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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大学2014年上半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安排海南大学2014年上半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时间拟定于5月底进行(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1、论文检测(3月25日至28日)。根据海南大学关于开展学位论文不端行为系统检测工作的规定(修订)规定,2014年上半年毕业的研究生在论文送审前均要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请研究生将最后定稿学位论文电子版发给自己的指导老师,并由指导老师在规定时间内将其发送到指定邮箱:。论文检测通过后方可参加论文资格审查和送审。2、论文答辩资格审查(3月25日至29日)。由研究生本人向法硕办提交海南大学硕士生培养手册(当中第
2、11页须填写“论文答辩申请”,导师签名)和论文指导记录表(不少于5次)。审查内容包括:是否修满了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要求、成绩是否符合要求、论文是否能如期完成、导师是否同意推荐答辩等。最后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出审核意见。由学校统一组织盲审的同学请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执行。在答辩资格审查前,所有未交清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均不能通过审查、参加论文答辩。学位论文请严格按照海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规范的要求(具体规定请看法硕中心网页下载专区)来制作。3、论文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后,研究生本人在3月30日前打印3份(按正规格式打印装订成简装本,必须隐去学生本人
3、姓名、指导老师姓名包括致谢部分)送法硕办,以保证5月初评阅结果收回后,论文作者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4、研究生于5月16日答辩前装订7本论文(按正规格式打印、装订成简装本,封面保留学生本人姓名,但必须隐去指导老师姓名包括致谢部分)送法硕办。答辩结束后根据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论文进行最后修改,然后正式打印并印刷学位论文。为了保证评审工作正常进行和论文质量,要求提交论文和论文答辩时间至少间隔一个月以上,逾期将推迟到下半年答辩。5、答辩通过后按规定格式装订的论文,在6月10日前送3本到法硕办(其中法硕中心1本,1本送学校图书馆,1本送学校档案馆),并将论文电子版上传校图书馆(页须扫描上传)。海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