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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改进班主任管理工作,加强学院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法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班主任是学院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骨干队伍,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管理者与领导者。根据教师职责要求,凡45岁以下的教师均有义务担任班主任工作;45岁以上的教师或符合条件的处室、教辅部门的干部,也应根据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需要,担任班主任。第二章班主任任职基本要求第三条班主任从
2、事班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指导、生活指导、班级常规管理、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就业指导与心理健康教育、勤工助学与贫困生帮扶等工作。对班级工作负有全面责任。凡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担任班主任工作:1 .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爱心,有责任心,能在思想政治上积极指导和引导学生。2 .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 .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以上(含专科学历)的教师和处室教辅部门的干部。第三章班主任工作职责第四条班主任工作职责1、详细掌握学生情况,要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关注学生心理发展状况,经常与学生谈心,每周至少到宿舍一次,每学期
3、与每位学生至少谈心一次。对问题学生根据具体情况经常与其交流,并及时与家长、任课教师联系沟通,共同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按要求上好素质教育课,填写好学生素质教育考核手册。2、做好班集体组织建设,增强班集体凝聚力。每月召开两次班委会、团支部会议,指导班委会和团支部开展工作;组织做好文明创建活动;协助党组织培养、推荐、考察入党积极分子。3、督促学生及时缴纳各项费用;合理使用班费。做好“三好学生”的选拔及奖学金、助学金评定与发放工作。4、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对毕业生进行文明离校教育。认真做好毕业生鉴定、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工作。5、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管理。组织学生认真
4、学习并落实学生手册,对有酗酒、吸烟、逃课、赌博、沉溺网络游戏、打架闹事、恋爱言行出格等违纪行为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向系(部)报告。6、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凡有突发事件尤其涉及学生安全的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了解情况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解决问题。7、按时参加系(部)每周一次的班主任例会,每周召开一次班会,做好信息传递与沟通工作。8、每年寒、暑假及节日放假前,班主任要做好学生离校前的安全教育工作。9、完成学院与系(部)安排的各项临时性工作。第四章班主任聘任和管理第五条各系(部)负责本系(部)兼职班主任的推荐、考察、选拔、配备工作,并报学生处审核备案。根据工作实
5、际需要,学生处统筹跨系(部)的班主任配备工作。专职班主任由各系(部)上报所需人数,由学生处统一组织招聘。第六条高职班主任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专业相同或相近者优先聘任,所承担教学任务不重,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班主任工作中去。第七条对新聘的班主任要进行上岗培训。培训工作由学生处统一安排。各系(部)要注重本系(部)班主任的日常培训。第八条所有班主任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学院有权解聘。第五章班主任的考核第九条班主任的考核分为月考核和学期考核,月考核由各系(部)负责完成,学期考核由学生处组成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完成。第十条班主任的月考核内容包括自身工作考核、工作效果考核和加减分项。自身工作考核占6
6、0%,工作效果考核占40%,加减分项成绩直接加在最终成绩上。学期考核包括学生评议占20%,领导小组考核占20%,每月平均成绩占60%和加减分项。第十一条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一、月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一)班主任工作效果考核,以系(部)学生会对各班学生的早操、上课、晚自习、晚寝、卫生五项的平均得分为准。(满分100分)(二)班主任自身工作考核(100分)1、严格请假制度,班主任例会或学院组织的大型活动,学生处组织召开的全体班主任会议或培训,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迟到(10分钟以内)每次扣2分,请假每次扣3分。2、每周到本班学生寝室巡视不得少于1次,晚自习到班不得少于2次,早操不得少于2次,(专职班主
7、任每周五天从早操到晚自习全天跟班),每周集中检查早操、教室和寝室卫生、集中晚寝检查时必须到场,未做到者扣每次扣2分。院学生处抽查到早操、教室和宿舍卫生差的,每次扣4分。3、每周应组织召开1次班会,每月应召开2次班委会或团支部会议,并做好记录,未完成者每次扣20分。4、每学期初写出班级工作计划,每学期末认真写好个人学期工作总结交系(部)存档,未做到者本项每月为零分。5、学期初应提前组织学生打扫好教室和学生宿舍卫生,按时领取教材,及时督促学生缴费,组织学生注册。学生欠费的除按欠费总额的3%。扣除班主任工资外,每欠费一人扣考核分5分(办理缓缴手续的除外)。6、按照课表认真上好本班的素质教育课,并填写
