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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窗口人事代理用工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考核分工作纪律、工作质量两个部分,设置基本分100分以及员工表现加分。一、工作纪律部分(30分)1、正常考勤(10分):(1)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3分,三次或以上者该项不得分;(2)擅自离岗的,每次扣5分;离岗时间半天及以上的,该项不得分;(3)无故缺席中心及部门召开的各种会议、集中学习、考试考核的,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2、日常纪律(20分)。(1)工作时间上网聊天、购物、炒股或玩游戏,该项不得分;(2)工作时间在办公场所吃零食或者串岗聊天的,该项不得分;(3)不认真履行职责,或以各种方式推诿工作,拒绝服从管理的,该项不得分;3、符合本部门其它工作制度中
2、设定的扣分条件的,按相关工作制度扣分。二、工作质量部分(70分)1、职业形象(35分)。(1)工作过程中,不遵守文明礼仪规范,导致上级检查人员、来访人员不满意,影响单位形象的,每次扣10分;(2)因工作态度问题导致与来访人员发生争执的,每次扣10分;(3)不能保持办公区域内卫生,桌、椅、柜台及电脑等整洁,资料、物品等摆放整洁有序的,每次扣5分,遗失档案、资料、印章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该项不得分。2、工作效能(35分)。(1)工作责任心不强,做事不认真,出现人为差错而引发中心领导和科室不满的,一次扣5分,两次扣15分,三次及以上差错的,该项不得分;(2)工作拖沓,耽误时限,影响相关部门或中
3、心工作进程的,每次扣5分;(3)工作不团结,欺上瞒下,一次扣10分,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该项不得分;3、因特殊原因,经本人申请,分管领导同意,出于照顾性质工作的,该部分以50分为满分计。4、符合本部门其它工作制度中设定的扣分条件的,按相关工作制度扣分。三、员工表现加分(1)每月到勤率达100%的,加20分。(2)在无迟到早退的基础上,提前10分钟到单位、5分钟到岗,并作好班前准备工作,超18次的,加20分;低于18次(含)的不加分;(3)工作过程中,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在积极主动、耐心细致向来访人员做出多方面解释的前提下,受到无理谩骂、指责仍能保持良好态度,经核查属实的,当月加10分;(4)当
4、月受到来访人员署实名书面表扬的,加10分;(5)在市级(含中心)各类业务考核、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当月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省级翻一番,国家级翻二番。(6)参与外勤及党务有关工作(含进驻12345接线值班)的,加10-20分。(7)对中心工作和管理制度提出创新思路,或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中心采纳的,加5分。(8)为提升中心形象做出较大成绩,并受到中心主要领导在大会上肯定表扬的,加10分。(9)在各种报刊、网站发表与住房公积金有关的文章,中心网站每篇加5分,市级(网站)加20分,省级加30分,国家级加40分。(10)表现突出,符合其它奖励条件的,酌情加分。四、有关说明I、考核分数与本月奖金挂钩。基本分满分100分(得满分发1330元),实行扣分制,扣1分为13.3元,扣分不保底。员工表现为加分制,加1分为10元。两项相加为员工当月最终总分值。月度考核分最高为150分。2、员工表现加分中第(1)条,如遇有法定节假日月份的,扣减相应天数。3、考核情况每月10日前上报至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