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木寄养、出租、出售标准服务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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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花木寄养服务方案1.0目的规范花木寄养工作,确保寄养花木质量满足住户要求。2.0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所开展的花木寄养工作。3.0职责3.1公共事物部负责花木寄养手续的办理。3.2财务部负责寄养费用的收取。3. 3园林绿化主管负责花木寄养工作的组织实施与质量监控。3.4技术员负责寄养花木的日常保养技术指导。3. 5绿化工负责按照本规程进行寄养花木的具体操作。4. 0程序要点4.1 花木寄养收费标准的制定4.1.1 园林绿化主管根据市场行情及花木种类,详细列明今后可能发生的各类寄养花木的收费标准。4.1.2 收费标准的制定,应本着以下原则:a)真诚为业主服务,收费保本及微利;b)服务费用应根

2、据所寄养花木的规格及观赏价值而定。4.2 花木寄养手续的办理4.2.1住户向公共事物部提出花木寄养要求。4. 2.2公共事物部主管通知园林绿化部主管协商花木寄养的有关事宜。4. 2.3园林绿化主管现场查看花木生长情况判断是否接受寄养:a)如花木观赏价值低,没有寄养的必要,应委婉告诉住户,不予寄养的原因;b)对于花木养护难度大,自己技术达不到的,也应予以谢绝;c)对于一般性观赏花木,可接受寄养。4.2.4对于可接受寄养的花木,寄养前,住户应与公共事物部签订花木寄养和约,同时到财务部预交花木寄养费用。4.2.5公共事物部主管将花木寄养和约副本及四联收费收据递交园林绿化主管,并通知做好寄养花木准备。

3、4.2.6园林绿化主管接到公共事物部通知后,凭四联收据安排人手到住户家中将欲寄养花木搬到花木基地保管。4.2.7花场技术员应做好寄养花木标签、编号并详细填写花木寄养登记表。4.3寄养花木的保养4.3.1花场技术员对寄养花木依据相关规程加以重点保养。保养内容包括:换泥、施肥、修剪、造型、治虫、除病等技术工作,确保寄养花木生长健壮,满足住户要求。4.3.2花场技术员还应对寄养花木的生长情况及采取的养护措施加以详细记录,并做好工作日记。4.4 寄养花木的领取4. 4.1住户向公共事物部提出搬回寄养花木的要求。5. 4.2公共事物部通知财务部及园林绿化部做好相应的审查与准备工作:a)财务部主要审查花木

4、寄养和约是否超期及花木寄养费用是否已交清,对欠缴费用应予追缴;b)园林绿化部主要负责核对花木寄养登记表,做好寄养花木搬出前的准备工作,擦洗盆面及叶面灰尘,加以修剪及造型。6. 4.3园林绿化主管凭收费收据副联,安排花木基地人员将寄养花木搬送回住户家中摆放好。7. 4.4花木基地保管员/技术员应核实领取花木与寄养花木是否相符,并填写花木领取记录表。4.5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4.5.1 当寄养花木逾期没有领回,经公共事物部联系仍不办理领回或续养手续,又无合理解释超过半年以上的,园林绿化部可报公司批准,自行处理寄养花木。4.5.2 当寄养花木被盗或丢失,无法再找回,或寄养花木被养死的,应由园林绿化主管

5、会同公共事物部主管与住户联系,协商解决办法:a)折价赔偿(经济补偿);b)更换同等规格或品种的花木;C)免费为住户保养其他花木一定时期。4.5.3以上解决办法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放可执行。4. 5.4园林绿化主管应追查花木丢失或死亡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做相应记录O4.6资料归档与质量检查4. 6.1花场技术员/保管员应将花木寄养的有关记录、表格、收费收据等加以整理,每月上报园林绿化主管一次,经审批后由部门归档保存两年。5. 6.2园林绿化主管应每月一次将本月内花木寄养情况及所有收费收据汇总公共事物部复核,杜绝中间环节发生。6. 6.3园林绿化主管还应定期检查寄养花木的保养质量,并做相关评价

6、。7. 6.4以上评价及相关资料将作为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5.0记录5.1 花木寄养登记表5. 2花木领取登记表5.3寄养花木收费标准6. O相关支持文件7.0附录花木寄养合约花木寄养合约甲方:住户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乙方:物业管理公司现甲方将以下花木寄养在乙方花木基地内,委托乙方负责保养保养内容寄养花木搬运方式:花木寄养的收费标准:元/月盆,保养期限:年/月,合计:元;寄养花木应达到以下标准:本和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期甲方应自觉办理领取手续或续存手续,逾期三个月甲方仍未办理有关手续,又无合理解释,乙方有权自行处理寄养花木,甲方不得有异议。如果寄养花木出现丢失、死亡或

7、质量不符要求,则应采取的解决办法。如出现纠纷或未尽事宜,按双方协商办法处理。本和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物业管理公司年月日花木领取登记表住址:序号花木种类编号存入时间领取时间数量现生长情况业主满意程度领取单位:NO:经办人:主管确认:审核:寄养花木收费标准季度:N0:花木类型品种规格观赏价值收费标准(元/月)备注制表:审核:审批:花木寄养登记表序号花木种类编号存入时间数量现生长情况预计领取时间备注寄养单位:住址:N0:经办人:主管确认:审核:花木出租、出售标准服务方案1.0目的规范花木基地花木出租、出售工作,确保花木出租、出售业务沿着有序、合理的渠道开展。2.0适用范围适用于

