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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乡三重一大执行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健全XX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结合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此项制度。一、执行“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一)重大决策的内容L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的指示、决定、决议等的实施方案或工作意见;2 .本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发展及社会稳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财务收支年度计划和执行情况,重大项目投资和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工程承包合同等事项;3 .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事项
2、;4 .向县委、县政府及县部门的重要请示和报告,本乡重要的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和废除;5 .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内设架构的制定和人员调整;6 .涉及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重要信访矛盾化解、重大事故处理及突发性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重大政治、经济、社会问题的处理方案;7 .其他需要提交乡党委讨论研究的事项。(二)重要干部任免的内容L管理权限内干部的任免、交流、调整、奖惩、辞职、辞退、推荐、提名;8 .党员的发展及处置;9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酝酿;10 .本乡干部的表彰奖励;11 .其他需要提交乡党委讨论研究的事项。(三)重要项目安排的内容L一定投资额的项目
3、,标准应报乡党委结合实际研究确定;2 .专项项目;3 .跨年度、跨任期项目;4 .文化、体育、旅游等重大活动或节庆活动;5 .其他需要提交乡党委讨论研究的事项。(四)大额度资金的标准各行政村和机关各站(所)、科室要根据财政资金审批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制度,研究确定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审批标准。以上资金支出,必须坚持集体讨论、行政正职一支笔审批的原则。二、决策程序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必须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研究决定,不得以付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一)议题准备L决策事项原则上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事前应经过充分的调研和
4、必要的协调,若涉及经费、物资和其它部门有关的事项,应附有关部门的意见;6 .相关科室的议题报分管领导审定后,提前1天报党委书记、乡长同意后,纳入会议议题;7 .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等特殊原因外,不得临时动议“三重一大”事项。(二)集体决策L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召开。8 .在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乡党委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9 .逐项作出决策。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对意见比较一致的议题,形成会议决定;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重大问题尚不清
5、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特殊情况,可将争论情况报告上级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请求裁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按照规定进行表决。对“三重一大”事项,要以乡党委班子成员应到会超过半数同意后形成决定。10 形成会议记录。集体决策时的讨论和表决情况要记录在案。会议记录包括具体讨论事项、党委班子成员表决意见和理由、决策形式、决策结果和负责落实责任人等内容。要做好会议文件、记录等资料的归档工作。11 组织列席旁听。乡党委班子会议可根据内容,邀请
6、党代表、人大代表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督部门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就讨论的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但没有表决权。(三)决策执行L“三重一大”事项经乡党委班子会议决策后,由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乡党委班子会应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2 .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意见。3 .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召开乡党委领导班子会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报告,未完成事项如需乡党委领导班子会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三、监督检查L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将贯彻本意见的情况列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4 .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应根据职责权限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决策执行到位。各村等单位要主动接受监督。5 .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除依法应保密的外,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在相应范围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五、上级另有规定的,按照上级的规定执行。六、本意见由乡党委负责解释。七、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