8、好素质教育考核手册,缺一次课本月考核扣20分。素质教育考核手册少填写一次扣10分,填写不认真的酌情扣5-10分。7、班级学生非纪律处分自动退学的,视情况每退学一人扣班主任5分或10分。8、对班级发生违纪事件应及时调查处理并上报,对违纪性质严重的,应积极配合系(部)及学生处调查处理,未做到者本项为零分。9、班级学生违章用电或使用其它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每发现一人次扣50分。10、管理好本班教室及宿舍财产,损坏情况严重者每起扣20-50分。11、学生考勤,应按程序和要求来批准,未执行程序者每人次扣5分(每天早操、上课、晚自习及晚寝班级请假人数超过三人次的按未执行程序对待,长期请假者除外)。对长期旷
9、课(10节以上)不及时上报每人次扣10分。12、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把上学年学生奖、助学金及“三好学生”、文明学生、文明宿舍评定工作做好并及时上报。未完成其中一项者每次扣10分。13、学生处因工作需要要求班主任上报的有关材料(如:学籍、奖助学金、医保等信息),没有及时上报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10-20分。14、学院及系(部)有关精神和要求应及时传达到学生并按时完成,未做到者每次扣10分,影响学院整体工作进展的每次扣50分。15、力口、减分项:系(部)组织的大型活动,班级获一等奖的本月班主任考核加1.5分,获二等奖的加1.O分,获三等奖的加05分,活动加分累计最高3分。拒绝参加集体活动的扣班主任当月
10、考核分5分。漏报学生信息的每人次扣5分。(该项分直接计入总分)二、学期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1、每学期学生处组织学生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评议,评议采用班级学生调查问卷、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计入班主任的学期考核总分,占20%。2、一学期每月得分的平均分作为本学期考核的主要依据,占学期考核总分的60%。3、每学期末学生处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班主任进行考核打分,占学期考核总分的20%o主要包括以下五项内容每项占20%:(1)按财务处要求,及时核对书费,并按要求及时退还学生,未做到者每班次扣10分。没有按时做到者,视情况扣2-8分。(2)按招办要求,按时提供详细真实的新生审批信息和毕业生就业信息
11、,未按时完成的扣20分。提供信息不完整的,视情况扣5T5分。(3)不按国家政策和学院要求评定助学金、奖学金或将学生应得奖、助学金挪作他用的,除学院处分外,次学期扣20分。(4)学生素质教育考核手册填写过于简单,扣20-50分;学生处抽查到素质教育课有旷课记录的,每旷一次课扣50分。(5)及时组织学生注册,按照学生处安排的时间,注册率低于90%的,每班扣20分。4、加分项:学院组织的大型活动,班级获一等奖的本学期班主任考核加1.5分,获二等奖的加1.0分,获三等奖的加05分,本项学期累计加3分。获得学院及以上优秀班集体(团支部)的加3分。学期加分项最高为5分。(该项分直接计入总分)5、毕业班班主
12、任要及时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和就业率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系(部)。6、工作不积极,出于应付不尽心;素质教育课有旷课记录;各项检查签到率低于30%的,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学院可以予以解聘。7、班级出现重大事故(火灾、死亡、罢课、罢考、漏报学生信息等),或学生打架后果比较严重,给学院及学生造成一定损失,给学院造成一定影响的,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学院视情况可以予以解聘。8、一学年考核累计三个月排名最后一位者(均在80分以上者除外),学院给予解聘。9、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班主任的依据,并记入个人业绩档案。第十二条班主任考核具体操作月考核系(部)依据以上15条的规定打分(满分为100
13、分),学生处每月最后一周周五通报各班主任签到情况,供系(部)参考。工作效果考核依据系(部)学生会的考核结次月6日前系(部)向学生处报上月考核结果(评出一二三等),学生处负责统计和核查工作,上报主管领导,并用于核算工资及存档。第六章:专职班主任待遇第十三条专职班主任的待遇由基本工资、人数津贴、通讯补助、工龄津贴、出勤津贴及浮动工资组成,按月发放。新聘任的班主任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内不享受浮动工资。第十四条专职班主任基本工资专科每人每月100O元、本科1050元、研究生11OO元,寒暑假期只发基本工资。第十五条班主任享受人数津贴,所带中职学生在校期间,按5.0元/生发放,学生不在校期间,按2元/生
14、发放。五年制按中职生计。所带高职学生按1.O元/生发放。津贴一学年按十个月发放。专职班主任所带学生原则上不超过100人(扣除非在校学生和毕业班学生)。第十六条专职班主任享受通讯补助,学生在校每月按1.O元/生。学生不在校按每月0.5元/生。专职班主任“三金”按有关规定执行,个人缴纳的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学院支付另一部分。第十七条工龄津贴:专职班主任招聘至我校,第一年视为见习期,不享受工龄津贴,从第二年起,每年每月享受20元工龄津贴,即:第二年每人每月20元工龄津贴,第三年每人每月40元工龄津贴,以此类推。第十八条专职班主任出勤津贴每月按100元计,出全勤者获全额出勤津贴100元,每月请假一天扣出
15、勤津贴10元,请假三天扣出勤津贴30元。请假三天以上和无故旷工一天者,本月不享受出勤津贴。请假十天以上者只发基本工资。专职班主任享受15天的婚假,女班主任享受三个月的产假;婚假、产假期间发基本工资,学院应交的“三金”按时缴纳。第十九条专职班主任试用期结束享受浮动工资,浮动工资总额为600元,由专职班主任以上总计工资中拿出100元,学院再配套500元组成。根据每月考核结果,分四个档次发放。即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享受一等600元;考核总分90分以上,享受二等400元;考核总分80分以上,享受三等300元;考核总分在80分以下,本月不享受浮动工资。考核等级为四等的,扣发浮动工资100元。享受一等浮
16、动工资的原则上不超过班主任总数的20%,享受二等浮动工资的原则上不超过班主任总数的50%o第二十条按专职班主任招聘来安排在其他岗位的人员,其工作量按带50名学生计算。工作没有失误的,享受三等浮动工资。第二十一条我院正式职工担任中职班主任的,带两个班享受月基本工资200元,人数津贴5.0元/生,通讯补助1.o元/生。浮动工资一等学院配套300元,二等学院配套200元,三等学院配套100元,四等扣发100元。第七章兼职班主任待遇第二十二条兼职班主任的待遇由基本工资、人数津贴、学费奖励及浮动工资组成。每年按九个月发放。通讯补助每班每月10元,每三个月集中发放一次。第二十三条兼职班主任带一个班每月按80元发放,带两个班每月按130元发放。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