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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理工职业大学关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的说明一、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和监督硕士生培养过程的主要依据,是学校对硕士生毕业及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基本条件。二、校内导师应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专业学位硕士生本人的特点,全面考虑,合理安排,指导硕士生制订个人实践计划,对其实践目标、内容、方法等要求和进度做出计划和安排。三、硕士生应按制订的实践计划进行学习,通过后,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四、校外导师的职称与技术职务条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能够履行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职责。五、专业实践计划一旦确定就应认真遵照执行,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予更改。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者,应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提出书面修改计划申请,经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六、计划制定和审核程序。专业实践计划一般应在第2学期末,由校内外导师与硕士生共同制定,并由导师和专业所在学院主管院长审核签字,经实践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执行。七、专业实践计划表一律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四份,一份交培养学院存档,一份交校内导师,一份交校外导师,一份本人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