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计算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计算标准.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工伤保险待遇计算标准一、I-IO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 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义27个月二级伤本人工资义25个月三级伤残本人工资义23个月四级伤残本人工资义21个月五级伤残本人工资义18个月六级伤残本人工资X 16个月七级伤残本人工资义13个月八级伤残本人工资Xll个月九级伤残本人工资义9个月十级伤残本人工资X7个月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 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2、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 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 同)。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 下一级伤残本人工资X90%二级伤残本人工资X85%三级伤残本人工资义80%四级伤残本人工资X7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X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义60%说明:1) 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 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 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 额。三、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1)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