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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齐齐哈尔市特种设备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4)8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通知的通知(黑政办发(2015)25号)的要求,推动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强化特种设备依法治理,促进企业依法守信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根据黑龙江省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黑安发(2016)2号)黑龙江省特种设备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黑质技监特发(2016)100号),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建立健全特种设备诚信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激励约束,促进企业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
2、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保安全”转变,建立完善、持续改进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一)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承诺制度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接受各方监督,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承诺,重点承诺以下内容:一是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绝不非法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二是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度;三是确保职工生命安全,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杜绝特种设备责任事故;四是建立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是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
3、全监察和检验检测,严格执行执法指令。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单位、车间、班组、岗位等各个层级的双向安全承诺制度,明确安全承诺事项,签订和公开承诺书,主动将企业的承诺书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接受本单位职工和社会监督。各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督促企业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安全承诺,并对承诺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二)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制度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有违反承诺及下列情形之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将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一年内发生特种设备死亡责任事故的;二是非法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三是执法检查发现特种设
4、备存在重大隐患的;四是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如实记录和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期限内未完成隐患治理整改的;五是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的,以及逾期不履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和罚款等处罚的;六是未依法依规报告事故、组织开展抢险救援的;七是其他非法违法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对责任事故的不良信用记录,实行分级管理,纳入国家相关诚信系统。原则上,生产经营单位一年内发生较大(含)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纳入国家级特种设备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发生死亡2人(含)以上特种设备责任事故的,纳入省级特种设备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发生一般责任事故的,纳入市(地)级特种设备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发生伤人责任事故的,纳
5、入县(区)级特种设备安全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级不良信用记录的,必须纳入省级记录,依次类推。不良信用记录管理期限一般为一年。各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明确特种设备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内容及管理层级,如自行制定标准应严于本方案的要求。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建立不良信用记录管理台账,至少每月更新一次,定期将不良记录信息向同级人民政府诚信管理机构报送。(三)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诚信“黑名单”制度以不良信用记录作为企业特种设备安全诚信“黑名单”的主要判定依据。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纳入国家管理的特种设备安全诚信“黑名单”:一是一年内发生特种设备重大责任事故,或累计发生责任事故死
6、亡10人(含)以上的;二是特种设备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三是发生暴力抗法的行为,或未按时完成行政执法指令的;四是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五是严重违反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的;六是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认定严重影响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其他行为。有上述第二至第六种情形和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纳入省、市、县级管理的特种设备安全诚信“黑名单”:一是一年内发生特种设备较大事故,或累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死亡超过3人(含)以上的,纳入省级管理的特种设备安全诚信“黑名单”;二是一年内发生死亡2人(含)以上的特种设备事故,或累计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死亡超过2人(含)以上的
7、,纳入市(地)级管理的特种设备安全诚信“黑名单”;三是一年内发生死亡责任事故的,纳入县(区)级管理的特种设备安全诚信“黑名单二纳入国家管理的特种设备安全诚信“黑名单”的,必须同时纳入省级管理,依次类推。各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明确特种设备安全诚信“黑名单”内容及管理层级,如自行制定标准应严于本方案的要求。根据企业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整改情况,列入“黑名单”管理的期限一般为一年,对发生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管理的期限分别为一年、二年、三年。一般遵循以下程序:1、信息采集。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对符合纳入“黑名单”管理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通过事
8、故调查、执法检查、群众举报核查等途径,收集记录相关信息,并将相关证据资料存档。每条信息应包括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行政处罚决定、执法单位等要素,其中:事故信息还应包括事故时间、事故等级、事故概况、死亡人数;非法违法行为信息还应包括非法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事故隐患应包括隐患等级、整改时限、整改落实情况等要素。2 .信息告知。信息采集部门对拟列入“黑名单”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提前告知,并听取申辩意见;对当事方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要予以采纳。3 .信息公布。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名单,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提交同级政府安委会办公
