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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环发(2000)38号各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根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下列简称“验收监测”)由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站负责组织实施。二、在规定的试生产期,承担验收监测任务的环境监测站在同意建设单位的书面委托后,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开展监测工作。三、负责组织实施验收监测的环境监测站受建设单位委托提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提供的验收监测数据与验收监测报告(表)结论
2、负责。四、对应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建设项目,应先编制验收监测方案,验收监测方案应经负责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五、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项目,应在完成现场监测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表的项目,应在进行现场监测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六、工业生产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保证的验收监测工况条件为:试生产阶段工况稳固、生产负荷达75%以上(国家、地方排放标准对生产负荷有规定的按标准执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对在规定的试生产期,生产负荷无法在短期内调整达到75%以上的,应分阶段开展验收检
3、查或者监测。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分期委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站对已完工的工程与设备进行验收监测。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收赛按有关规定执行。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二C)OC)年二月二十二日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为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保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质量,在多年试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局环监(1995)335号)的基础上,现就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制定本验收
4、监测技术要求。本技术要求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替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试行)中的有关技术规定。本技术要求与未来国家制定的有关标准中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规定有不符之处,按国家新颁布的标准执行。第一部分总则1 .范围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下列简称验收监测)的原则、根据、内容、执行标准选择、采样与分析方法等通常要求。本技术要求适用建设项目的验收监测,从事放射性物质生产或者以放射性物质为生产原料及排放具有放射性物质的核工业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可参照执行。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技术要求中引用而构成本技术要求的条文,与
5、本技术要求同效。HJ/T2.1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4-1995环境影响评价声评价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WPB3-1999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1996水泥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996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1996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HJ/T18-1996小型焚烧炉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4286-83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4-85海洋石油开发
6、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GB14374-93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470.13-93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WPB2-1999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WPBx-1999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95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5085-9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525-90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
7、准GB966088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l1339-89城市港口及江河两岸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8702-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HZBl-199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097-97海水水质标准GB11607-89渔业水质标准GB5084-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T14848-1993地下水质量标准GB15618-1996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3015-91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操纵标准今后根据国家对环境保护与污染物操纵新要求制定的新环境质量标准与污染物排放或者污染操纵标准,一经批准,相应时间的版本也应在作为引用标
8、准使用。3 .定义3.1 环境保护设施:3.1.1 建设项目为自身污染物达标排放或者满足污染物总量操纵的要求而务必采取的治理措施。要紧包含下列方面的设施、装置、设备:a.专用于环境、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b.既是生产工艺中的一个环节,同时又具有环境保护功能;c.用于污染物回收与综合利用;d.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测工作配套;e.用于防止潜在突发性污染事故。3.1.2 建设项目为保护其影响的生态环境而务必采取的环境保护工程措施包含: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3.1.3 建设项目为满足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对原有污染物一并治理的要求与为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操纵要求而承担的区域环境污染综合整
9、治与区域污染物排放削减中的污染治理工作而建设的污染治理设施。3.2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管理、运行及其效果与污染物排放情况全面的检查与测试。3.3 验收监测执行标准:指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所根据的标准,作为判定建设项目能否达标排放的标准,是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根据。3.4 验收监测参照标准:这里所指参照标准为建设项目投产时的国家与地方现行标准与参照执行的其他标准,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及企业污染防治整改提供的判定标准。验收监测参照标准通常不作为竣工验收的根据。4 .验收监测通常工作程序、结果及结果报告形式4.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分
10、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因所在地区已进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而编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时编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但监测内容较多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收集有关的技术资料、现场勘察、编制验收监测方案、进行现场监测,以验收监测报告形式报告监测结果。4.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分类,编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时验收监测内容比较简单的建设项目,通过收集有关的技术资料、现场勘察、进行现场监测、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表形式报告监测结果。4.3 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只对有一定污染物排放规模与按要求应设有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的污染源进行监测,以建设项目
11、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表形式报告检查结果。5 .验收监测方案编制的基本要求验收监测方案应包含下列内容:5.1 简述内容:任务由来、根据,特别要阐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结论意见、环保计策、措施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文件的要求;5.2 建设项目工程实施概况:工程基本情况,生产过程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流程,环保设施建设及其试运行情况;5.3 验收监测执行标准:列出应执行的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名称、标准编号、标准等级与限值,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中的特殊限值要求,初步设计(环保篇)中的环保设施设计指标或者要求等;5.4 验收监测的内容:按废水、废气、噪声与固废等分类,全面简要
12、地说明监测因子、频次、断面或者点位的布设情况,附示意图;采样、监测分析方法;验收监测的质量操纵措施;5.5 现场监测操作安全注意事项(必要时针对工厂实际情况制定);5.6 对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检查的内容。6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6.1 验收监测报告应充分如实地反映现场检查与现场监测的实际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应进行必要与符合实际的分析。对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与总量操纵的达标情况与检查情况等给出明确的结论与进行必要的描述。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6.2 验收监测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除包含5.1-5.4的内容外,还应包含下列内容:6.2.1 验收监测进行情况;1.1.1 2.2监
13、测期间工况;6.2.3 质量保证与质量操纵结果;6.2.4 验收监测的结果及与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与设计指标分析评价;6.2.5 出现超标或者不符合设计指标要求时的原因分析;6.2.6 国家规定总量操纵污染物的排放情况;6.2.7 环境管理检查结果;6.2.8 验收监测结论与建议;6.2.9 必要的质控数据表,监测数据表与其他有关图表等应作为报告的附录;6.2.10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见附录三。7.验收监测1 .1验收监测要紧工作内容验收监测是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行及其效果、“三废”处理与综合利用、污染物排放、环境管理等情况的全面检查与测试,要紧包含内容:a.对
14、设施建设、运行及管理情况检查;b.设施运行效率测试;c.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与排放总量等)达标排放测试;d.设施建设后,排放污染物对环境影响的检测*。具体建设项目的监测内容应根据其所涉及的具体项目进行确定。7 .1.1环境保护检查a.建设项目执行国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制度”的情况;b.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登记表”中污染物防治与生态保护要求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文件中批复内容的实施情况;C.环保设施运行情况与效果;d.“三废”处理与综合利用情况;e.环境保护管理与监测工作情况,包含:环保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监测计划与仪器设备、环保管理规章制度等;f.事故
15、风险的环保应急计划,包含配备、防范措施,应急处置等*;g.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h.周边区域环境概况*;i.生态保护措施实施效果*。7.1.2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率测试对涉及下列领域的环境保护设施或者设备均应进行运行效率监测:a.各类废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b.各类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c.工业固(液)体废物处理设备的处理效率等;d.用于处理其他污染物的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7.1.3污染物达标排放检测对涉及下列领域的污染物均应进行达标排放监测a.排放到环境中的废水;b.排放到环境中的各类废气;c.排放到环境中的各类有毒有害工业固(液)体废物及其浸出液;d.厂界噪声(必要时测定噪声源);e.建设项目的无组织排放;f.国家规定总量操纵污染物的排放总量。7. 1.4环境影响检测*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对环境影响的检测,要紧针对“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批复中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要求。检测以建设项目投运后,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能否达到相应环境功能区所要求的环境质量标准,要紧考虑下列几方面:a.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环境地表水、地下水与海水质量;b.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环境空气质量;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