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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实验小学校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1小学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办法2*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3*区实验小学校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1为进一步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后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小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为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一、基本原则(一)推荐原则:课外读物推荐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
2、慧的基本标准。确保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能够适应时代发展,满足学生需要。(二)购买原则: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任何人员不得组织统一购买。二、具体措施(一)强化组织监管,审核到位。落实学校主体责任,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学校成立课外读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对学校课外读物治理负总责,分管副校长具体分管,建立由学校行政、党员教师、学科教研组长、骨干教师、图书馆管理员、家长代表组成的课外读物“评审专家库”。同时加强选书环节的管理,通过初选、评议、确认、备案审核四步真正做好学生阅读书籍的选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从源头杜绝不良读物进入校园。(
3、二)规范书籍管理,定期清查。学校通过行政会、教师会、家长会等会议,明确管理原则,各班主任做好家长自主购买读物指导,从正面做好选择课外读物的引导。不得推荐或选用管理办法中列举出的负面内容的课外读物。在学校采购图书或公益机构进行图书捐赠时,明确受捐赠读物的把关要求,保证图书质量。定时清查,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对学校现存的课外读物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电子化管理,对老旧课外读物、超出小学生理解范畴的课外读物进行清理。(S)倡导自主运营,推动阅读。倡导学生自主管理模式,对学生借阅、归还及时进行登记记录。同时积极开展“走廊图书馆”的打造,在教室、走廊建立图书柜、连廊椅,学生能够实现零距离接触图书,提
4、升课外读物的使用效率。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坚持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激发学生阅读的兴趣,培养读书的好习惯,营造良好的阅读氛围。(四)引领家校共治,共促成长。加强家校联系,凭借家校联系网络,启动课外读物家校共治活动,不仅在课外读物的选择上对家长进行引导,同时引导家长为学生阅读课外读物创造良好的条件,每天给学生留出固定的阅读时间,保证学生在阅读时不被打扰。各班要发起书香家庭的号召,引导家长在朋友圈、班级群分享学生在家阅读的心得、好习惯,带动学生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借鉴,营造良好的课外读物使用氛围,使课外读物真正成为帮助学生成长,助推学生全面发展的好帮手
5、。三、结果运用凡未经备案审查的课外读物,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传播,不得在课外统一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阅读未经审核备案的学习类课外读物。对违规传播、疏于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行政管理部门、相关教师严肃问责,并将结果计入教师师德考核。*区实验小学校202*年*月30日小学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办法2为贯彻教育部及省、市、区有关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规范我校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相关管理工作,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总体要求为充分发挥健康课外读物育人功能,防止问题读物进入学校园,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作,认真学习国家、省、市有关中小学
6、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文件精神,落实好课外读物进入校园各项管理工作及排查工作。二、工作任务(一)推荐原则及标准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6月份完成)。选用要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执行,推荐工作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多样性、适度性”的基本原则,要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二)推荐程序L初选。由各学科任课教师、学校图书管理员提出初选目录。2.评议。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3 .确认。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
7、推荐结果并进行公示。4 .备案。学校将学生课外读物推荐结果报送区教育局备案。(三)选用管理进入校园课外读物遴选重点应在国家批准的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中选用。为避免盗版等非法出版物流入校园,建议在新华书店等正规渠道购买。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对学校没有审核过的课外读物原则上不允许带入校园。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
8、校或区教育局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四)排查清理学校在2020年已开展过图书馆不适宜图书、外观差、无保存价值图书和不适宜期刊、不适宜电子图书的清理工作。在此基础上,要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教材(2021)2号)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学校现有图书继续进行清理,包括班级图书角、阅览室以及清理不完全的图书馆。图书管理员要列出工作计划,做好“应清理图书册数”、“已清理图书册数”、“问题图书册数”、“待清理图书计划”统计。三、保障措施(一)健全管理机制成立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学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
9、制度,编制本校年度推荐目录工作,按规定时间将推荐目录上报区教育局。组长:A副组长:B成员:C及各班主任(二)加强宣传引导学校要加大对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宣传力度,通过微信、电子屏、主题班会、升旗仪式等途径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提高对课外读物的鉴别能力,形成好读书、读好书、向问题课外读物“说不”的意识。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三)建立上报制度学校在每年3月20日前报送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到区教育局备案。每年6月20日、11月20日前分别报送校园课外读物
10、排查工作总结(基本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整改措施、附问题课外读物具体情况)。(四)强化监管检查将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情况纳入学校常规工作检查范围,设立监督电话:。畅通反映问题渠道,通过定期检查、日常检查等多种形式,确保工作取得成效。发现问题读物按规定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202*年*月*日*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3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第三条学校严格执行课外读物进校
11、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第四条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适宜性。符合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多样
12、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
13、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学生课外读物:(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
14、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A)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第七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
15、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第十条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