9、室,由其在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统一向社会公布;并向发改、国土资源、环保、工商、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和单位通报纳入管理“黑名单”相关信息。由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对纳入“黑名单”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采取严格限制或禁止其新增项目的核准、土地使用、采矿权取得、政府采购、证券融资、政策性资金和财税政策扶持等措施,并作为银行决定是否贷款等重要参考依据。4 .信息移出。被列入“黑名单”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未再出现不良信用记录情形的,由该单位向原信息采集部门提供情况说明。原信息采集部门对其情况进行确认后,将相关信息告知本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按照管理层级逐级上报,在管理期
10、限届满后移出“黑名单”,在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其中收到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现场处理或行政处罚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信息采集部门报送整改材料并提出移出申请,经原信息采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符合规定后方能移出。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期间,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的有关规定,制定并落实各项制约措施和惩戒制度,在各类各级评先表彰中,对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二信息采集部门应当把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
11、单位作为重点监察对象,建立常态化暗查暗访机制,不定期开展抽查;加大执法检查频次,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抽查,每年至少约谈1次其主要负责人;发现有新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四)建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开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诚信评价。把企业特种设备分类监管的等级作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诚信等级,分别相应地划分为A级、B级、C级,原则上不再重复评级。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诚信等级的发布主体和分级分类监管主体是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诚信等级的授信主体,一年向社会发布一次。加强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指导、帮助相关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动态监管水平,促进诚信等级提升。对纳入不
12、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下调或取消特种设备安全诚信等级,并及时向社会发布。要合理调整监管力量,以“黑名单”为重点,加强重点执法检查,严防事故发生。(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定期向特种设备主管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安全诚信履行情况,重点包括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安全投入、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各级特种设备主管部门要在特种设备行政处罚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三、提升企业特种设备安全诚信大数据支撑能力(一)加快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信用管理信息化建设。依托全省安全生产诚信信
13、息平台,建立特种设备基础信息平台,以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构建完备的企业特种设备诚信大数据,建立健全企业特种设备诚信档案,全面、真实、及时记录诚信和失信等数据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推动企业特种设备诚信信息化建设,准确、完整记录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兑现安全承诺、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以及企业负责人、车间、班组和职工个人等特种设备安全行为。(二)加快实现互联互通。加快推进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诚信信息平台与省政府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平台、地方政府信用平台的对接,实现与社会信用建设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信息互联互通。及时通过网络平台和文件告知等形式,向财政、投资、国土资源、建设、工商、银行
14、、证券、保险、工会等部门和单位以及上下游相关企业通报有关情况,实现对企业特种设备安全诚信信息的即时检索查询。四、建立企业特种设备安全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一)激励企业特种设备安全诚实守信。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诚实守信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在特种设备行政审批等工作中优先办理。加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诚信结果的运用,通过提供信用保险、信用担保、商业保理、履约担保、信用管理咨询及培训等服务,在项目立项和改扩建、土地使用、贷款、融资和评优表彰及企业负责人年薪确定等方面,将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诚信结果作为重要参考。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失信企业纠错激励制度,推动企业加强特种设备诚信建设。
15、(二)严格惩戒特种设备安全失信企业。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企业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和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事故的,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要实施重点监察;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通过组织约谈、强制培训等方式予以诫勉,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及时公开曝光。对特种设备失信企业或列入特种设备诚信“黑名单”企业实行联动管制措施,在审批相关企业发行股票、债券、再融资等事项时,予以严格审查;在其参与土地出让、采矿权出让的公开竞争中,要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建议相关金融机构将其作为评级、信贷准入、管理和退出的重要依据,并根据绿色信贷指引(银监发(2014)3号)的规定,采取风险缓释措施
16、;对已被吊销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已过期失效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相关部门或保险机构可根据失信企业信用状况调整其保险费率。(三)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各行业协(学)会要把诚信建设纳入各类社会组织章程,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完善规范行规行约并监督会员遵守。要在本行业内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诚信承诺、公约、自查或互查等活动,对违规的失信者实行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惩戒措施。鼓励和动员新闻媒体、企业员工举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不良行为,对符合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安监总财2012)63号)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对举报企业重大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和事故的人员实行高限奖励,并严格保密,予以保护。五、分步实施,扎实推进(一)2016年10月前,各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诚信承诺制度、特种设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