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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度“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深化我镇“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各行政村。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为2个方面:面上以各行政村的主要公路、沿街路面、河道及沿线视线可及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整治情况为重点;点上主要考核辖区村庄的环境卫生整治情况。三、考核形式考核形式分为:每月各办事处联系领导督查;镇“清洁家园”办公室和镇纪委联合组织的季度督查;年终考核。每月办事处联系领导督查将检查各办事处的所有行政村。季度督查以办事处为单位,随机抽取2-3个村进行。年终考核,对全镇各村开展全面系统的考核评价。四、等级评定
2、考核按照2022年度“清洁家园、和谐乡村”活动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考评满分为100分,月检查、季度督查和年终考核实际得分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85分一90分(含85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年度综合评价进行加权计算,季度督查权重按60%计入年度综合评价,年终考核权重按40%计入年度综合评价。五、结果运用1、对于督查通报中的同一问题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将加扣考核分3分;连续2次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由镇“清洁家园”办公室和纪委办予以通报批评,并扣考核分8分。2、抽查与检查成效直接影响村干部年终考核与住村干部的年底评先、评优。当月考核排名前三位的驻村干部和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奖励
3、考核奖100元;当月考核排名末三位的驻村干部和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扣除考核奖100元,当月考核排名末三位的保洁员扣当月工资100元。如本年度累计4次督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村或连续3次为不合格的,村干部取消当年的年终补贴;住村干部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作为提拔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3、因工作业绩突出,镇党委、政府年终全面评价时将对评出的优秀村进行评比,(第一名奖1500元、第二名奖IOOO元、第三名奖500元)。被县、市级督查通报批评的,作累计2次镇督查不合格计算,并每次扣5分。4、对清洁家园工作成绩突出的办事处、行政村,予以表彰奖励。5、对清洁家园优秀监督理事成员和优秀保洁员到年终进行奖励300-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