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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热电有限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第一条为促进公司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高效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认真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围绕公司中心工作,改进和完善领导方式,严格规范决策程序,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有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高效决策。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第四条“三重一大”制度的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凡涉及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关系职工切身
2、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畴。主要内容包括:(I)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2)公司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及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3)公司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订和调整。包括公司总体发展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重大活动安排,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研究决定;(4)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5)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内设机构设置、调整的研究决定;(6)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和废除;(7)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等事关公司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处置原则和应对方案;(8)公司所属资源、资产、资金等“三资”管
3、理的设立、调整、关停、产权变更,公司重大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9)其他需要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二)重要干部任免(1)干部的选拔、任免、推荐、调动、考核及奖惩;(2)公司后备干部的推荐、管理和培养;(3)重要岗位的人事确定和调整;(4)推荐和申报县级(含)各种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等;(5)公开招考(聘)工作人员;(6)其他重要人事工作。(三)重大项目安排(1)各类企业投资项目;(2)公司不动产的购置;(3)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4)土地、建筑以及大型贵重设备器材等资产的出租、转让及处置;(5)对内对外合资、合作、担保等项目;(6)年度重大实事工程项目及其
4、它重要项目安排;(7)其他应由集体决策的重大项目安排。(四)大额资金使用(1)年度财务预算决算;(2)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与管理;(3)超预算的资金使用;(4)大额资金的支出和非生产性支出的资金安排。建设类资金、设备款、材料款支出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相关政策文件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5)其他需要研究的资金使用。第五条决策程序(一)会议人数。审议“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二)发表意见。在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一般先由分管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上会材料,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进行讨论。对决策建议,由班子成员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
5、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三)末位表态。实行董事长“末位表态”制度,即领导班子在集体研究决策时,董事长不得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待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汇总讨论情况,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四)会议表决。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时应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对意见比较一致的议题,形成会议决定;对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特殊情况下,可将不同意见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五)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请假人员、每项议题讨论情况以及最后决定。(六)会议纪律。会议在讨论与参会成员本人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