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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开展国省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实施方案今年以来,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辖区内国省道亡人道路交通事故与去年同比呈多发态势。为全面压降我县国省道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市道专委统一部署,经县道专委研究决定,自2023年6月8日至9月16日,在全县国省道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紧紧围绕夏季道路交通规律特点,树立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切实防范化解国省道路事故风险,排查治理重点路口路段安全隐患,推动完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提升道路安全保障水平
2、,全力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二、工作目标深刻汲取近年来较大交通事故的惨痛教训,紧紧围绕全县国省道路,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和风险防控,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层基础,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坚决防范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力实现行动期间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20%”的工作目标。三、职责分工县道专委办负责协调督促公路、交通、城管、乡镇等职能部门治理道路安全隐患,对国省道沿线道路安全隐患治理职责存在异议的,通过“圆桌会议”方式明确隐患治理责任单位、责任人、治理措施、治理完
3、成时限等,形成会议纪要并定期调度隐患治理进度。对“圆桌会议”讨论仍难以确定治理权责单位的,上报市道专委办讨论决定。公路部门负责做好全县国省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调整国省道沿线禁令、警告、提示标牌的安装间距;完善国省道沿线标识标线,及起伏路面的黄实线,避免车辆在坡道超车导致发生迎面相撞事故;完善国省沿线路肩等附属设施;清除国省道管养范围影响行车视距的行道树、灌木、杂草等。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对事故易发多发点段进行评估,采取“一点一方案”,“一路一设计”,通过中央隔离、机非分离、调整限速值、完善过街设施、丰富标识标线等,提高公路安全设施整改标准等措施开展综合治理。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全县国省道沿线相交的
4、县道平交路口转弯半径不足,信号灯路口进口道不足、展宽渐变不足,绿化遮挡等安全隐患的治理。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国省道近三年来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研判,梳理辖区已发亡人事故、交通事故易发多发及群众反映出行存在安全隐患的点段,建立工作台账,健全交通事故信息通报制度。负责交通信号灯及电警设备的隐患排查。乡镇道专办负责做好公路穿行乡镇、集镇、工业园区等路灯照明设施的安装和管养,规范停车设施,在事故易发多发的平交路口增加照明设施,整治马路市场,推进上述区域按照城市道路精细化开展综合治理。整治国省道沿线相交的农村道路影响行车视距的杂物、灌木、篱笆、村庄牌、宣传栏等,提高来车方向被发现率。改造国省道沿线相交的属
5、乡镇管养的平交路口转弯半径、急弯陡坡等安全隐患。四、工作重点(一)2020年以来发生伤亡事故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侧险要路段,完成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改造。(二)2020年以来发生亡人事故的平交路口,完成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改造,有条件还应增设“支路哨兵”。(三)2020年以来发生过迎面相撞亡人事故的急弯、平直路段、下坡路段,完成“一分隔三增设“,即:中央隔离:一级公路及双向四车道大流量二级公路的国省干线,应根据安全管理需要增设中央隔离带护栏或中央隔离设施;在道路中心线上安装反光柔性柱,进行警示隔离。增设标线:双向两车道的
6、国省干线,应施划黄色实线,并采用振动标线;起伏路面的一律施划黄实线。增设标志:增设标志:规范设置事故多发警示标志、限速标志、禁止超车标志及配套的解除限速标志、解除禁止超车标志等。增设减速设施:针对道路实际,规范设置减速带、减速标线等减速设施,部分路段应施划纵向减速标线等。部分弯道路段,还可安装“会车预警系统”、压实线抓拍等设备予以管控,保障通行安全。(四)国省道穿行乡镇、集镇、工业园区等区域,完成路灯照明、机非分离、中央隔离、人行过街等设施;人行过街需求较大的集镇、学校区域,且满足双向四车道的国省道可安装礼让行人抓拍设备;国省干线相交的平交路口、国省道与县乡道或集镇道路相交的平交路口,流量较大
7、、事故易发多发的路口应安装信号灯及电警抓拍设备,信号灯路口展宽渐变不足的须对路口进行改造。推进上述区域参照城市道路精细化进行综合治理。交警部门要将上述排查出来的道路安全隐患全部录入“XX交警移动警务系统”,录入上述类型隐患不少于40处。排查录入的上述隐患,需实行边排查、边整改原则。简易的隐患要实行即排即改,复杂的隐患要在9月16日前完成整改,特别复杂的隐患点段要聘请第三方开展综合排查并于年底完成治理,对发生过亡人事故的点段要必排必治。在6月底前治理完成20%以上,7月底前治理完成50%以上,8月底前治理完成80%,9月8日前全部完成治理,特别复杂的隐患点段上报市道专委办同意后可于今年底前完成治
8、理。五、工作措施(一)深入排查道路安全隐患。要对辖区国省道路交通事故开展一次深度研判分析,参考2022年5月20日XX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印发XX市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联合行动方案的通知(X市交事务字(2022)X号)、普通公路安全隐患突出点段治理工作指引,梳理国省道穿乡过镇区域的事故多发平交路口,特别是2020年以来发生伤亡事故,或者事故特征具有典型规律性、死亡人数多的重点路口,建立台账并深入实地排查,分析存在的隐患特征。(二)集中治理平交路口安全隐患。通过增设完善交通安全设施,科学开展平交路口渠化,改善通视条件,强化降速和警示,规范平交路口通
