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质量控制与评价基本标准3-16-1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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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美容质量控制与评价基本标准为加强医疗美容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美容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就医者合法权益,根据卫生健康委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标准。一、工作目标在卫生健康委医政处及医院发展中心的领导下,由医学美容质量控制中心(下简称医美质控中心)牵头,组织医学美容质控专家委员会成员对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医疗美容科(室)、市属民营医美机构相关工作进行督查考核,逐步提高质控对象医疗美容专业的管理水平,在病历质量、医疗安全、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等方面实现同质化管理,促进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美容专业的健康发展。二、医疗美容质量控制督查流程及标准(一)督查范围对全市设置医疗美容科的二级

2、及以上公立医院、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发证的民营医美机构(含美容医院、医疗美容门诊部及医疗美容诊所)实行业务指导,质量监督、考核和评估。(二)督查人员组成由医学美容质量控制中心批准及授权的,具有美容主诊医生资质的高级职称专家、主治医师、药学人员、院感人员组成医疗美容质量控制督导检查小组(下简称医美质控督查小组),按照区(市)、区域质控管理需求开展工作。(三)督查周期及方式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总体安排,由医美质控中心牵头,每半年开展一次常态化检查或重点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由医美质控督查小组按照分工,负责对区域内医美机构进行医疗美容质量控制的现场督查,一般可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医患访

3、谈、现场笔试、实操考核、调取数据等方式。(四)督查内容1 .依据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设置标准(见附件1),对距离审批时间超过5年的医美机构在机构设置、科室设置、人员配置、硬件配备等方面进行核查,并据实填报复核表(见附件2),以便及时发现存在否决指标的质控对象(见附件3)。2 .围绕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规章制度落实、质控管理、人员培训与技术准入、围术期管理、医疗文书、特殊药品管理、医疗安全、院感管理、患者权益与隐私保护等方面进行督查(见附件4)。上述检查内容根据每年医美质控中心重点工作计划情况,采取部分侧重检查和专项检查的形式,拟通过几个周期的督查,覆盖全部督查工作内容。三、医疗美

4、容质量控制督查反馈医美质控督查小组成员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现场及时反馈,相关检查资料由组长及质控对象相关人员签字后上报医美质控中心。督查考核采取边督查、边考核、边整改的办法,重点加强薄弱环节的整改,质控对象应根据提出的意见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并由医美质控督查小组在1月内进行复查。督查考核结果将反馈卫生健康委医政处及医院发展中心,对于存在否决指标的质控对象,将转交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各质控对象的工作数据将汇总成为全市医疗美容专业的大数据库,为质控工作提供依据。四、其他事项本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医美质控中心负责解释及修订事宜。附件:1.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设置标准2

5、.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资质复核表3 .医疗美容机构评价标准一一否决指标4 .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质控督查表附件1: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设置标准一、机构设置要求1.美容医院:住院床位总数20张以上,美容治疗床12张以上,牙科综合治疗椅4台以上。2 .医疗美容门诊部: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床4张,手术床位2台,牙科综合治疗椅2张,观察床位2张。3 .医疗美容诊所: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床2张,或手术床1张及观察床1张,或牙科综合治疗椅1张。4 .医疗美容科(室):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床4张,手术床1张,牙科综合治疗椅1张,观察床1张。二、科室设置要求1 .美容医院:(1)临床科室:至

6、少设有美容咨询设计室、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美容治疗室、麻醉科。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技工室、消毒供应室、病案资料室。2 .医疗美容门诊部: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咨询室、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可设置美容中医科、美容治疗室。(2)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化验室、手术室。3 .医疗美容诊所:临床科室: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4科目中不超过2个科目。(2)医技科室:根据开设的科目,设置相应的医技科室。其他要求:美容外科至少设有手术室、治疗室、观察室;美容牙科至少设有诊疗室;美容皮肤科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室;美容中医科至少设有

7、中医美容治疗室。4 .医疗美容科(室):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咨询室、美容治疗室。在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4个科目中至少设2个科目。5 2)医技科室可与医疗机构共用。三、人员配置要求(一)医疗美容服务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医疗美容项目必须由主诊医师负责或在其指导下实施。负责实施医疗整形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 .必须具有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 .必须具有符合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及相关专业培训或进修。3 .未取得主诊医师资格的执业医师,可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整形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

8、(二)从事医疗整形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 .执业护士必须具有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核发有效的执业证书。2 .必须具有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及相关专业培训或进修。(三)不同机构人员配置标准1.美容医院:每床(椅)至少配备1.03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每床(椅)至少配备0.4名护士。至少有6名具有相关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至少2名主管护师资格以上的护士。(4)每科至少有1名本专业的具有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2.医疗美容门诊部每台手术床应至少配备2.4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每张观察床、牙科综合治疗椅至少配备L03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和0.

