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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案例总结今年以来,XX县财政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以惠企、利企、便企为导向,采取多种举措,着力推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取得了积极成效。一、进一步完善推行政府采购告知承诺制。为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县里“无证明城市”建设相关要求,认真梳理政府采购领域所需的证照材料事项清单,全面推行供应商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告知承诺制,供应商可凭书面承诺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再要求投标供应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二、运用政府采
2、购政策功能助力巩固脱贫成果。全县有食堂的预算单位要按照不低于年度食堂采购额10%的预留比例在“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有条件的单位可适当增加预留比例。通过预留份额、“扶贫832”平台采购等方式,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支持扶贫产业企业发展壮大。三、进一步做好网上商城的普及推广。着力规范和加强网上商城使用,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互联网+”线上采购优势。通过举办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操作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详细的流程讲解、细致的实操演示,讲授网上商城相关政策和具体操作技能,提高采购人员和供应商业务操作水平,促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截止到2023年2月底,全县共征集入驻供应商XX家,交易数
3、量XX次,全年累计成交金额XX万元。四、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突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效应,助力中小企业纾解困难、促进发展。一是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项目,要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该项目政府采购预算全部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5%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2、对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
4、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我们要在今后工作中,注意不断总结完善这一政策,努力打造成为我县优化政府采购环境的一个“亮点”。五、保障供应商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维护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县财政局转发了XX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违规收取保证金检查的通知,全面开展清理我县政府采购领域违规收取的没有法律依据的质量保证金检查工作,共检查出5个采购项目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涉及金额7.195万元。六、积极推进政府合同融资工作。推动合同融资,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更具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优惠举措,满足供应商个性化融资需求。在政府采购信息平台推介金融机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产品,搭建金融机构和供应商沟通桥梁。截止2023年3月底,全县共提交融资项目数XX个,预授信金额XX万元,企业已提款金额XX万元。合同融资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扩大了融资规模,有力舒缓了企业经营资金压力,在政府采购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