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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直机关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调研报告强化责任落实凝聚党建合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必须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并指明了机关党建谁来负责、谁来抓、怎么抓等重大问题,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九大以来,XX省直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新修订新出台的系列党内法规,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聚力转型发展第一要务,紧紧扭住机关党建责任制落实,在转化、渗透、牵引上进行了实践探索。一、初步成效(一)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2020年上半年,XX省委出台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
2、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实施细则,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落实到位,要求省直机关必须带头落实省委“五型机关”(政治机关、枢纽机关、服务机关、参谋机关、督办机关)建设要求,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带动全省各级各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XX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的具体举措,省直工委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推进模范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XX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四级四岗”责任清单全省机关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一体推进省市县机关党建同步发展,形成“明责、履责、尽责“一体贯通
3、、闭环落实的责任落实机制,确保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底、落到位。(二)责任职责进一步清晰明确。“四级四岗”责任清单紧扣各级机关党组织的职责定位,明确了省直工委、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支部4个层级党组织的党建主体责任及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内容涵盖政治建设、理论武装、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正风肃纪、群团工作、督促检查、工作保障等,对机关党建工作各方面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和空白。同时,注重补短板、强弱项,提高精准性和实效性。(三)领导督促进一步得到强化。一是省直工委加强对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同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强化顶层设计,加强对部门党组(党委)的指导督促和对机关党委的领导,统
4、筹谋划部署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特别是围绕机关党建中存在的“灯下黑”“两张皮”问题开展督查调研、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二是部门党组(党委)加强对本机关本系统党建工作的具体领导和管理。部门党组(党委)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在专兼职党务干部配备、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岗位交流、党建活动经费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三是纪检监察工委加强对机关纪委的领导。绝大多数省直部门形成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有效发挥协助职责,与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在党建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上协同发力、双轮驱动的局面。四是监督检查形成合力。省直机关逐步形成党组(党委)全面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党的
5、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融为一体的监督格局。二、存在问题(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一些单位压力传导逐级递减,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有的班子成员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重视不够,对分管领域的业务工作抓得比较紧,对党建工作过问较少,存在“机关党建就是机关党委的事”的认识误区,以上率下、以行业带系统做得还不够。有的机关党委书记聚焦主责主业不够,很少研究解决机关党建突出问题,机关“两委”委员履职意识不强。(二)对基层党建工作指导督促不力。部分单位党组(党委)安排部署和督促落实不深不细,监督检查、发现解决问题不够,党建工作沙滩流水不到头,存在“高空作
6、业”现象。有的不重视机关纪委和基层单位纪委的建设,一些纪委书记业务不熟、工作主动性差,不会管、管不好;有的奉行“好人主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愿管、不敢管,缺乏斗争精神、钉钉子精神。全员监督、全方位监督、全领域监督合力尚未完全形成,存在党内监督职能弱化的问题。(三)制度规定和程序执行衔接不紧。工作实践中,有的法规制度关联性不强,衔接不好,多而不精;有的制度规定存在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在制度执行上,有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制度落实的主动性、坚定性、执行力不够,存在不细不实问题。对贯彻落实措施是否符合单位实际、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考虑不周,对如何通过完善制度建设扎紧笼子、进一步
7、提高制度执行力还缺乏深层次的思考和有效管用的措施。(四)领导和保障需进一步加强。在机构上,有的单位党组(党委)把机关党委等同于普通业务处室,导致其地位作用“边缘化”、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还有的单位为强化机关党委职能,推动机关党委与干部人事部门交叉任职、合署办公,但合署后仍然各自为政、形不成合力,甚至出现了机关党建工作和干部人事工作一头冷、一头热的现象。在人员上,配齐配强机关党务干部还有差距,与党建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存在“小马拉大车”的问题,部分党务干部业务不精、能力不强,工作效能不高。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存在机关纪委一家单打独斗、唱“独角戏”的问题。一些单位党建活动经费未能
8、列入单位财政预算。三、原因剖析(一)思想认识不到位是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根本原因。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牢固树立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重要要求,一些单位抓党建责任制落实的政治站位不够高,对党建引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全面领会、深刻把握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的要求和重要风向标作用不够。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仍然习惯性地把业务当硬任务、把党建当软指标,“业务好了就一俊遮百丑”的老观念还没有更改,不愿意投入过多的时间精力抓党建,导致对党的工作研究不深、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二)角色转换滞后是制约职能作用发挥的重要原因。党的十九大以后,明确了党组(党委)、省直工
