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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工信部电子五所增城总部新区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为依法实施工信部电子五所增城总部新区项目二期水土保 持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 条例的相关规定,告知如下:一、请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 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 时”制度。二、请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项施工活 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 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 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 流失。三、鼓励自行或者委托相应机构对水土流失进行监测。未开 展
2、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应做好水土保持设施施工方面的文字、 图片记录工作,作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依据之一。四、本方案属于补充编报,该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开工, 计划2023年12月完工,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作为下阶段开展水 土保持工作的主要依据。五、如项目建设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 持方案,报我局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 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当在弃渣 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六、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你司应对水土保持设施 进行自主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 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七、请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 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你司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如违反上述告知事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报:广州市水务局。抄送:朱村街道办,广州柳临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办公室2022年3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