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理六个不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燃气管理六个不准.docx(1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燃气管理六个不准(1)不准擅自拆、改燃气设施和用具。如需拆、改(如装修)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燃气安装、维修企业负责施工。确需移动燃气计量装置及计量装置前的设施,必须经燃气供气单位同意。(2)不准将燃气管道、阀门、流量表、燃气器具等燃气设施密封或暗室安装。如装在墙壁内、吊顶内、柜内、灶台内等。(3)不准在安装燃气表、阀门等设施的房间内堆放杂物、住人。(4)不准在燃气管道牵挂电线、绳索悬挂杂物。(5)不准私自开启或关闭燃气管道公共阀门。(6)不准非法使用燃气设施和偷盗、转供燃气。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