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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做好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XX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XX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X教材发【20XX】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认定办法。第二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组织领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严格执行三级认定程序,即班级评议、专业部审核、学校审批。第二条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一、组织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二、工作小组组长:XXX副组长
2、:XXX成员:XXX职责:全面领导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最终审核、批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和统筹管理全校的认定工作,并将审批后的名单及档次在学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第三条专业部认定工作小组:组长:XXX成员:XXX职责:负责本部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组织认定小组汇总、审核各班评议小组提交的初步评议结果,统筹各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受助档次,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第四条班级认定工作小组:组长:各班级班主任老师成员:10%学生代表(说明: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以班级为单位
3、成立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学生代表或家长代表担任成员,学生代表或家长代表人数合理配置,一般不低于班级人数的10%o评议小组负责认定工作的民主评议。评议对象及直系亲属不应作为评议小组成员。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职责:负责本班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评议工作;收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提交专业部认定小组审核;留存评议工作记录,建档备案。评议结果在本班内公示。第三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第五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
4、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第六条认定原则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理念,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2、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既要建立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评价,也要通过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结果,更加准确、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3、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正,也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4、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
5、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第七条认定依据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依据以下因素: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3、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4、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5、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6、其他影响家庭经
6、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第八条认定标准与档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分为:特殊困难、困难两档。(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特殊困难”档次:1、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2、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3、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4、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5、特困供养家庭学生6、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受艾滋病影响儿童)7、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8、重点困境儿童9、烈士子女10、因其它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困难”档次:1、家庭成员中有患有疾病且医疗费用负担较
7、重的;2、父母务农或父母一方暂时失业,有三名子女以上同时在接受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学历教育,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的;3、单亲家庭且单亲父(母)无经济收入或收入无法维持学生本人学习、生活需要的;4、学生基本生活费用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学校学生日常平均消费水平;5、因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造成家庭财产损失较重的;6、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第九条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具备的条件()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全日制正式学籍且正常在校的一、二年级学生;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团结友善;5、学习勤奋努力,能正
8、常完成学业;6、家庭经济困难,符合认定标准中相应条款。(二)否决条件学生或学校能够证明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学生,应立即取消其受助资格。1 .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2 .由于生活奢侈浪费(如购买与学习无关的高档电子产品、高档时装、高档化妆品或其他高档消费品者)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3 .经常自费外出旅游的;4 .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经教育不改者;5 .擅自在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的;6 .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结婚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7 .违犯学校纪律,受到学校通报、处分的。8 .有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第四章家
9、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程序及要求第十条学生提交申请家庭贫困学生须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建档立卡、特困供养、重点困境儿童、城乡低保、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及残疾人子女、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相关材料。第十一条班级认定小组进行民主评议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要认真进行资格审查、民主评议,并收集整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并认真组织填写家庭经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表,初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并将评议结果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只公示姓名和困难档次,公布无异议后报专业部困难认定小组进行
10、评审。第十二条专业部认定工作小组审核专业部认定工作小组要认真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统筹各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形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专业部评审汇总表,并将认定结果以适当方式、在本专业部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如有异议,应在征得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第十三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各专业部报送的评议结果,将审核拟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档次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在学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第十四条其他工作要求一
1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年9月集中受理。每学期学校要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二、认定工作要做好提前告知、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工作。1、提前告知。学校要通过校园公告、班会、家长会、发放告知书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发放XX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2、个人申请。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申请表。3、学校认定。学校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认定工作。学
12、校采取信息比对、家访、个别工访谈、信函索证等方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4、结果公示。班级、专业部、学校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及档次,按要求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公示期结束及时撤销公示信息。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学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5、建档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连同学生的申请材料统一建档,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认定工作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组织成员名单及
13、工作职责相关文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临时困难、特困学生证明材料等;评议、认定、公示等相关工作记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明细表、统计表等书面材料。三、各专业部要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四、各专业部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应及时做出调整。五、各专业部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教育、心理教育。让每一个学生都对贫困问题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鼓励他们自立、自强,发奋学习、立志成才。六、要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作用,加强对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的管理和监督,保证认定过程和结果的公平性。第十五条助学金评审也按此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