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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计数据工程技术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2023年度专项课题申报通知根据浙江省省属高校、科学技术研究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浙财科教(2019)4号)文件精神及浙江工商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浙商大科(2020)161号)的相关规定,现启动统计数据工程技术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2023年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协同创新专项)的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选题指南1 .基于大数据的预测方法及应用2 .融合大数据的统计评价与决策方法应用3 .基于大数据的统计调查方法4 .高维数据的统计推断方法与应用5 .因果关系推断理论与方法应用6 .大数据在金融风险管理中的应用7 .大数据在信用
2、评估中的应用8 .大数据在宏观经济统计分析中的应用9 .大数据在环境评估与监测中的应用10 .具有统计功能的大数据平台建设关键技术与应用11 .大数据统计方法或技术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应用12 .大数据统计在其他相关产业、相关领域的应用13 .数据资产核算理论、方法及其应用14 .实验研究方法及其应用15 .经济系统建模技术及其应用16 .经济预警技术及其应用二、申报要求(一)申请者条件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女性43岁),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二)申报注意事项1 .已有在研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包括协同创新资助专项、人才发展资助专项、平台团队资助专
3、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2 .主要研究内容不能与已获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及校内其他资助项目重复。3 .课题不资助博士论文,不能以博士论文相同或相似的内容参加课题申报。三、立项程序根据公平竞争、择优立项原则,课题评审采用两轮评审制,由统计数据工程技术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对标书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标书再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拟立项名单将在统计数据工程技术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社会科学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四、成果要求1 .入选“重点项目”的课题在研究期内以“浙江工商大学统计数据工程技术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英文:CollaborativeInnovationCenterofStatisticalDa
4、taEngineeringTechnology&Application,ZhejiangGongshangUniversity)署名的第作者第一单位身份,发表学校认定的一级以上统计与数据科学相关期刊2篇,论文要与研究选题相关。2 .入选“一般项目”的课题在研究期内以“浙江工商大学统计数据工程技术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英文:CollaborativeInnovationCenterofStatisticalDataEngineeringTechnology&Application,ZhejiangGongshangUniversity)署名的第作者第一单位身份,发表学校认定的一级以上统计与数据科
5、学相关期刊1篇或CSSCl核心期刊2篇,论文要与研究选题相关。3 .论文须注明得到“浙江省属高校基本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五、研究期限、资助经费标准1.课题的研究周期为三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4 .重点项目经费为8万元/项,一般项目经费为4万元/项。5 .经费立项时拨付50%,第二年末进行项目执行评估,评估合格拨付25%,结题考核合格后拨付25%。六、材料报送要求请将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的纸质申请书、活页各一式两份于2023年8月15日前交至数字化大楼106办公室,电子版申请书、活页(PDF格式)发送至。联系方式:王玲芳(短号:680663)统计数据工程技术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