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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地震应急处置方案目录L总则1.1编制目的L2编制依据L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1.4.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L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L4.3多级联动、广泛参与2.组织指挥体系及主要职责2.1 州抗震救灾指挥部2.1.1 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常态化组织体系2.1.2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2.1.3专项工作组2.2县(市)抗震救灾指挥部3.地震灾害分级应对3.1灾害分级3.2应对分级3.3响应分级3.3.1一级响应3. 3.2二级响应4. 3.3三级响应3.3.4响应级别调整4.运行机制4.1 监测预警与信息报送4.1.1 监测预警4. 1.2震情速报4. 1.3灾情速报4. 2组织指挥与应
2、急行动4. 2.1先期处置4. 2.2一级响应组织指挥与应急行动4. 2.3二级响应组织指挥与应急行动4. 2.4三级响应组织指挥与应急行动4. 2.5其他情况处置4. 3应急处置主要措施4. 4响应结束5. 5恢复与重建5.其他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5.1 临震应急事件的应急处置5.2 强有感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5. 3地震谣传事件的应急处置6. 4邻州地震波及事件的应急处置6.应急准备与支持6.1预案准备6.2宣传演练6.3队伍保障6.4物资储备6.5资金保障6.6项目支撑7.附则7.1责任与奖惩7.2预案管理与更新7. 3预案解释7.4预案实施时间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L总则1.
3、 1编制目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省、州防震减灾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州抗震救灾工作机制,持续深入防范化解重大地震灾害风险,有力有序有效应对较大及以上地震灾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秩序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L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省地震应急预案(试行)省防震减灾条例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州应急委员会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L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全州突发地震事件的应
4、急准备、监测预警、应对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同时适用于州平时地震灾害风险防范应对准备及培训、演练等。2. 4工作原则L4.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积极防控地震灾害风险,做好应对突发地震的准备,最大程度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L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州委领导下,州政府统筹调度,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的原则,由县(市)、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依法分级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抗震救灾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不断完善部门间、行业间的协作机制,强化县(市)党委、政府主
5、体责任和基层组织第一责任,形成抗震救灾整体合力。L4.3多级联动、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作用,突出多层级联动响应,优化整合应急力量资源,发挥专家和技术队伍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加强数字赋能科技支撑,科学高效有序应对突发地震灾害。2.组织指挥体系及主要职责2.1 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州抗震救灾指挥部是州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州应急委)下设的专项指挥部,在州委、州政府领导下,在州应急委统筹协调下,建立常态化组织体系,具体负责指挥和实施全州抗震救灾工作。当需启动地震灾害应急响应时,应基于指挥部组织体系实施常态化或扩大化响应,组建临时指挥机构,统筹指挥当次抗震救灾工作。2.1.1
6、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常态化组织体系指挥长:州政府分管应急工作副州长第一副指挥长:军分区副司令员常务副指挥长:州应急管理局局长副指挥长:州政府分工副秘书长、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州交通运输局局长、州卫生健康委主任、州防震减灾服务中心主任、团州委书记、州抗震救灾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成员:州委宣传部、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教育和体育局、州科技局、州民宗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应急管理局、州国资委、州市场监管
7、局、州乡村振兴局、州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人防办、州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州气象局、州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团州委、州红十字会、西昌车务段、西昌青山机场、西昌地震监测中心站、国网供电公司、西昌电力股份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中国铁塔分公司、通服分公司、军分区、武警支队、消防救援支队、森林消防支队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2.1.2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州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设常务副主任1名,由州防震减灾服务中心主任兼任;设副主任2名,由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州抗震救灾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兼
8、任。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向州委、州政府和州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抗震救灾工作建议,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州抗震救灾工作。2.1.3专项工作组州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响应等级和实际需要,临时设立相应工作组,并根据实际增减、合并工作组或调整成员单位。各工作组组长根据响应等级分别由州领导、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各工作组成员由相关成员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实行集中办公。(1)综合协调组牵头单位:州应急管理局成员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卫生健康委、州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军分区等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全州抗震救灾综合
