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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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制定了用工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职工。公司将全面遵守法律法规,保障职工的劳动合法权益,并致力于改善用工环境,关爱职工,调动职工积极性,履行社会责任,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增强公司凝聚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加速形成企业关爱职工、与职工共同发展的利益共同体。在考勤与休假制度方面,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共48小时的制度。工作时间安排为周一至周六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职工必须遵守公司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所有职工出入公司(包括上

2、下班、加班、迟到、早退、旷工等)必须考勤,采取人工记录方式。职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报公司批准;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加班的,应与职工协商。除非特殊情况,职工加班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加班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关于休假,职工每周休息1天。在国家规定的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职工将享受相应的假期。如果这些假期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公司将在工作日补假。对于春节等重大节日,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他周休息日调休。在国家规定的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如妇女节和青年节,妇女和14周岁

3、以上的青年将享受半天假期。劳动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公司与职工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职工因身体原因无法从事原工作,并经过医院证明;职工因工作需要调动,但无法适应新岗位;公司原因造成职工无法继续工作;其他经过协商一致的情况。二、辞职职工需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并经过公司同意后离职。在合同期内提前离职的,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三、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有权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但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职工合理的补偿。职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或玩忽职守;工作能力明显不符合岗位要求;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其他经过严格审查的情况。四、离职

4、手续职工离职前需完成以下手续:交接工作,交还公司物品;清理个人工作区域;办理社保、公积金等相关手续;领取离职证明和工资结算。五、离职后的权利和义务离职后,职工仍需遵守公司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公司机密。同时,公司需按时支付职工的工资、补偿金等相关费用。公司与职工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职工患病或者非因

5、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或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职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公司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职工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如职工未提前通知公司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

6、保险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职工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等情形,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要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和职工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手续进行。XXX和职工所在部门应该相互征求意见,以便初步确定是否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工会应该被通知并征求意见,以便确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名单和理由。总经理应该审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公司应该依法向职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同时要求职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工作交接手续包括交还公司财物、返还个人预支款和经办业务的各项资料。如果职工有资格获得经济补偿,公司应该在工作交接时支付。如果本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如果与集体合同有抵触,以集体合同为准。本规章制度应该经过全体职工讨论,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后确定。职工有权向公司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本规章制度自2011年1月I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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