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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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乡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全国及省内燃气事故教训,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安委会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 .总体要求全面压实燃气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用户使用责任,全面检查、规范执法,集中力量迅速开展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坚决防范和化解燃气安全风险,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二 .主要任务(一)建立健全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安全管理责任链条。重点查处气贩、商铺等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向非法经营者提供瓶装液化石油气等非法经营行

2、为;重点查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对非自有产权钢瓶、超期未检(报废)钢瓶充气等非法充装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的货车载运瓶装液化石油气等非法运输行为;重点查处车辆、居民区、商铺内存放多个液化石油气瓶等非法储存行为和未实行配送经营行为。(二)重点查处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问题。由乡安监所牵头,联合XX市监所、乡执法大队、乡民政办、宣传办等多部门组织对全乡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宾馆酒店、学校、敬老院、医院、农贸市场、商住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餐饮场所严格做到“五个一律”,凡是使用燃气的立即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否则一律暂停营业;凡是使用燃气的,7月底前一律完成

3、安全排查;凡是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一律停止供气;凡是不按要求整改问题,擅自生产经营的,一律依法严厉打击;凡是发生燃气安全事故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三)着力筑牢燃气具产品质量安全屏障。组织对燃气具、可燃气体报警器等产品销售点进行全面排查,严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可燃气体报警器及配件。严格依法对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处罚。对于使用不合格燃气具的餐饮场所,按照“五个一律”要求,立即停业整顿。三 .责任分工(一)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村,乡直各单位、乡重点企业要始终把安全生产

4、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我乡燃气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二)明确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在燃气行业安全监督管理中的工作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常态化工作中。I.执法部门:乡执法大队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XX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负责具体实施我乡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落实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查处违法经营燃气行为,查处破坏燃气设施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查处。

5、2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所(XX镇)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安全技术规范,对液化气气瓶充装单位、检验机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监督检查;对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等行为进行查处,加快完善气瓶充装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统。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进行查处。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可燃气体报警器及液化石油气、充气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配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3 .交通运输:各村委会负责牵头,联合交警队(XX镇)依据危险

6、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加强对从事燃气运输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的监管;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的配送车辆须依照危险货物运输要求加强监管。4 .安监部门:乡安监所牵头联合市场监管所(XX镇)负责对全乡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对餐饮经营场所拒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的,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等规定依法处理。5 .公安部门:由派出所(XX镇)配合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非法经营、非法充装、非法运输、非法使用燃气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非法经营、销

7、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燃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打击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乡文旅、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乡安监所做好宾馆酒店、学校、敬老院、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鼓励引导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改用管道天然气或气改电。(三)落实燃气安全主体责任和使用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用户单位安全使用责任。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

8、落实安保防范工作各项要求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员工安全、消防和安保教育培训I,要加强对用户安全用气的指导服务和安检服务。燃气经营企业要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四 .进度安排从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10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一)部署排查阶段(2022年7月22日至7月31日)各村,乡直各单位,乡重点企业要结合实际迅速开展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从2022年7月23日开始由乡分管领导带队,统一组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乡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具等方面开展摸底排查,制定问题清单、标准清单、时限清单和责任清单。(二)全面集中整治阶段(

9、2022年8月1日至9月30日)。由乡安委会成立领导小组,并明确具体的执法人员,对管理混乱、违法经营、安全隐患大的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各村、乡直单位、有关企业要切实落实好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排查出来的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到位。(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0月1日至10月310)在集中整治打击的同时,要认真总结城镇燃气安全百日行动经验做法,及时提炼并固化为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村、乡直单位、有关企业于2022年10月15日前,将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总结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监所),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邮箱XX,除工作开展情况外,还应包括瓶

10、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经营制度建立情况、燃气使用场所安全检查制度建立情况等。五 .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燃气安全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村、乡直单位、有关企业单位负责人要亲力亲为,全程参与此次行动,把整治工作落细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局面。(二)加强督查检查。实行包保责任制,相关单位由分管的乡班子成员包保。各村居民使用燃气用户由各村登记造册实行包保。乡安监所将对此项工作不定时开展动态检查和过程督查,对发现有关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推诿扯皮的,将采取通报、约谈、警示等措施,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对各村安全生产考核,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三)严肃追责问责。对因燃气企业入户检查不认真而导致的事故,坚决倒查燃气企业相关责任。百日行动期间发生的燃气伤亡事故,对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倒查监管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将线索移交乡纪委。(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充分利用小喇叭、大频幕、广播以及宣传车开展“多方位、全立体”的宣传形式,重点针对季节变化、设施安全、使用常识等老百姓通俗易懂的内容开展宣传活动。充分结合执法进农户,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应急处置基础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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