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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园欺凌事件事后处置工作方案为深入细致的做好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特别是在欺凌事件发生后,能及时、迅速的完成事件原因、过程、伤害等情况的调查、复查,为学校对事件特别是实施欺凌学生提出处置意见提供第一手资料,为后续对被欺凌学生和家长开展安抚、关怀、疏导,对实施欺凌学生和家长开展教育、引导甚至训诫提供可操作的程序和措施,为预防控制事态的不良发展、形成舆情而进一步对涉事学生和家庭带来更大的身心伤害、对学校的教育工作和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欺凌处置工作委员会1 .主任:XXX职责:负责对事件处置整体方向的把握、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调度以及向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汇报、请示、
2、研究等工作。2 .副主任:XXX职责:根据各自分管工作,开展好相关信息的调查;协助校长梳理事件细节材料,形成事件的初步处置意见和措施;对接事件相关人员,进行谈话、疏导、安抚、训诫等工作;在事件双方直接对话时,作为协调人,宣布学校处置意见,组织实施欺凌学生进行赔偿、赔礼道歉、检讨等具体工作,协调被欺凌学生和家长的合理要求,推进被欺凌学生和家长的谅解工作;做好舆情管控工作,预防控制事态的不良发展、形成舆情而进一步对涉事学生和家庭带来更大的身心伤害、对学校的教育工作和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必要时,对接公安局或派出所开展事件的调查和处置工作。3 .委员:XXX职责:根据各自具体分管的工作,对欺凌事件的起因
3、、涉事人员、过程、结果等详细信息进行调查、整理;接到事件通报的第一时间,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安抚涉事双方的情绪;配合分管领导做好双方的协调、协商工作;及时协调被欺凌学生的治疗康复等工作;做好涉事双方学生的学习安排、心理疏导、训诫教育等工作;持续关注涉事双方学生后续的学习与生活表现,严防事件发酵或再次发生;做好分管领域内所有人员的宣传引导,避免造谣、听谣、传谣,防止错误、虚假、偏激言论带来进一步的负面影响。二、欺凌事件事后处置措施1 .事件事实的调查(得知事件通报的第一时间)(1)调查涉事学生:专业科科长、相关班主任要在收到事件通报的第一时间,通过对涉事学生的询问,了解事情发生的起因、经过、涉
4、事学生等情况。在询问过程中要注意避免涉事学生“串供”的情况,可同时对涉事的多名学生展开单独的询问调查,争取最大程度获得事件的真实信息。(2)询问周边人员:专业科科长、相关班主任通过对事件报告人、现场目睹人、涉事学生同学和舍友等人员的询问,了解事件相关信息及涉事学生的相关表现,为对事件真实情况进行研判积累有效信息。(3)借助信息技术:通过查看教学楼、校园等相关区域的监控视频,了解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等信息,还原事件发生的现场情况。2 .事件事实的报告(事件发生的两天内)专业科科长、相关班主任在通过各种措施充分了解事件事实的基础上,整理事件报告,向“校园欺凌处置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相关分管领
5、导)汇报事件调查结果。校长向主管部门汇报事件详细情况。3 .研究事件处置意见(事件发生的4天内)(1)向被欺凌学生家长通报事件调查情况,听取被欺凌学生和家长的处置意见。(2)在事件事实相对清晰的基础上,立即告知实施欺凌的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向被欺凌学生或家长赔礼道歉,积极配合做好被欺凌学生的医疗救治工作,表明忏悔和配合处置的态度。(3)由相关分管领导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人员会议,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曲阜一中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等制度,参考被欺凌学生和家长的处置意见,商讨形成学校的初步处置办法并向校长汇报。综合研判后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听取反馈意见。(4)向涉事双方学生和家长通报学校处置意见
6、,若没有疑义即形成学校处置决定并报教育主管部门;若有疑义,则由处置工作委员会听取申诉,在采纳合理申诉后修订处理决定并向涉事双方通报。4 .落实事件处置决定(事件发生一周内)(1)实施欺凌的学生和家长向学校欺凌处置工作委员会进行检讨,通过家长陪同学生学习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抄写学校有关规定等形式共同接受教育。(2)由政教处、专业科科长、班主任等工作人员对实施欺凌学生进行训诫谈话。(3)向全校通报处理决定并按照决定内容对实施欺凌学生落实停课、劳动教育、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甚至开除学籍等处理措施。5 .开展教育引导工作主要由班主任、政教处、心理咨询教师等工作人员对涉事学生进行心理疏导、教育引导等工作,减小欺凌事件对相关学生身心健康的影响;建立事件及相关学生台账,持续性关注涉事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状态,保证学生关系的良性发展和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三、其他说明1 .被欺凌学生和家长已经报警的,学校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在事件的调查、复查及处理上,形成协调统一的意见和决定。欺凌行为构成违法犯罪的,学校配合公安、检查机关做好依法处理的工作。2 .在事件调查、处置过程中,实施欺凌学生或监护人不予配合或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学校可以主动邀请公安、检查机关协助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