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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评分标准及说明一、评分标准分项评分因素满分分值权重说明价格投标报价4040%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义100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响应对服务内容及要求响应3030%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得30分,每有一项条款负偏离扣1.5分,扣完为止。业绩投标人取得的业绩3030%2019年1月1日(含)以后,投标人每有1个义务教育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业绩(合同中须包含秩序维护或安保服务、环境维护或清洁卫生类服务、水电维护、绿植养护等)的得5分。(说明: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同一项目不同年度签订的只计算一次)。合计10010
2、0%二、评分说明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2、评委评分=价格得分+响应得分+业绩得分。3、投标人综合得分说明:分别计算出各评委对某一特定投标人的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汇总得分和一个最低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总得分平均值。总得分平均值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4、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投标价低的;(2)响应评估得分高的;(3)业绩评估得分高的;5、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投标人介绍相关情况。投标人必须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实事求是地陈述。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三、其他本评分标准及说明的最终解释权归阳光中学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