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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不仅是为官从政的基本要求,也是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干部干部,干字当头。倘若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这样的干部就是在其位不谋其政、任其职不尽其责。更有甚者,认为职务只能上不能下,职级只能晋不能退,工资只能升不能降,这种认识误区本质上就是严
2、重的官本位思想、扭曲的权力观。全面从严管党治吏,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少数领导干部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问题,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有人总结说,“上来容易下去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用干部是为了干好事业,事业需要什么样的人就选什么样的人,岗位缺什么样的人就配什么样的人。做好干部工作,就必须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细的干部调整下来。政治能力不过硬、理想信念动摇、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作风不严不实、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针对干部的德
3、、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的实际,规定总结认定了15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让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让位子、受警醒,释放出干得好就上、干不好就下的明确信号。制度具有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规定提出:“应当结合实际分类施策,严格执行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辞职、职务任期、退休等有关制度规定,畅通干部下的渠道。”这既给出了“下”的标准,也明确了“下”的方式。比如,要通过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再如,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的,
4、及时予以提醒、谈话、函询、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诫勉,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及时启动调整程序,等等。评判有标准,决策有底气,处理有规范,操作有程序,才能让干部服气,让群众认可。“上”要德才兼备,“下”要警醒反思。健全和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责任制,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调整下来,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用起来,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就一定能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干部在新征程上奋勇争先、建功立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规定以习近
5、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尽管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就废除了领导干部职务的终身制,然而“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依然存在。就其原因看,有“官本位”思想的影响、社会舆论的误导、利益的顾虑和论资排辈等因素。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就要打破“只要不犯大错误就不该下”的思维定式,打消“做碌碌无为太平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没有功劳有苦劳”的想法,
6、改变“上荣下辱”、“下必有过”的旧观念,利于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要健全完善制度机制。通过激励、奖惩、问责,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既要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又要健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制度。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四类领导干部坚决调整;将那些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及时用起来。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周
7、玉生)向“为官不为”开刀长期以来,干部“下”的渠道不通畅。“不干没错,少干少错,多干多错”,一些干部产生了这种错误认识。对这些“不贪不腐也不为”的干部,因尚未触犯党纪政纪,谈心谈话、批评教育等手段难以起到震慑作用。有的干部虽未违纪,但是身居官位却尸位素餐、不作为,官场多见“上”,却难见“下”。规定明确,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4类领导干部,要坚决进行组织调整。同时对那些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起来,切实增强干部队伍活力。这对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
8、具有重要意义。“上”和“下”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两个主要环节,二者是密切联系,相互影响的。出口不通畅无异于堵死了进口,这样整个干部队伍中庸者出不去,占着大量编制和岗位,有能力的优秀人才引不进来,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成为制约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个突出问题,并伴随产生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等问题,影响整个干部队伍的活力,削减其战斗力。因此,解决“下”的问题是搞活干部队伍的关键。要把能力过硬、思想觉悟高、宗旨意识强的干部选上来,把那些在工作岗位上缺乏激情、“为官不为”甚至“为官乱为”的干部调整下来,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机制,让更多的干部有危机感,增添干好本职工作、更
9、好服务群众的动力。(周一)破除“上荣下辱”的观念长期以来,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只要上去了、升职了,就不能降职使用,要么再升职,要么平调,或者安排虚职,享受相应级别待遇。对待“能上能下”问题,干部要保持平和的心态。党员干部想进步是好事。每个人都有实现人生价值和被人尊重的需要。而且,更高的职位往往意味着更大的平台,更能施展自己的特长,推动事业的发展。但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没有人能一辈子担任领导干部。所以,要保持心态平和。年纪大的同志经验丰富、办法良多,年轻干部初生牛犊不怕虎,既有闯劲、又有热情,对新生事物接受起来也更快。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当某个职位自己干起来力不从
10、心时,主动向组织提出来,也不失为一种风度。同时,又让自己活的更潇洒,享受更多的人生乐趣,何乐而不为呢?要营造宽容的氛围。要破除“上荣下辱”、“下必有错”的观念的束缚。现在不少人认为,免职了、辞职了就是出了问题。其实这种观念是极为片面的。比如湖南34岁辞官回乡务农的副县长,他并非犯了什么错误,而是要带领乡亲们致富。既要让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混日子的干部真正“下课”,又要让更多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舞台,这样,才能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
11、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调整下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重大举措,出台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中也都明确作出了相关规定,对促使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树立了鲜明导向、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一些地方和部门在选拔和任用干部中存在“好人主义”,能上不能下问题仍然存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此次规定
12、进一步明确了15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亮明优与劣的标尺、明确上与下的准绳。此外,规定对分析研判、核实认定、调整程序、调整方式、工作责任等内容进行了优化完善,进一步提高了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有利于在实践中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和考核,为解决人员能上能下问题提供操作指南。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让位。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根本目的是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对于少数平日里习惯庸懒散拖的领导干部而言,规定无疑是一剂“清醒针”。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按照规定予以调整,就是要树立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打破一些尸位素餐者“只要不犯大错误就不会下”的美梦,打消一些碌碌无为者“不求有功
13、但求无过”的想法,让领导干部跳出舒适圈,自觉摒弃怠政懒政之风。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让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让那些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的干部受到警醒,遭到淘汰,有利于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好深入细致思想工作,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对下的干部不搞“一棍子打死”,做好后续跟踪教育管理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对贯彻落实规定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不折不扣执行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促进担当作为、严
14、厉治庸治懒,确保干部德配其位、才配其位。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的重要举措。该规定全文共十九条,明确提出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被各界称为“干部体制的关键转折点”,意味着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现代转型。一、打破“金饭碗”铁律,是整治干部不作为的战术突破规定的重点和亮点,就是关于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相关规定。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不适合的干部调
15、整下来。这就打破了“金饭碗”的铁律,将干部的“上”与“下”与优胜劣汰法则对接起来。而向下调整的主要渠道有六个方面,即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健康原因调整、违纪违法免职和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等。中组部负责人在印发规定答记者问中表示,“从实践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主要是怎样把那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是在其位不谋其政、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调整下来”。显然,推动干部“下”只是手段,并不是目的,是为有效防止各级领导干部“庸懒散”“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在其位不谋其政。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反腐高压下,乱作为明显被控制住了,但是不
16、作为、缓作为却在相当大的范围、相当多的人中出现To由于没有正常的退出和降级机制,一些“懒官”和“庸官”在领导岗位上熬日子、混饭吃,造成了懒政怠政的氛围,久而久之形成了一种不健康的生态环境。所以,规定侧重于以整治不作为来打好“能下”这场关键战役。对那些不作为、不称职甚至碌碌无为、尸位素餐的干部,坚决地调整下来,正是为了推进一大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干部“上”,为他们干事创业腾出空间、搭建平台,实现“让有为者有位,让无为者无位”。因此,上得来、下得去,其实只是起点,关键还要上得好、下得好,这才是“能上能下”真正的含金量。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规定夯实了“为官有为”的工作基础,可谓“重构政治生态”和“制度治党”的战术突破。当然,要实现能上能下的科学管理,还必须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作为平衡。对此,规定不仅为干部能下划出“硬杠杠”,并以科学合理的设计,明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