9、协调工作;协助指挥长、副指挥长组织实施抗震救灾行动;负责收集汇总震情、灾情、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情况;承办州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活动和文电工作;协调有关专家指导抗震救灾工作;负责与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协调工作;负责指挥部后勤保障工作;组织、指导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完成州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技术保障组牵头单位:州防震减灾服务中心成员单位: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利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气象局、西昌地震监测中心站等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地震监测和趋势研判工作;开展地震烈度调查;开展协调军地各方资源开展震后数据服务支撑工作
10、;开展灾区气象监测,做好灾区气象预警;开展灾区危化品设施、油气管线、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质等安全检查与防控;开展灾区的空气、水质和土壤等监测,做好次生生态环境事件的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水库、水电站等水利工程隐患排查;对地震引发的地质灾害、山洪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各类次生衍生灾害开展应急排查、应急监测等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专家队伍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指导;负责州(内)外有关监测研判、技术支撑工作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州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3)抢险救援组牵头单位:州应急管理局成员单位:州公安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利局、州卫生健康委、州人防办、团州委、州红十字会、军
11、分区、武警支队、消防救援支队、森林消防支队等组成。主要职责:制定抢险救援行动计划,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开展人员搜救和灾害抢险;负责地震引发的火灾、地质灾害、矿区坍塌滑坡、危险化学品泄漏等次生灾害的抢险救援;指导灾区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工作,负责统筹引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志愿者队伍的动员、组织、派遣和管理工作;组织调用、征用抢险救援装备、设备和物资,协助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各类救援力量支援地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州内外、省内外有关抢险救援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州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4)军队协调组牵头单位:军分区成员单位:州应急管理局、武警支队等组成。主要职责:统筹协调
12、所属解放军、武警部队、预备役和民兵支援地方开展抗震救灾、营救群众、医疗支援、转移运送物资、稳定秩序及执行其他抗震救灾任务;保障军队指挥机构和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建立直接对接工作机制;完成州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5)群众安置与救灾物资组牵头单位:州应急管理局成员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教育和体育局、州民族宗教委、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利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人防办、团州委、州红十字会等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指导各地启用应急避难场所或设
13、置临时避难场所;指导开展房屋建筑震后安全性应急评估;负责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生活物资供应和生活污水垃圾等处理;负责遇难人员及孤、残人员的善后事宜;指导灾区协调处理安置工作中的民族关系、宗教关系,指导宗教团体参与抗震救灾工作;组织金融机构做好保险理赔工作;组织专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有序参与群众安置工作;组织、调集、征用抢险救援应急物资,保障灾区物资供应;组织开展受灾救济救助工作;依法从严加强灾区市场交易监督管理,维护灾区市场经营秩序;向社会发布救灾物资需求信息及接受救灾捐赠公告,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建立救灾捐赠协调机制,组织、指导、监督全州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使用;协助开展应急救援力量后勤保障工作
14、;完成州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6)医疗防疫组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成员单位: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红十字会等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医疗救治应急救援方案,调配医疗队伍和装备,分配医疗器械、药品等物资;配合开展生命救援工作;对伤病员进行救治、心理干预和转移护送;开展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监督检查、监测和污染防控;开展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监测和卫生消杀工作;开展灾后心理干预服务工作;做好灾区医药用品等耗材保障工作;负责外援医疗机构和医疗救援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州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7)交通运输组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成员单位:
15、州公安局、州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西昌车务段、西昌青山机场、武警支队等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维护交通秩序;抢修维护交通运输设施,组织协调运力,配合做好救援队伍、受灾人员、救灾物资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的紧急运输工作;负责州内外有关交通抢险救援队伍、交通运输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州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8)要素保障组牵头单位: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成员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利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国资委、州人防办、国网供电公司、西昌电力股份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中国铁塔分公司、通服分公司等组成。主要职责:协调组织抢修通信、供电、供水、防洪、广播电视和金融服务等设施设备;组织力量开展水、电和成品油等要素的应急供应工作;指导开展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震后安全性应急评估和排危除险工作;负责外援要素供应保障以及基础设施抢修队伍的协调工作;完成州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9)治安维稳组牵头单位:州公安局成员单位:州民族宗教委、州司法局、武警支队等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维稳工作,依法从严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加强灾区指挥场所、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