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账户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351075 上传时间:2023-08-05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9.9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账户管理办法.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银行账户管理办法1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为规范XX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或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维护公司整体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Q2引用标准3术语和缩略语本办法所指银行账户,是指XX和各子公司在银行或金融机构开立的用于资金往来的各类账户,包括银行结算账户、银行卡账户及社保卡账户等。4管理职责4.1 财务评价部负责制定本管理办法;负责银行账户相关申请的审核。4.2 各子公司应根据本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银行账户管理细则,以规范其银行账户管理。5控制程序5.1XX账户管理原则未经财

2、务评价部批准,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开立和撤销公司发布日期2实施日期:银行账户。5.1.1 新开立银行账户原则上限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财务公司。但发生上述银行承接能力范围之外或因业务需要需设立专户的情况,如按投标文件规定需在指定银行开立专户或农民工保证金户的,在上述银行无法满足实际业务的情况下,可根据要求在上述银行之外开立相关账户。此外,在上述银行之外的银行及金融机构发生贷款的,因贷款资金受托支付等监管要求需要,可同步开立银行存款账户。该银行存款账户与贷款账户并存,在银行贷款清偿完毕后需同步办理银行账户的销户手续。原则要求在财务公司可直连银行名单内选择开户。对于

3、直连银行名单内的新增开户,开立后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财务公司办理账户的银企直连。5.1.2公司应按照业务驱动、按需使用的原则,基于银行承接业务的能力及收费和服务标准,确定各项业务的主账户及备选账户。同时,应定期对存量银行账户进行梳理与调整,将不符合要求的账户及时进行清理。5.2 子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原则各子公司开立银行账户前须通过联络件方式将子公司开户备案表(见附件1901)上报XX财务评价部,XX财务评价部经办人员初步审核后,报XX总经理审批,XX财务评价部再以联络件方式将子公司开户备案表流转到一级管理单位财务部,审批后方可办理开户手续。5.3 银行账户的开立5.3.1业务部门根据业务情况需要

4、,向财务评价部提交开户申请,报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方能开户。5.3.2银行账户开立后,财务评价部向宝武运营共享服务中心马鞍山区域分中心(以下简称财务共享中心)提交新增账户信息表,财务共享中心对账户信息编制银行代码,并在会计核算系统中添加该账发布日期:实施日期:户,并对账户信息进行备案。5. 3.3账户使用业务部门应及时跟进账户使用情况,在业务完成后及时向财务评价部提交销户报告。5.4 银行账户的撤销账户撤销后,财务评价部向财务共享中心提交注销账户申请,财务共享中心在会计核算系统中停用该账户,并进行销户备案处理。5.5 银行账户印鉴章的管理5.5.1银行账户印鉴章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刻制。5.5.2财务评价部是公司财务印鉴章的保管部门。5.5.3不同印鉴章必须分开管理。6附则6.1 本办法由财务评价部负责解释。6.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7附件1901子公司开户备案表8文件变更记录XX(管理)文件修改变更记录文件编号:W0018修订部门:财务评价部序号更改原因修改后版本号修改人修改日期主要更改内容拟稿:日期:审核:日期:1901子公司开户备案表申请单位(全称):所在国家(地区):开户银行(全称):开户币种:账户用途:已有账户总数:其中名单内账户总数:开户原因:一级管理单位财务部意见:集团财务部意见:申请日期:一级管理单位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