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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习生管理规定一、实习医生必须热爱祖国,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养成良好的医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正确处理学习与服务的关系,努力完成毕业实习计划的要求,巩固和提高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科学的思维方法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实习医生必须加强组织纪律性,自觉遵守国家法纪,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老师和工作人员,加强各方面的团结合作。三、实习医生在上级医生指导下,一般负责68张病床(视科室具体情况而定)的诊疗工作,直接对上级医师负责,并尊重和服从其工作指导。四、新病人入院后,实习医生必须在上级医生指导下,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并在24小
2、时内写好完整病历及诊断处理意见;急诊病人的病历应及时完成。病历书写要求内容完整、准确,重点突出,条理分明,文字通顺,字迹清楚、整洁。在每个病房实习期间,应书写若干份完整病历(见各科实习大纲),交上级医师修改后送临床部存档。五、实习医生在检查病人时,态度应当严肃认真。男实习医生检查女病人时,必须有第三者在场。六、实习医生每天上午必须提前半小时上班巡视病人,做好查房前准备,然后参加病房交班,随同上级医师查房。在查房时应主动报告自己分管的新病人的病史、体检及化验结果,提出诊断意见与治疗计划,并报告病人的病情变化和进一步诊疗的意见;查房后应及时记录上级医师的意见。七、实习医生要深入病房,及时了解病人病
3、情变化、饮食、思想状况以及护理情况。当发现患者有特殊变化时,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并请示处理意见。八、实习医生每天下午或傍晚必须随同上级医师或自行巡视病房,了解病情,及时做好病程记录或会诊记录(病情、治疗效果、上级医师检查、诊断及治疗意见等)。九、实习医生没有单独从事医疗活动的权力,实习医生的所有诊疗技术操作,都必须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如果操作基本掌握,经上级医师同意后,方可独立操作;但遇到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解决。实习医生开医嘱、处方、各种化验单、特检申请单必须经上级医师签名后方有效,不得擅自决定会诊、转科和签发任何证明书。实习医生未经上级医师同意,无权向病人及其家属解释病情。对于
4、擅自向病人及其家属解释病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十、实习医生必须在转科前写好自己所管病人的交班小结(包括主要病史、体检、化验结果、治疗过程及效果)。有特殊情况时,应向接班者口头交代。接班实习医生应及时写好接班记录。十一、实习医生遇危重病人,必须尽力抢救,直到病情好转或确已死亡,经上级医师同意后方准离去。十二、病人出院或死亡之后,实习医生应会同上级医师填写详细记录。十三、实习医生应参加一定的护理工作和医护劳动。十四、实习医生必须注意提高医疗质量,如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应及时向科室、医务科及临床部反应,并认真检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医院视情节轻重和学生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十五、
5、实习医生在实习期间除患急诊病外,其他慢性病需住院治疗者,事先要经校区生产实习科同意,教学办批准,否则作旷课论处。十六、实习生请假规定:1、学生实习期间一律不放寒暑假和各种节假日,坚持查房值班制度,双休日也应查房和观察病人,未经带教老师同意不准代班和私自调班。2、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杜绝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病假必须持医院的疾病证明书,1天以内由病房负责人批准:23天由教研室主任批准,临床部备案;4天以上(含4天)由临床教学部批准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实习生原则上不能请事假,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写出假条,说明请事假理由,1天以内由病房负责人同意,教研室批准并备案;23天增加临床部批准备案;3天以上到
6、校区生产实习科办理有关手续,临床部备案。未办手续离开者一律按旷工处理。请假结束后必须到临床部销假。十七、实习生的病、事假和旷工,病房带教老师应详细登记,轮转前提供科室主任评分时参考。病假超过15天该科成绩最多为80分,超过25天该科成绩最多为65分,超过30天者不评定实习成绩,补实习后再评定成绩。事假超过10天该科成绩最多为80分,超过15天该科成绩最多为65分,超过20天不评定实习成绩,补实习后再评定成绩。十八、在实习期间,犯有下列错误者,视情节轻重,报校区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1、医疗作风恶劣,道德品质败坏或犯有流氓行为。2、破坏公物、赌博、酗酒、打架斗殴者。3、伪造、篡改病历及各项通知单,私开诊断书、休假证明书。4、由于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医疗差错、事故或损失者。5、受贿、行贿,贪污、盗窃患者药品或医院药品、器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