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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自查情况工作总结按照市委组织部信组监督XX号文件通知要求,我们对我县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工作情况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以学习宣传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县委本着“领导干部要熟悉,组工干部要精通,一般干部要了解”的原则,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我县作为全省干部监督和贯彻条例工作联系点,在条例正式下发之前,就下发了学习条例的通知,并翻印条例全文,做到县级干部、组工干部和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人手一册,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学习。抓好组织人事干部的学习。县委组织部组织部机关全体干部利用
2、每周学习日,集中学习条例,并举办各乡镇、县直单位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培训班,要求每位组工干部对条例的精神融会贯通。二、以靠得住、有本事为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一是看品德,注重选拔靠得住的人。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对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不仅看干部一时一事的表现,而且看其在一个相对较长时期内的整体表现;不仅看干部的平时表现,而且看其在关键时刻,重大问题面前的表现,特别看其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不仅看干部八小时以内的表现,而且看其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全面了解其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坚决克服重才轻德现象,
3、防止干部“带病”上岗。二是看潜质,注重选拔综合素质高的人。着眼干部实践“三个代表”,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大力选拔学历高、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干部,特别是加大了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高知识层次干部和各行各业涌现出的拔尖人才的选拔力度。三是看实绩,注重选拔有本事的人。区分真政绩与假政绩。对那些政绩突出的领导干部大胆提拔使用,而对那些政绩平平,只有“唱功”而没有“做功”,甚至投机取巧、哗众取宠、惯于做表面文章的人则果断进行降免或调整。四是看公认,注重选拔群众基础好的人。干部思想政治素质高不高、作风好不好、政绩突出不突出,群众自有公认。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认真落实
4、群众在选拔任用干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从而杜绝了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现象,进一步增强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三、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强选用干部工作监督在工作中,我们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按照与时俱进的观点,积极创新干部选任工作监督机制,从而有效地防止了干部选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一是认真落实群众“四权二为了准确把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精神状态、工作成效,我们充分发扬民主,多渠道、多侧面、多方式地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集中民智,认真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我们制定了XX意见,在干部调整中,我们不断拓宽公示范围,除利用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外,还在
5、公示对象工作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广泛听取意见。细化公示内容,详细公布了公示对象姓名、单位、主要工作经历及拟任职务等内容。二是引入竞争机制。为进一步拓宽用人视野,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使优秀年轻干部尽快脱颖而出。两次公开选拔,在全县引起了强烈反响,对营造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促进学习型社会的形成发挥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对公开选拔出来的干部,我们全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方正式任命,从而杜绝了高分低能现象。三是健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了干部推荐、考察、决策责任制,严格实行“谁推荐、谁签字,谁考察、谁把关,谁决策、谁负责”,对推荐失准、考察失误、把关失严,造成用人失误的,追
6、究当事人的责任。县委主要领导及常委一班人自觉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法纪观念,带头执行条例,在干部选拔工作中,严格遵守条例规定的“十不准纪律”,按照XX号文件要求,认真学习和遵守中组部干部监督局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不折不扣地按规定办事,带头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组织部门严格把关,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不符合条例规定的不上会;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符合条例规定的不上报;对下级报来的干部任用,不符合条例规定的不审批。四、以组织领导为保证,加强干部队伍宏观管理党管干部是党的组织领导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党的思想领导和政治领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搞好干部
7、选拔任用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对整个干部队伍的数量、质量和结构进行宏观管理,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重要干部的管理权。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努力做到以下“三点”:一是科学规划。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既要注重稳定干部队伍,又要注重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如果对干部调整过频,易引起干部情绪波动,引发短期行为,滋生不正之风。如果只强调干部队伍的稳定而不进行必要的调整,就会死水一潭,挫伤干部的积极性。为此,我们注重根据县乡机构改革和干部队伍状况,根据工作的需要确定调整频率和数量,做到既适量又适度,既稳定了干部队伍,又调动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促进了各项事业发展。二是加强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省委xx意见,在选拔使用干部工作中,严把职数关,按照编制部门规定的领导职数,做到不超编,不滥位。三是及时备案。在干部选拔使用过程中,涉及对乡镇党政正职、县纪委副书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及政法部门副科实职以上干部的调整,都按照要求及时向上级组织和有关部门备案。从自查的情况看,我县学习贯彻执行条例态度是坚决的,效果是好的,没有发生违反条例的现象。但我们在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条例上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条例工作力度,逐步实现干部选拔使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