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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动资产管理办法(适用制造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流动资产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财政部企业财务通则工业企业财务制度和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规定、财务管理规定等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流动资产管理。第三条坚持管钱与管物相结合和条块结合的原则,实行流动资产价值量与实物量分别管理、定期核对的制度,财务部门负责流动资产的价值管理,各部门、子公司归口部门负责实物量的管理,并要定期核对。第二章管理部门职责第四条各部门、子公司要加强对流动资产的管理工作,以保证生产建设的正常需要降低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第五条财务部门是公司流动资产管
2、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一)流动资金管理坚持两统一、两集中的原则,即坚持统一信贷、统一还款,资金集中、结算集中(二)负责制订流动资产管理制度。(三)组织核定流动资产定额负责编制上报和下达流动资产计划。(四)审定各部门、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计划,审查是否平衡日常开支。(五)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子公司流动资产使用情况,并按经济责任制要求考核其使用效果。(六)组织协调各流动资产管理制度落实流动资产管理责任制。(七)督促检查各种应收款的清理情况并定期将汇总清理结果向公司领导汇报。第三章管理规定第六条流动资产计划管理(一)各部门、子公司的流动资产要严格实行计划管理,做到收支有计划、结果有分析、责任有考核
3、,以促进本公司流动资产使用效果的不断提高。(二)为加强流动资产的管理加大产品的销售力度,严格物资采购,防止物资超储积压,控制生产成本,实现财务收支平衡,公司对流动资产实行综合计划管理。(三)计划的编制。各部门、子公司在公司财务部门综合计划确定后,根据公司编制年度流动资产建议计划,报公司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各部门、子公司上报的流动资产建议计划,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公司年度流动资产计划并下达各部门、子公司执行。(四)计划的执行。各部门、子公司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流动资产计划,编制本部门的年度、月度流I动资产的具体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五)各部门、子公司如发生计划外流动资产变动,必须事先报财务
4、部门审批,财务部门视具体情况,如I确属必要,下达补充流动资产计划。第七条货币资金的管理。(一)货币资金是指企业暂时停留在货币形态上的那一部分资金它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货币资金因其存放地点的不同,可分为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货币资金的管理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全面调控。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之间的物资调配、物料互供、劳务供应等经济业务活动,必须全部通过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结算。(二)现金是流动性最大的一种货币资金,要按照财政部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范围使用现金,严格现金管理岗位责任制,确保其安全完整。(三)各部门、子公司的外部收入必须转入财务部门的公司账户中。各部门、子公司于当天上午根据批准
5、的月度财务收支计划和款项用途,申请次日的用款金额。财务部门视收入情况平衡资金,分别按轻重缓急予以对外付款。(四)各部门、子公司必须遵宁公司结算制度,及时结算内部款项,做到不压票、不误票,减少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往来账款,降低资金古用。第八条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的管理。(一)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做好清欠工作,对应收款项的清理一定要做到责任明确、回收及时。清欠工作由市场营销部门牵头财务部门配合。(二)其他应收款项由各现场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各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司各项规定及时清理各种应收款项,特别是对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其他应收款项,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清理,减少资金占用,保证资产的完
6、整。(三)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的结算款项,原则上必须在月底以前结清,不允许有不合理的内部往来款项存在。年度终了,各部门、子公司之间,各部门、子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要严格按公司规定办理,不准保留余额,特殊情况需保留余额的,需经财务部门同意。(四)要严格控制预付款项的发生,如果确需在大型设备等购置中预付款项时,应严格按规定办理,不得变相搞预付款。第九条存货的管理。(一)存货包括:库存材料、在途材料、委托加工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在产品、半成品及产成品,公司的存货实行区域管理。(二)库存材料、在途材料、委托加工材料的管理。Q)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核定并下达的存货定额,层层分解落实,以较少的
7、资金占用来保证生产所需的物资供应。(2)要定期组织制订、修订各种库存材料的最高储备量和最低储备量,便于掌握物资动态。(3)要严格执行公司下达的物资采购范围,不得超权采购。(4)在保证生产需要的情况下,要本着先库存、后平衡、再采购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物资的进货、消耗和库存的关系,防止超储积压物资的产生。(5)在日常管理中要严格执行验收、保管、发放和定期盘点制度,保证账实相符。(6)加强在途材料的管理,组织好调拨、接运、验收入库工作,发现损毁和短缺,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7)对外委托加工材料、备件,必须做到事前有计划、工料有核算、收回有验收,保证手续齐全。(8)加强车间小库的
8、监督管理,认真执行余料退库制度,切实防止出现沉淀物资或库外库现象。(三)各生产厂要根据公司下达的在产品及半成品定额分解落实到生产车间或工序,作为日常生产调度控制和定额考核的依据。第九条产成品管理。(一)根据公司的会计核算体制,凡外销部分的产品,其账簿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互供及生产自用的产成品由各单位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二)所有生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在产品的实物由各单位生产部门负责管理,各单位财务部门代表财务部门对库存产品进行检查、监督、控制。(三)各单位要加强产成品的库存管理,及时办理产品出入库,由于产品出入库不及时造成的库存产品超定额,由各单位负责。(四)建立定期盘点制度,保证账账、账实
9、相符,如发现变质、短缺、损毁等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理。第十条流动资产清查。(一)各部门、子公司在年终决算前,应组织专门人员,成立领导小组,对流动资产进行全面、认真、系统的清查。(二)对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报废的财产物资,应载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批。(三)对在流动资产清查中查出的长期挂账、悬账、呆账、死账等损失,要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第十一条流动资产的分析与考核。(一)财务部门等各归口管理部门要按月对流动资产占用情况和有关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二)公司将流动资产占用指标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各部门、子公司应结合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考核制度。第三章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本办法由财务部门负责制定、修改、解释,财务部门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配套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本办法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