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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4中国中化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落实国家应急管理部2023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和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巩固2022年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成效,有效防控高危细分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思路和目标持续以提升高危细分领域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核心,坚持重点治理、因企施策,深化组合治理措施,健全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每年开展硝酸铁和硝化企业安全风险专项核查,视情选定其它细分领域开展安全风险专项核查。2023年公司完成硝酸锭、硝化企业安全风险专项核查,丁二烯企业“回头看”及液氯、氯乙
2、烯、过氧化企业和液化烧储罐区安全风险专项治理。二、工作任务(一)深化硝酸铁、硝化企业安全风险专项排查。1.企业自查。硝酸锭企业(硝酸锭生产企业、硝基复合肥生产企业和使用硝酸锭的化工企业)和硝化企业按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开展自查,形成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对照前期专家指导服务交办的问题逐条评估整改效果,形成自评报告(2023年3月底前完成)。2 .专业公司、直管单位核查。有关专业公司、直管单位组织专家指导服务组,对所有硝酸铁和硝化企业自查自评情况开展全覆盖核查,结合企业自查情况,对所有硝酸核企业和未使用微通道、管式反应器技术的硝化企业开展专项督导核查,全面评估问题
3、整改情况。硝酸锭企业重点核查储存设施安全管理情况和外部安全距离评估中提出的安全风险削减措施落实情况,硝化企业重点核查反应风险评估报告建议措施和自动化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完善“两个清单”,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并实施分类整治(硝酸锭企业专业公司、直管单位核查于2023年4月底前完成,硝化企业专业公司、直管单位核查于5月15日前完成,并将完成情况总结报送公司HSE部)。3 .公司督查。公司HSE部将结合HSE督查工作,对有关企业自查和专业公司、直管单位核查情况进行检查,全面评估问题整改情况(2023年5月底前完成)。(二)完成丁二烯企业“回头看”。1.企业自查。按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开展自查,
4、形成“两个清单”;对照前期专家指导服务交办的问题逐条评估整改效果,形成自评报告(2023年3月底前完成)。4 .专业公司、直管单位核查。有关专业公司、直管单位组织专家对所属企业自查情况开展核查和指导,督促企业按照“两个清单”,及时整改问题隐患(2023年5月底前完成)。5 .公司督查。公司HSE部将结合HSE督查工作,对有关企业自查和专业公司、直管单位核查情况进行检查,全面评估问题整改情况(2023年6月底前完成)。(三)开展液氯和氯乙烯(带气柜)生产企业、过氧化企业、液化烧储罐区安全风险专项治理。1.液氯和氯乙烯(带气柜)生产企业、过氧化企业安全风险专项治理。一是企业自查。按照安全风险隐患排
5、查指南开展自查,形成“两个清单”(2023年5月底前完成)。二是专业公司、直管单位核查。有关专业公司、直管单位组织专家,结合企业自查情况,对企业开展专项核查,督促企业完善“两个清单”,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并对有关企业实施分类整治(2023年7月底前完成)。三是公司督查。公司将结合HSE督查工作安排,组织专家,结合企业自查和专业公司、直管单位核查情况,严格复核液氯和氯乙烯储存场所、过氧化工艺安全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2023年9月底前完成)。6 .液化浸储罐区安全风险专项治理。一是自查评估。有关企业按照液化烧储罐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完成自查评估,确定安全风险等级(高、较高、一般和较低安全风险),
6、录入危险化学品登记系统,形成液化烧储罐安全风险评估台账(2023年5月底前完成)。二是深度评估。有关专业公司、直管单位在企业自评结果基础上,组织专家开展深度评估,按照液化烧储罐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核定液化煌储罐区安全风险等级,督促有关企业建立“一罐区一策”整改方案(2023年6月底前完成)。三是分类整治。各有关企业按照“一罐区一策”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整治:经评估,液化烧储罐区存在无法整改的重大风险隐患的,依法依规淘汰退出;评估为高安全风险的,督促企业立即完善安全、设备和工艺等管理措施,改造自动化控制、监测监控设施,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停产整顿;评估为较高安全风险的,督促企业限期落实必
7、要安全管控措施;评估为一般安全风险的,督促企业落实常态化管控措施,结合检维修计划整改。有关专业公司、直管单位应组织专家对企业整改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按整改方案时限完成)。四是公司督查。公司HSE部结合督查工作安排,组织对所属高安全风险和较高安全风险液化烧储罐区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2023年9月底前完成)。(四)完善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有关专业公司、直管单位、企业要组织学习硝酸铁、硝化、光气、氟化、有机硅多晶硅、苯乙烯、丁二烯、重氮化企业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有关企业对照指南,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全员参加的常态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公
8、司将结合HSE督查工作对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协调。各有关专业公司、直管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工作专班,压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二)强化责任落实。有关企业应建立主要负责人组织、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企业自查、隐患整改等工作要求,确保整治任务全面完成。专业公司、直管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组织核查验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坚决予以停产整改。(三)加强督导协调。坚持专项治理调度机制,各专业公司、直管单位建立隐患问题整改工作跟踪督办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跟踪督办,隐患问题整改情况通过HSE信息系统及时报送。联系人:邢立强,010-59569179,xingliq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