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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聊城市金堤河水源保障综合提升工程建设单位(盖章):聊城市金彭陶水利管理服务中心编制日期:二。二二年四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聊城市金堤河水源保障综合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110-371500-04-01-431146建设项S行业类别五十一、水利: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其他五卜,、水利-127防洪除涝工程-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金堤河干流清淤33.15km,北小堤加固9.4km,新建道口、明堤2座橡胶坝,改(新)建及维修桥梁35座,改建排水涵闸9座,改建灌溉泵站
2、17座,维修泵站1座,堤顶道路硬化20.6km,新建管理所1座、永久占地3.5亩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备案)部填)(核准/门(选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聊发改审批函2021131号总投资(万元)35000环保投资(万元)534.79环保投资占比(%)1.528%施工工期2年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由于金堤河上游来水为黄河水,金堤河的功能为农灌渠,底泥里主要是黄河水沉淀的沙子,经过底泥监测可知,淤泥不存在重金属污染,所以无需设置专项
3、评价规划情况无环响情划影价况规境评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鲁环发【2019】112号相关政策文件的符合性表M鲁环发2019112号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符合性分析鲁环发【2019】112号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具体要求项目情况结论(一)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整治。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关于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7个传输通道城市建筑施工工地、其他城市和县城规划区内规模以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建筑施工工地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产尘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
4、辆密闭运输“六项措施”;规模以下建筑施工工地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19)23号)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尘降尘管控措施。项目按照要求严格落实防尘管控措施符合(二)物料运输扬尘污染整治。运输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灰浆、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措施,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在运输过程中不得遗撒、泄漏物料,对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严格落实山东省城市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十个必须”,对城市建成区渣土运输车辆经过的路段加强机械化清扫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省
5、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牵头)项目严格执行道路物料运输等要求。符合(五)各类露天堆场扬尘污染整治。工业企业堆场料场,应按照“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底下防渗漏的标准控制扬尘污染,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厂区路面硬化,采用防风抑尘网或者封闭料场(仓、棚、库),并采取喷淋等抑尘措施。港口、码头、露天矿山、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消纳场等应采取苫盖、喷淋、道路硬化等防治扬尘污染措施,安装在线监测设施,设置车辆清洗设施。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牵头)项目采用防风抑尘网。符合2、项目与山东省扬尘管理办法符合性分析表1-2山东省扬尘管理办法符
6、合性分析序号山东省扬尘管理办法具体要求项目情况结论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项目符合政府环境保护要求。符合2第十条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项目建设中严格要求落实各种环保治理措施。符合3第十一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应当采取硬化等降尘措施,裸露地面应当铺设礁渣、细石或者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或者采取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等措施,保持施工场所
7、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单位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符合4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绿化责任制,根据本地实际,加强城区及周边地区绿化,防治扬尘污染和土壤风蚀影响。项目符合政府环境保护要求。符合3、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修订)符合性分1表13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修订)斤的符合性文件要求拟建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L)总则建设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拟建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情况均按相关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来要求。符合(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拟建项目拟配套建设
8、的环保设施满足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符合经分析可知,项目可满足上述环境管理条例的要求。4、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红线项目跨聊城市莘县和阳谷县,根据山东省聊城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莘县省级生态红线区共4处,分别为:1)聊城马西林场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生态保护红线2)聊城马颊河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县域内马颊河河段)3)聊城徒骇河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县域内徒骇河马集闸断面至出境河段)4)莘县莘州水库生态保护红线阳谷县境内纳入的生态保护红线区有3处,分别为阳谷县城区饮用水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15-B1-13)、陈集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9、(SD-15-B1-14)和阳谷森泉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15-B4-16)。阳谷县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登记表详见下表。表1-4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登记表(聊城市阳谷县)生态保护红线区名称代码边界描述面积km2I类红线区生态功能类型备注边界描述面积km2阳谷城区引用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15-B1-13位于阳谷县京杭运河和金堤河交汇处西北侧6.99一级保护区以开采并为中心,半径50m的圆形区域0.16水源涵养城镇为阳谷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源生护区集水养保线陈库涵态红SD-15-B1-14阳谷县南外环路以南,明堤东干渠(陈集村)以西,朱施董村以北,W集以东1.64/水源涵
10、养水库为陈集水库阳谷森泉生物多样性SD-15-B4-16S324以东,黄河东路以南0.15/生物多样性维护湿地为阳谷森泉人工海地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本项目位于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和阳谷县境内,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本项目沿线北2.7km处的阳谷县城区饮用水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15-B1-13),详见附图1。(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项目区周围的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二氧化氮年均浓度、CO24小时平均质量浓度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PMl、PM”年平均浓度,03口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污染较重,项目所在区域
11、属于不达标区;金堤河贾垓桥断面COD、NH3-N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n类标准要求,水体质量较好;项目区周围声环境总体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区周围生态环境良好。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项目为聊城市金堤河水源保障综合提升工程,本项目管理所用地为永久用地。管线占地现状涉及道路,施工期开挖完成后,对道路面进行恢复,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不涉及生产工
12、艺,主要能源为用电,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影响较小。项目建设满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聊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聊政发2021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未列入聊城市环境空间布局约束行业准入清单内,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5、项目与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表14项目与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符合性文件要求拟建项目建设情况符合件第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除遵守国家、本省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本市产业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的相关规定。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项目。拟建项目为聊城市金堤
13、河水源保障综合提升工程,改善了金堤河的水质。符合运营期不存在大气污染第四十一条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定期对作业机械进行维修养护和排放检测,保证作.业机械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对超标排放且经维修或者采用排放控制技术后仍不达标的机械,应当停止使用。工业企业、施工单位、货运企业、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单位等拥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从事道路运输业务。本项目所用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养护,确保达标排放。符合第四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范要求,落实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的设施、措施,将防治扬尘污染相应所需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
14、污染所负责任和应当采取的措施并监督落实。造成扬尘污染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承担责任。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要求,在施工建设中遵守以下规定:(一)施工工地设置符合高度标准要求的硬质围挡;(二)施工工地配备满足防治扬尘要求的洒水降尘设施,根据扬尘防治需要制定洒水降尘方案,并严格实施;(三)施工工地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各施工工序和施工阶段的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举报电话等信息;(四)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进行硬化,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者临时绿化,对土方进行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或者固化措施;(五)当气象预报风速在四级以上时,停止土石方施工、拆迁施工以及其他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根据预
15、案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建设单位落实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的设施、措施,将防治扬尘污染相应所需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施工建设中遵守相关规定。符合6、项目与水利建设项目(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的符合性分析表1-5项目与水利建设项目(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的符合性文件要求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水功能区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相协调,满足相关规划环评要求。工程涉及岸线调整(治导线变化)、裁弯取直、围垦水面和占用河湖滩地等建设内容的,充分论证了方案环境可行性,最大程度保持了河湖自然形态,最大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