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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O目的确保项目安全和正常使用功能。2.0范围公司承担服务范围内的专业部分承接查验,如当地已成立城市公司,则相关职能由城市公司对应的部门承担,总部予以协助。3.0职责3.1 运营保障部、行政人事部负责指导物业承接查验,并负责提供技术支持。3.2 运营保障部负责物业承接查验的具体实施工作。3.3 各项目档案管理员与发展商(或业主委员会)进行项目资料移交工作,并做好项目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1.1.2 4运营保障部及项目负责人负责承接查验过程中遗留问题的跟踪处理。4.0程序4.1 资料移交对于接管其他物业公司的项目时,应在专业公司验收项目的同时,移交项目资料给专业公司;对于新接管的项目,发展商在相关
2、资料报交档案馆的同时,移交一份给专业服务公司存档。4.1.1 产权资料4.1. 2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资料4.1.3专业技术资料4.2 承接查验4. 2.1发展商(业主委员会)通知专业公司承接查验。1.1.3 2.2专业公司按4.1及4.2进行核对,具备条件的应在10日内签发验收复函并约定验收时间。1.1.4 对初步检验中发现的问题,约定期限由移交人负责整改,并商定时间复验。1.1.5 经复验移交人对初检中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毕(或双方认可解决方法),专业公司应在7日签署验收合格、同意接管凭证。1.1.6 对于新项目的接管,在签署验收合格、同意接管凭证时,应向发展商说明:经初验同意接管的项目,不等于项目质量完全符合国家及设计标准的要求,发展商也不能排除应承担的整改质量缺陷的责任。在保修期结束时,应在取得专业公司认可后才能向施工单位支付保修金。5.O相关文件与记录表格5.1 管理手册5.2 承接查验记录5.3 资料移交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