9、行秩序,最大限度减少冲突点。平交路口,严格按照“五必上”进行整改。要摸清道路设计时速,严格按照国标要求,设置路口警示标志,对距离太短或位置不符合要求的要整改;沿线平交路口,有影响视线的树木要及时函告相关职能部门清理;路口转弯半径不足或货车及其他车辆通行较多的,应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治理。(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效果评估。针对重点路口逐一制定治理计划,明确完成时间节点,组织项目验收,综合评估项目治理效果。对于治理完成的路口,要对比整改前后情况,通过实景图片重点标记治理部位和措施,结合实际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综合评估治理效果。要及时总结典型路口路段治理的经验做法,梳理项目组织方法,做好改善效果评估,提
10、出可借鉴、可复制的治理方式方法,加强示范引领应用。(四)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跟踪机制。道专委办、乡镇道专办及各道路管养责任单位要对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建立详细台账,一点一台账。注意收集隐患点位整改前后对比图、治理方案、联合验收报告等材料。六、时间安排全县国省道(农村道路)平交路口安全提升行动自2023年6月起至9月止。具体分为三个阶段:(一)调研排查阶段(6月8日至30日)。结合交通事故数据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分析,梳理本地自选重点路口清单,收集所在位置、道路线形、安全设施现状等基础信息台账。道专委要组织实地踏勘辖区隐患突出路口路段,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国省道路进行全覆盖隐患排查,研究制定隐患治理的具
11、体措施和治理计划,纳入信息台账。(二)攻坚治理阶段(7月1日至9月10日)。根据隐患治理方案和工作计划,及时函告相关职能部门,推动落实人员经费等配套保障,逐一逐项开展治理,每月更新上报隐患治理进展情况。(三)完善提升阶段(9月10日至16日)。针对前期治理的道路安全隐患开展“回头看”,重点看是否仍存在事故易发多发,重点看治理是否符合现状通行安全,重点看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四)综合评估阶段(9月1日至16日)。市道专委将抽调各地道专委专业人员对全县项目完成进展及隐患治理效果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并进行情况通报。七、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国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12、治理“百日行动”是推动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强基础、补短板的有效举措,是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的有力抓手。各乡(镇)、农(林)场、街道办、高新园区、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班,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亲自管,精心谋划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强力推动实施。要细化治理方案,明确重点任务、时序、进度、责任分工,实行项目化管理,详细制定任务单、时间表和路线图,挂图作战、销号推进。(二)强化统筹协调,密切部门配合。县道专委要发挥协调机构的作用,结合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等载体,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主动协调当地交通、财政等部门,争取资金、政策、技术等方面的支持,确保行动任务顺利稳步推
13、进。(三)加强督促指导,提供技术支持。市道专办将成立三个督察组,每月对各地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督查,并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县道专委将成立督查组,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督查,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同时,要加强对工作情况的指导、评估和监督检查,确保有序组织实施、按时完成任务。要积极加强与交通管理科研院校及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的沟通协作,借鉴国省道事故预防效果较好地区的道路安全隐患治理经验,科学开展工作,对于隐患突出路口,可邀请科研院校专家加强专业技术指导,提升治理的专业化水平。(四)强化责任追究,严肃追责问责。各乡(镇)、农(林)场、街道办、高新园区、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国省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紧围绕事故易发多发、平交路口交通冲突较大、路测险要路段等点段开展综合治理。市道专委将抽调专人,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督察检查发现应排未排、应治未治、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推动协调不力、治理进度迟缓等情形,尤其是涉及上述情况发生了亡两人及以上交通事故,将严肃追责问责。(五)及时掌握进展,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农(林)场、街道办、高新园区、各成员单位要跟踪掌握重点攻坚项目进展,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反映工作进展、先进经验及典型案例。要于6月15日(周四)开始,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将周工作开展情况报县道专委办;6、7、8月,每月28日上报月度工作小结;9月4日上报“百日行动”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