9、委、机关党委的新型关系,但有的单位党组(党委)面对机关党建工作由“指导”到“领导”的新变化,抓党建的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还停留在“过去式”。党组(党委)仍习惯于省直工委领导、机关党委主抓的老思路,主动领责、扛起主责的意识不强。省直工委部署工作也习惯于直接安排给机关党委,特别是面对指导督促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新职能,存在底气不足、腰杆不硬、办法不多的问题。(三)配套机制不健全是责任空挂的直接原因。具体来说,一是责任体系有待完善。如何结合实际落实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四级四岗”责任清单,特别是如何融入年度重点任务和具体指标,让责任清单更加明晰、更接地气,还有差距。二是督促落实力度不大。针对
10、责任落实情况,在督促检查、狠抓落实、发现问题等方面做得还不够,特别是对下属单位党组织缺乏日常督促,“硬约束”容易变成“软指标”。三是考评机制运用不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考核指标弹性大、定性多定量少,开展评议存在凭印象、走过场的问题,个别单位没有把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四是激励措施还不到位。选任干部的导向不鲜明,未形成机关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交流良性循环,不注重提拔使用工作业绩突出的党务干部,部分党务干部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削弱了内生动力。四、对策建议(一)健全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上下贯通机制一是省直工委强化统一领导省直机关党的工作的
11、政治担当。探索建立健全省委领导下的机关工委党建决策机制,结合机关党建责任清单、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指导单位党组(党委)和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责任清单,着力构建职责清晰、目标明确、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定期向省委报告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情况。加强省直工委对机关党委的领导,着力解决党建工作领导弱化、虚化问题。建立事前沟通、任职谈话制度,协助单位党组(党委)加强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选把关。督促解决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员少和职能作用“边缘化”问题,推动机关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提升。二是党组(党委)强化党建主体责任压力传导。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
12、最大政绩”的理念,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紧压实部门机关、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党组(党委)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党建任务,确保党组(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动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传导责任压力,推动主体责任层层压实、一贯到底。三是加强机关工委对纪检监察工委的领导。省编办“三定”方案明确规定:省直纪检监察工委接受省纪委监委、省直工委的双重领导。如何实施领导,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如纪检监察工委向工委的请示报告制度、
13、重要纪检监察业务报请工委会议研究制度,年度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纳入省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统一安排部署等。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工委对机关纪委的领导。探索加强和改进省直纪检监察工委对省直机关纪委工作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途径,推动各单位党组(党委)加强机关纪委必要的工作力量,配齐选强纪检委员,推动监督工作向基层延伸。加强省直纪检监察工委对省直机关纪委的工作指导、干部选用把关和工作业绩考核评价。(二)健全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协同贯通机制一是省直工委加强与相关工作部门沟通协调。省直工委在省委的领导下,加强与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部门的工作统筹和协作配合,加强顶层设计,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切实
14、纠正“腰杆不硬、业务不精、方法不多”的状况。围绕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建重点工作、重要制度等,建立完善省直工委与党组(党委)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二是党组(党委)主体责任与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协同贯通。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定期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党组(党委)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议,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三是纪检监察工委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同贯通。纪检监察工委要主动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对接,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了解部门党建责任落实情况,掌握机关纪委人员选拔、监督
15、执纪问责情况,统筹好整个省直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要突出政治监督,建立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三)健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动贯通机制加强部门单位内部党建资源整合,探索推广党组(党委)书记兼任机关党委书记,加强牵头抓总作用,做到“抓总、抓重、抓要工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党组(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议事协调机构,要在党组(党委)领导下,加强本机关、本系统党的建设的协调指导,定期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拿出具体工作措施,保证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处室)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同向发力抓好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地见效。(四)健全主体责任落实考核督促机制一
16、是强化督查指导。省直工委要强化督查指导职能,定期对各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及时向省委报告有关情况。二是健全完善考核制度。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等方面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设置“一班子一清单”“一人一清单”考核指标,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约束激励的重要依据。同时,将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作为机关各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每年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机关党建责任落实工作情况。三是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各级党组织应当对上级党组织在各类监督检查中反馈的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统一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