9、4名护士。至少有5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1名具有护师资格以上的护士。(4)每科目至少有1名本专业的具有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3.医疗美容诊所:每一科目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1名护士。4.医疗美容科(室)每台手术床配备2.4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每张观察床、牙科综合治疗椅配备L03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和0.4名护士。(3)每科目至少有1名本专业的具有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1名具有护师资格以上的护士。四、建筑与设备配备要求1.美容医疗机构的建筑要求按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执行。2.美容

10、特殊设备配备要求美容医院:配备呼吸机、心电监护仪、自动血压监测仪、电动吸引器、体外除颤器、麻醉机、吸脂机、无影灯、紫外线消毒灯、高压蒸气灭菌设备、器械柜、美容外科手术相应的手术器械、X光机及暗室成套设备、喷砂洁牙器、光固化治疗机、正颌外科器械、X光牙片机、银汞搅拌机、技工设备、口腔全景X光机、牙科必备的消毒设备、电凝器、激光机、电子治疗机、皮肤磨削机、离子喷雾器、文眉机、皮肤测试仪、超声波美容治疗机、多功能健胸治疗机、恒温培养箱、电冰箱、洗衣机、消毒柜、检验科需要的配套设备及具有上网功能的计算机等,并需配备齐全有效的抢救盒和抢救车。医疗美容门诊部:配备手术床和成套美容外科手术器械、无影灯、紫外

11、线消毒灯、高压蒸气灭菌设备、电凝器、电动吸引器、离子喷雾器、多功能美容仪、皮肤磨削机、文眉机、激光治疗机、电冰箱、消毒柜、牙科必备的消毒设备、具有上网功能的计算机等,并需配备齐全有效的抢救盒和抢救车。医疗美容诊所:美容外科配备手术床及相应成套美容外科器械、消毒柜、吸引器、无影灯、紫外线消毒灯、电凝器、高压蒸气灭菌设备等。美容皮肤科配备皮肤磨削机、离子喷雾器、多功能美容仪、激光机或电子治疗机、超声波、治疗仪、消毒柜、文眉机、高压蒸气灭菌设备。美容牙科配备消毒柜、牙科必备的消毒设备、高压蒸气灭菌设备等,并需配备齐全有效的抢救盒。(4)医疗美容科(室):美容外科配备手术床和相应的成套美容外科手术器械

12、、电凝器、吸引器、紫外线消毒灯、无影灯、必备的消毒灭菌设备等。美容皮肤科配备离子喷雾器、多功能美容仪、皮肤磨削机、文眉机、激光治疗机、必备的消毒灭菌设备等。美容牙科配备牙科必备消毒设备、电冰箱等,并需配备齐全有效的抢救盒。五、依法执业监管1 .医疗整形美容机构开诊场所必须悬挂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 .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医疗美容服务。3 .各级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使用的医用材料、设备须经有关部门批准。4 .严格执行有关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遵守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程。附件2: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资质复核表督查人员签字:

13、质控对象签字:复核时间:年月日基本情况医院名称:口美容医院口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美容诊所口医疗美容科(室)服务方式:口门诊口住院(床位数张)口其他明示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口是否卫生技术人员总数:执业医师:其中(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助理执业医师:中医师:执业护士:其中护师以上:其他卫生技术人员:设置方式:口独立成院口综合设科口按二级科目分别设在()科项目内容要求及标准复核情况床位面积总建筑面积:m1;病房建筑面积:m,;手术室净使用面积:m,;美容治疗床净使用面积:m,;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mj每病床建筑面积260ml;手术室净使用面积220m1;每牙科综合治疗椅建筑面积

14、240m;每美容治疗床建筑面积220nf;病房每床、诊室每美容治疗床、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26m)各室是口否独立,是口否口远离传染病诊疗区各室独立,远离传染病诊疗区美容治疗床。张,手术床()张,牙科综合治疗椅()张,观察床()张床位()张美容医院至少设12、1、4、1,床位20张医疗美容门诊部4、2、2、2医疗美容诊所2、1、1、1医疗美容科(室)4、1、1、1人员配备与资质(三级医院要求填写)科主任()人,其中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人,是口否符合标准要求科室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每台手术床配备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名要求配备2.4名每张观察床配备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名,配备

15、护士()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求配备1.03名,护士配备0.4名每牙科综合治疗椅配备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名,配备护士()名具有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人数:美容外科()名,美容牙科()名,美容皮肤科()名,美容中医科()名取得山东省医疗机构美容主诊医师培训合格证书、医美专业培训证明或进修证明取得主治职称证书具有护师资格以上的护士人数:美容外科()名,美容牙科()名,美容皮肤科()名,美容中医科()名: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是口否符合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具有护士资格并经护士注册机关注册,二年以上护理工作经历,经过医疗美容护理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护理工作6个月以上。医师执业范围是口否与设置科目一致,()人执业范围不符合要求执业范围与取得资质一致,正常开展工作。专业设置及水平30分科目美容外科美容牙科口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麻醉科(美容咨询室玄美容治疗室)为至少设置诊室诊疗技术口美容心理诊断和辅导技术口美容外科:口眉部美容外科技术口眼部美容外科技术口鼻部美容外科技术口耳廓美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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