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提纯2万吨石英砂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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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年提纯2万吨石英砂项目名称项目代码2210-320722-89-01-87321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自治区)连云港市东海县(区)洪庄镇北环路北侧(洪庄镇镇区工业集中区)地理坐标(118度31分30.899秒,独度21分36.83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99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建设性质d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11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东海县行政审批

2、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东海行审备(2022)371号总投资(万元)1500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0.7施工工期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d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18667专项评价无规划情况东海县洪庄镇总体规划(2007-2020),洪庄镇人民政府已委托连云港市水晶石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对洪庄镇总体规划进行修订目前正在修订中。审批机关:无规划环境影响无评价情况规划及 规划环 境影响 评价符 合性分 析本项目位于洪庄镇洪庄镇镇区工业集中区,项目所用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江苏东海县洪庄镇工业用地规划要求。洪庄镇镇区工业集中区位于镇区北侧,目前已具有一定规模。工业园区目前

3、尚无产业发展规划。园区内工业主要为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粮油加工、养殖业等工业企业,属于硅材料生产,属于C3099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项目污染理措施有效,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当地周边的环境质量,可以认为符合园区产业定位。1、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符合性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属于C3099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经查询,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为允许类;且项目于2022年10月28日经东海县行政审批局备案(东海行审备(2022)374号),因此建设项目符合相关的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用地规划相符性其他符合性

4、分析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详见附件:土地证),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本项目符合相关用地规划。2、与“三线一单”对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及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本项目不占用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用地。项目周边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详见表1-1,分布图详见附图四。表1-

5、1江苏省生态空间保护区规划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范围面积(km2)与本项目最近距离(m)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阿湖水湿地生库重要态系湿地统保-东海县境内阿湖水库水域范围-2.02SE2660本项目不在阿湖水库重要湿地生态保护区,周边无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故本项目不违反其相关的保护政策,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相符。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具体管控要求的通知(连环发20211

6、72号),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表1-2生态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严格执行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Q018年本)(连环发(2018)324号)等文件要求。2、根据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全市所有的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按规划进入符合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

7、区;禁止开发区域内,禁止一切形式的建设活动。钢铁重点布局在赣榆临港产业区,石化重点布局在徐士于新区,化工项目按不同园区的产业定位,布局在项目严格执行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等文件要求。项目选址符合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戈人环境保护规划具有其产业定位的园区内。重点建设徐坪IGCC和赣榆天然气热电联产电厂,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电厂:工业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不得采用国家、省和本市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限制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的高污染、高环境

8、风险产品的生产。3、根据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2018年本)(连环发(2018)324号),化工项目必须进入由市级以上政府批准且规划环评通过环保部门审查的产业园区(化工重点监测点的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结构调整的技改项目除外)。、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1、2020年连云港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8.19万吨库、0.85万吨/年、2.44万吨年、0.24万吨/年、3.45万吨/年、34)万吨年、2.61万吨年、8.3万吨/年2根据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

9、行)(连政办发(2018)9号),全市工业项目排放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项目选址区域应有相应的环境容量,未按要求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的区域和流域,不得建设新增相应污染物排放量的工业项目。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选址区域有相应的环境容量。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2020年连云港市用水总量不得超过29.43亿立方米、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37.467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1.344万公顷。2、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II类(较严),具体包括:1、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

10、油、渣油、煤焦油。3、根据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号),新建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水耗、能耗、物耗、产排污情况及环境管理等方面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扩建、改建的工业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得低于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水平。1、本项目水用量为2438InWa,不占用农田。2、项目使用燃料为天然气。3、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生产技术和工艺、水耗能耗辘产排污情况及环境管理等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由表1-2可知,本项目符合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具体管控要求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表1-3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

11、析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类型分类要求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洪镇区业中区庄镇.集园区主导产业以发展硅材(1)废气污染物排料、物流、服装产业放量:二氧化硫为主;严格限制排放(SO2)X568吨/有恶臭气体的项目,年,烟(粉)尘W禁止建设排放“三151吨/年:Q)废水致”、属清单物质及污染物排放量:废有放射性污染的项水排放量:COD目,国家经济政策、0.0219万吨/年,氨氮环保政策、技术、政54.7吨,总磷筐5.4策明令禁止的项目一吨,SS呈73吨;固律不得入区。体废l“彝瞅”。(1)切实加强集中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中及企业生产项目运营管理中已制定并落实

12、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2)定期举行应急演练,防止和减轻事故危害。符合要求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硅材料生产,项目建设符合其中主导产业硅材料制造;不属于严格限制排放恶臭项目、不属于禁止建设排放“三致”、属清单物质及有放射性污染的项目;企业投运后将按照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要求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防范体系。环境质量底线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号)进行分析,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4表1-4与当地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1、大气环境质量至J2O2O年,我市PM浓度与2015年相比下降20%以

13、上,确保降低至44微克/立方米以下,力争降低到35微克/立方米。到2030年,我市PM2.5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要求。根据东海生态环境局的2021年度资料统计显示,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超标因子为PMIo、PM和03。全县也在积极响应连云港市“大气污染攻坚战”专项行动,随着废气整治方案的逐步实施,空气质量总符合体上向好的方面发展,环境质量状况能够得到提高。2、水环境质量到202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HI类)比例达到72.7%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HI类比例总体达到100%,劣于V类水体基本消除,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20

14、13,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203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n类)比例达到77.3%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n类比例保持100%,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项目所在区域主要水体为阿湖水库,阿湖水源与安峰水库相连,根据东海生态环境局的2021年度资料统计显示,安峰水库水质除了总氮超标,其余监测项目浓度年均值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OO2)I11类标准。另外,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及浓水,接管洪庄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实施后不改变水环境功能类别。符合3、土壤环境质量利用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的土壤环境监测调查数据,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15、,确定土壤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区域和管控要求。所在区域不涉及农用地土壤环境,同时本项目不向土壤环境排放污染物,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符合根据上表分析,项目与当地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相符。资源利用上线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7号)要求,分析项目的相符性,具体分析结果见表1-5。表1-5与当地资源消耗上限的符合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符合性1、水资源消耗严格控制全市水资源利用总量,到L项目总用水量为202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438Im-Va,其中生产用29.43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控水为1402InWa,符合制在2500万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江苏省工业、服务业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和生活用水定额(2014符合用水量分别要比2015年下降28%和23%;农田灌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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