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加工20万件鱿鱼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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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加工20万件t鱼串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伟东食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二三年六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加工20万件鲸鱼串项目项目代码2304-371482-89-01-959448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361水产品冷冻加工C136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农副食品加工业13-19水产品加工136-年加工10万吨及以上的建设性质回新建(迁建)口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El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禹城市行政审批

2、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2304-371482-89-01-959448总投资(万元)8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12.5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口否是:用地(用海)面积(?)2328(占地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禹城市莒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审批机关:禹城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房寺镇等6乡镇总体规划的批复(禹政字20196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文件名称:禹城市莒镇工贸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机关:山东省禹城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禹城市莒镇工贸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禹环函20191

3、6号)。1、与园区规划相符性分析拟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莒镇嘉业创新创业园B-U号,所属区域为禹城市莒镇工贸区,所处地块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要求和准入要求。禹城市莒镇工贸区位于济邯铁路东侧,付堂村南,莒徐路以北,姜庄村以西。为更好的指导禹城市莒镇工贸区发展,根据国家及山东省关于加强产业园区管理的有关要求,经莒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设立莒镇工贸区,为更好的与上位规划相协调,禹城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12月25日以“禹政字201867号”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莒镇工贸区的批复,莒镇人民政府委托资质单位编制了莒镇工贸区总体发展规划(2018-2025年)。园区规划总面积5

4、1.8公顷,济邯铁路东侧,付堂村南,莒徐路以北,姜庄村以西。产业主导方向为:机械装备制造、高端食品加工等主导优势产业集群。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表1与禹城市莒镇工贸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序号园区环评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1园区应科学合理地设置项目准入 条件,坚持规划主导的产业定位发 展方向,重点引进工艺先进,技术 创新,无污染或低污染、规模适中、 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项目,严禁 生产方式落后、产品质量低劣、环 境污染严重和能源消耗高的项目 进入园区。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 德州市禹城市莒镇嘉业创 新创业园B-H号,位于禹 城市莒镇工贸区范围内。拟建项目属于农副食 品加工业,产

5、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拟建项目不在鼓励、限制、 淘汰类之内,为允许建设 项目,因此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拟建项目符合园区的 行业准入条件和环保准入 条件,为优先进入行业。拟建项目为新建项 目,目前尚未建设,目前 正在办理环评手续,待审 批部门审批后续开始建 设,建设过程中落实“三同 时”制度,防治污染的措施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 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符合2入园企业要单独建设污水处理设 施,对废水进行预处理,达到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拟建项目生产废水与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 污水共同排入莒镇工贸区符合A等级标准,同时满足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

6、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回用或排放。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外排废水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A等级标准及莒镇工贸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3园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应严格环境准入,禁止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项目入驻。各入驻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风险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各企业运行过程中应加强危险装置和设施的监控和限制,建立安全监控系统并与园区的监控系统相连,按照相关要求配备必须的应急物资和应急设施。拟建项目不涉及风险物质。符合4入区企业应采取严格

7、的措施控制工艺废气排放,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要求,严格控制VOCS排放,各入驻项目严格落实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入区企业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执行污染物倍量替代制度,禁止建设不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拟建项目采用的工艺较为简单,外购毓鱼解冻,清洗后经过腌制,再经分割后穿串包装外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浓度于厂界无组织排放,拟建项目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拟建项目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

8、策。企业已在禹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代码为2304371482-89-01-959448。2、土地利用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莒镇嘉业创新创业园B-Il号,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租赁合同,以及禹城市莒镇总体规划图,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相应用地,也不属于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中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用地,符合国家供地政策,符合国家该行业用地定额标准,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3、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莒镇嘉业创新创业园B-U

9、号,选址合理性分析见下表。表2项目地址选择合理性分析一览表项目分析结论土地利用符合性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莒镇嘉业创新创业园B-Il号,根据租赁合同及禹城市莒镇总体规划图,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禹城市莒镇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供水、供电、排水拟建项目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区域供电设施齐全。拟建项目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共同排入禹城市莒镇工贸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交通运输拟建项目南侧200m为禹丁路,交通便利。外界环境对项目影响拟建项目周围主要为道路、小型企业,周围企业经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较小,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拟建项目属于农副食品加工项目,对外界环境要求不高。因此,周围环境对

10、拟建项目影响不大。项目对外界环境影响拟建项目排放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对风景名胜区的影响拟建项目周围2km范围内无风景名胜区。环境敏感点拟建项目产生污染物采取合理有效的治理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距离项目最近敏感点为项目东北侧630m的付堂村,距离较远,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拟建项目的建成运行对周围敏感点环境影响较小。由以上分析可知,项目选址较为合理。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6月28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文中的有关内容,分析拟建项目“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具体分析如下:(1)

11、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管控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德政字202119号表1.1-1德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分类汇总表,禹城市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汇总表如下:表3德州市大气环境质量管控分区汇总表(禹城市)编码名称面积(km2)YS3714821110039德州鳌龙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1.01YS3714821110040如意湖水库1.06YS3714821110041山东徒骇河国家湿地自然公园10.35YS3714821110042徒骇河0.05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莒镇嘉业创新创业园,项目未包含在上述生态红线图范围内,距离拟建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徒骇河(YS3714821110042),拟建项目位

12、于该红线区西北侧20.34km,拟建项目不在红线范围内。一般生态空间拟建项目位于禹城市莒镇嘉业创新创业园,未在上述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因此拟建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拟建项目位于德州市禹城市莒镇嘉业创新创业园,为农副食品加工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臭气浓度。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常规污染物PMI0、PM2.5年评价指标出现超标现象。故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拟建项目生产

13、中排放的大气污染因子无TSP和PM,拟建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当地大气环境功能影响相对较小。水环境治理底线及分区管控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莒镇嘉业创新创业园,属于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拟建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需氧量(CODC)、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拟建项目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共同排入禹城市莒镇工贸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能够满足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管控要求,符合水环境质量底线。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及分区管控拟建项目属于建设用地一般

14、管控单元,占地为工业用地,对土壤影响轻微。(3)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拟建项目为农副食品加工项目,位于德州市禹城市莒镇嘉业创新创业园,项目不开采地下水,资源消耗较少,不会对当地的资源供应产生明显的影响,所用原辅料中不涉及原煤等能源消耗,满足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中关于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因此,拟建项目建设不会触及当地资源分配的上线,项目建设在资源利用上合理。(4)综合管控单元划分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为农副食品加工项目,不属于空间布局约束中禁止开发建设活动,不位于敏感区,不属于限制开发建设活动,不属于限制开发

15、建设的工业项目,满足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满足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满足环境风险控制要求,满足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单元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单元)符合性分析如下表。表4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单元)符合性分析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148230009环境管控单元名称莒镇管控单元分类一般管控单元内容准入清单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空间布局约束1 .执行全市空间布局约束要求。2 .工业项目应集中在工业园内建设,并符合园区规划要求。3 .限制报告书级别工业项目建设(农副产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机械加工及设备制造业除外)。1 .拟建项目满足全市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准入要求。2 .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莒镇嘉业创新创业园,属于工业园范围内。3 .拟建项目为农副食品加工项目,编制报告表,不属于报告书级别的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1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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