8、物业管理公司所开展的花木出租、出售工作。3.0职责1.1 经营部负责联络对外花木租售渠道、业务及相关费用的追缴工作。1.2 公共事物部负责小区内部花木租、售手续办理。1.3 财务部负责花木租、售费用的收取。1.4 园林绿化主管负责花木出租、出售收费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工作。1.5 园艺师、技术员负责协助主管进行花木出租、出售具体组织实施及技术指导。3. 6班组长及绿化工负责按照本规程进行具体操作。4. 0程序要点4.1 出租、出售花木收费标准的制定与修改4.1.1 园林绿化主管应根据市场行情、季节变化及花木品种制定出合理的花木租售收费标准。4.1.2 收费标准必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报公共事物

9、部、财务部存档,作为收费的依据。4.1.3花木租售收费标准在下列情况下应加以经常修改和补充:a)季节变化,导致花木价格出现变动;b)花木需求量的多少,出现价格有不同差异;c)销售旺季与淡季,花木价格也不同;d)不同花木品种,价格也有较大差异;e)同种花木土同质量、等级,价格也有区别;f)同种花木不同规格价格也不同。4.2 花木租、售手续办理4.2.1内部住户租、购花木手续办理;a)住户向公共事物部提出租、购花木要求;b)公共事物部主管通知园林绿化主管并带领住户到花木基地挑选欲租购的花木;c)花场保管员将住户挑选的花木的情况详细填写在花木租售明细表内,交由住户持表到财务部办理交费手续;d)财务部

10、根据花木租售明细表核对花木租售收费标准据实收费,并开出四联收费单;e)园林绿化主管凭四联收费单签署同意花木租、售意见,并安排人手准备;f)花木基地保管员/技术远负责核对已收费项目与花木租、售明细表是否相符,并依据收费项目明细准予花木出圃,必要时组织人手将花木运送到住户家中;g)花木基地保管员/技术员应即时上报园林绿化主管,并由园林绿化主管报与公共事物部关于该次花木租售情况和结果。4.2.2对外销售业务联络及手续办理:a)经营部业务员根据公司花木生产动态,向外单位/客户联络推销花木产品;b)如有必要,经营部业务员可将有购、租花木意向的客户带到花木基地现场,确定需要租购花木的种类、数量及花木质量级

11、别;c)经营部业务员将客户带往园林绿化部、财务部填写花木租售明细表,由财务部按照花木租售收费标准据实收费并开出收据;d)业务员将四联收费单中一联交经营部主管,作为本部业务员绩效考评依据之一,一联交园林绿化主管,经复核后签署意见,并安排人手做好租售花木准备工作;e)花木基地保管员/技术员依据经签署意见的收据逐项核实花木租售明细,并依据明细准予租售花木出圃;f)对于有送货要求的客户可由公司提供运输工具,但费用需由客户承担,金额按公司标准执行。4.2.3对有订货要求的业务联络及手续办理:a)经营部业务员联系到有大额定货要求的客户,并约其到公司与公司总经理面谈,签订有关订货协议,并交30%订金;b)公

12、司总经理下达任务给园林绿化部优先进行订购花木的生产;c)园林绿化主管根据公司下达的任务,做好生产前的物资准备工作;d)花木基地园艺师/技术员根据花木需求量及供货日期,合理安排生产日期,并加以精心管理;e)花木生长到成型后,由园艺师、技术员做好花木出圃前的准备工作,检查花木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质量是否达到要求级别,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主管汇报;f)园林绿化主管通知经营部主管/业务员,由其通知客户付清订购花木余款,并运回订购花木;g)对有送货要求的客户,在其付清花木款项及运输费用后,由业务员负责将花木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并由客户签收及加注客户意见。4.3花木出租应注意问题4.3.1所有出租花木必须由住户

13、与公司签订花木出租协议并交纳保证金登记后方可进行。4.3.2对于出租的花木,园林绿化主管应先作好估价,住户/客户应到财务部交纳相当于出租花木价值的保证金后,花木基地保管员/技术员凭保证金收据准予花木出圃。4.3.3花木租期过后,花木回收应注意:a)对于住户,由公共事物部与其联系归还所租花木或办理续租手续;b)对于外单位/客户,由经营部业务员与其联系所租花木的归还与续租问题。4.3.4对于归还的出租花木,园林绿化主管应汇同园艺师、技术员就其生长情况及树形、枝条有无损伤及损伤程度与出租前作详细对比,如发现:a)如花木成长正常无损害的,书面通知财务部扣除租金后,退还其余保证金;b)如出租花木生长特差

14、,接近死亡的,花木基地保管员应拒绝接受出租花木,同时财务部拒绝退还保证金。4.4花木租售记录及资料保存4. 4.1花木基地保管员/技术员除每次花木租售业务过后向园林绿化主管汇报情况外,还应于每月30日前,将该月内花木基地所发生的所有花木租售情况及花木出入明细表等记录书面向主管汇报,经主管审核后由部门归档保管二年。5. 4.2园林绿化主管在每次花木租售业务发生时,均应作进度与质量跟进,了解花木需求动态与客户意见,为今后即时调整花木种植结构收集第一手资料。6. 5园林绿化主管就每次花木租售情况作详细评价与检查,该检查与评价连同花木租售有关手续,将作为对花木基地及经营部业务员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5.0记录5.1 花木租售明细表7. 2花木售价表5.3花木出租收费标准8. 0相关支持文件8.1 花木出圃质量控制标准作业规程8.2 时花培育标准作业规程6. 3苗木繁殖技术操作标准作业规程7.0附录7.1 花木出租协议7. 2花木订购协议花木租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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