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江西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00012034700001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增加准驾机型实施要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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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增加准驾机型00012034700001一、基本要素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0001203470002 .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3 .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增加准驾机型000120347000014 .设定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2)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

2、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5 ,实施依据(1)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

3、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2)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十三条):申请增加准驾机型的,应当向驾驶证核发地或居住地农机监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驾驶证和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第十三条申请增加准驾机型的,应当向驾驶证核发地或居住地农机监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驾驶证和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3)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

4、)(第九条):申请驾驶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龄: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二)身高:不低于150厘米;(三)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四)辨色力:无红绿色盲;(五)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六)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3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七)下肢: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八)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4)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三条):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管理,其所属的农机安全监理机

5、构(以下简称农机监理机构)承担驾驶证申请受理、考试、发证等具体工作。(5)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6 .监管依据(1)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增加对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补贴,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2)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

6、2018年第1号)(第三十三条):申请人以隐瞒、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证的,应当撤销驾驶许可,并收回驾驶证。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违反规定办理驾驶证申领和使用业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的疾病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予以

7、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有关人员的操作证件。(4)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5)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7

8、 .实施机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8 .审批层级:县级9 .行使层级:县(市、区)级10 .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是11 .受理层级:县级12 .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13 .初审层级:14 .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15 .要素统一情况: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资格型三、行政许可条件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1) .:年龄: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2) .:身高:不低于150厘米(3) .: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4) .:辨色力:无红绿色盲(5) .: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6) .: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

9、其他手指必须有3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7) .:下肢: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8) .: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9)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领驾驶证: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氏症、眩晕症、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10)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领驾驶证: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11)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领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未满2年的(12)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领驾驶证: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3年的(13) .:有

10、下列情形的,不得申领驾驶证:醉酒驾驶依法被吊销驾驶证未满5年的(14)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领驾驶证:饮酒后或醉酒驾驶造成重大事故被吊销驾驶证的(15)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领驾驶证:造成事故后逃逸被吊销驾驶证的(16)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领驾驶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1)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2)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

11、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九条):申请驾驶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龄: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二)身高:不低于150厘米;(三)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四)辨色力:无红绿色盲;(五)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六)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3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七)下肢: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八)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3)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领驾驶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氏

12、症、眩晕症、痣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二)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三)吊销驾驶证未满2年的;(四)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3年的;(五)醉酒驾驶依法被吊销驾驶证未满5年的;(六)饮酒后或醉酒驾驶造成重大事故被吊销驾驶证的;(七)造成事故后逃逸被吊销驾驶证的;(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1.服务对象类型:自然人2 .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否3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无4 .许可证件名称:无5 .改革方式:无6 .具体改革举

13、措取消“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1.修订拖拉机驾驶培训教材,在培训环节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2.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推动拖拉机培训机构建立培训记录、提高培训水平。3.严把拖拉机驾驶证件考试关口,完善考试大纲,严肃考试纪律,确保持证人员掌握驾驶技能和道路安全法规知识。4.农业农村部门、公安机关依照法定职责加强对拖拉机的驾驶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规驾驶行为。五、申请材料1 .申请材料名称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身体条件证明4 .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1)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十二条):初次申领驾驶证的,应当填写

14、申请表,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人身份证明;(二)身体条件证明。(2)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十三条):申请增加准驾机型的,应当向驾驶证核发地或居住地农机监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驾驶证和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六、中介服务1.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否2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3 .设定法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4 .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七、审批程序1.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1.2.3.4.2 .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1)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十四条):农机监理机构办

15、理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期限办理驾驶证。申领驾驶证的,应当向农机监理机构提交规定的有关资料,如实申告规定事项。(2)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十五条):符合驾驶证申请条件的,农机监理机构应当受理并在20日内安排考试。农机监理机构应当提供网络或电话等预约考试的方式。(3)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第二十一条):申请人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驾驶证。准予增加准驾机型的,应当收回原驾驶证。3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否4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否5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否6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否7 .是否需要鉴定:否8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否9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否10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否11 .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否八、受理和审批时限1.承诺受理时限:当场办理2 .法定审批时限:2工作日3 .规定法定审批时限的依据:1 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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