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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单位毕业生接收办事指南一、设定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3)9号)关于改革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珠人字(2001)35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珠府(2018)11号)关于重申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技校)学生办理户口若干问题的通知(广公(治)字(2004)265号)二、申请条件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被我市事业单位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三、办理材料L身
2、份证原件;2 .毕业证原件;3 .学位证原件;4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需迁移户口至珠海的毕业生还需根据各自情况提供以下材料:5 .广东省珠海市事业单位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四、办理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66号1007室(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五、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六、联系电话:2128382七、办理流程:(一)毕业生接收流程:市人社局出具接收函0凭相关材料到市人社局报到U市人社局出具介绍信凭介绍信、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材料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迁移户口人员跳过此步)0凭介绍信到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报到备注:1.办理户口迁移请提前咨询派出所了解需要携带的资料,2.有关表格可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首页一政务服务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