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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在乡村振兴清风行动中开展水地路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结合审计职能职责开展水(安全饮水、集中供水、水库、 山坪塘、水池、泵站、提灌站、水渠等)、地(耕地保护、地 质灾害隐患点、高标准农田建设)、路(村组道路)专项整治, 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整治重点将2016年以来我局实施审计的“水地路”建设项目纳入专 项整治内容,紧盯“水地路”项目立项、审批、发包、施工、 验收、资金拨付、管护等各个环节,重点聚焦“一金”(项目 资金)、“二量”(工程量、工程质量)、“三纸”(纸上规 划、纸上监管、纸上验收)方面,着力发现和查处乡村振兴领 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责任分工情况(一)政府投资审计“水”建设项目
2、2016年2022年由经济责任审计股、固 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负责;“地”建设项目2016年一2018年由 行政事业(农业、生态环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负责,2019 年一2022年由固定资产审计股负责;“路”建设项目2016年 2018年由原各片区联系股室、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负责, 2019年一2022年由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负责。(二)专项审计(调查)“水”建设项目2016年2018年由行政事业(农业、生 态环境)、财政、经济责任审计股等股室负责,2019年一2022 年由财政、农业农村、经济责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股 等股室负责;“地”建设项目2016年2018年由行政事业(农 业、生态
3、环境)、财政、经济责任审计股等股室负责,2019年 -2022年由财政、农业农村、经济责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审计股等股室负责;“路”建设项目2016年2018年由工交 商贸审计股(现派出审计一股)、行政事业(农业、生态环境)、 财政、经济责任审计股等股室负责,2019年一2022年由财政、 农业农村、经济责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股等股室负责。三、工作要求(一)各相关股室务必落实1名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于5 月15日前梳理形成问题台账并录入相应报表。(二)梳理结果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农业农村审计股 汇总,经局主要领导审定后报市审计局、县纪委。市审计局农 业农村审计科汇总后,将按程序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S)单项问题整改不彻底的,务必督促被审计单位限时 整改。今年6至9月,市审计局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落实 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