权免费更换部分具体投保人员,更换率不低于30%2 .恶劣天气条款兹经双方同意,被保险人的任何雇员应被保险人的要求出勤,因恶劣天气原因遭受意外而致受伤或死亡,此种受伤或死亡在保单中应视为在受雇过程中发生。3 .伤残等级赔付条款若被保险人雇员所受之伤残不符合主条款“雇主责任险赔偿金额表”所列的任何一项,应按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鉴定书,并对照国家发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06)(以下称伤残鉴定标准)确定伤残等级而支付相应赔偿金。相应的赔偿限额为该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下列“伤残等级赔偿限额比例表”的比例乘以每人
9、伤残最高赔偿限额所得金额。伤残等级赔偿限额比例表伤残等级比例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伤残项目对应伤残鉴定标准两项者,如果两项不同级,以级别高者为伤残等级,如果两项同级,以该级别的上一等级为伤残等级;伤残项目对应伤残鉴定标准三项以上者(含三项),以该等级中的最高级别的上一等级为伤残等级。但无论如何,伤残等级不得高于上表中所规定的一级。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万元/人,伤残、死亡赔偿限额120万元/人司法管辖中国境内地域范围中国境内相对免赔额无备注1 .保险事故发生时所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中列
10、明的工伤或视为工伤情形,均为雇主责任。2 .采用记名承保方式,理赔时,被保险人应提供劳动合同或者相类的证据证明受伤员工的雇员身份。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员工、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徒工、退休反聘人员、实习生等所有与被保险人有事实雇佣关系的雇员。3 .无论是否与保险单其它内容相抵触,该保险是基本保险。如果保险单负责赔偿损失、费用或责任时,如有其它保障相同的保险存在时:(1)死亡、残疾:针对死亡、残疾,保单不进行比例分摊赔偿;(2)医疗相关费用:被保险人自愿向其他保险计划索赔的,保单保险公司同意,在浏览所有单据原件后,自行保留复印件,并根据复印件以及其他保险计划的赔款金额确定书,对不足部分进行理赔。被保险人向保单保险公司索赔的,保单保险公司留存单据原件,按照保险责任进行赔付。附件二、采购报价书名称人数单价总报价(元)雇主责任险50(其中A类人员10人,B类人员40人)按类别分别报价服务期保险期限一年是否完全响应询价文件要求注:1、报价单不得有空全部必填,否则视为无效报价;2、供应商须按照附件一要求,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表。投标单位(盖章):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