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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2017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抓好今夏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努力实现新城秸秆禁烧零火点目标,按照西咸新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夏季秸秆禁烧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落实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秦汉新城全面开展夏季禁烧活动,现结合新城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和人民财产安全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西咸新区秦汉新城2017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1+10方案有关规定,推进新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常态化,缓解秸秆等焚烧带来的大气污染影响,促进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二、工作安排今年的禁烧
2、工作,自5月25日起至6月20日截至,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一)组织发动阶段(5月25日至5月28日)。各街办(镇)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相关标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机构、人员、经费、设备、任务“五落实二结合网格化管理机制,成立街办(镇)禁烧小分队,加大禁烧宣传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实施方案,确保责任职责明确,任务严格落实。(二)执法巡查阶段(5月28日至6月18日)。禁烧分队要各负其责,全方位、全天候巡查检查,对发现焚烧秸秆的行为,及时上报进行查处纠正。各街办(镇)在“三夏”禁烧期间要安排24小时专人值班,确保及时掌握各辖区禁烧工作。(三)总结评效阶段(6月19日至6月20日)。秦汉新城将
3、对今年禁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各街办(镇)于6月21日前12点将工作总结报至秦汉新城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将根据“三夏”禁烧期间着火点审查汇总情况形成报告,上报至西咸管委会作为奖罚依据。三、强化组织成立秦汉新城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楠管委会副主任副组长:徐满监察局局长廖帮强综合执法和城乡管理局副局长胡广明综合执法和城乡管理局副局长狄涛环境保护局负责人成员:林军 张勇渭城办事处主任窑店办事处主任张登伟周陵办事处主任范建权双照办事处主任赵茂亭正阳办事处主任张春蔚南位镇镇长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及各街办(镇),办公室主任由新城综合执法和城乡管理局副局长
4、廖帮强兼任。四、工作要求(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每日不定期对辖区各街办(镇)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进行严格督导,处理相关责任人。(二)广泛宣传引导。各街办(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知晓率和参与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工作。负责发放行政告知书到禁烧区,并组织在各村政务公开栏张贴;利用宣传车、横幅、标语等有效宣传手段,集中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三)完善政策措施。各街办(镇)要认真对待秸秆禁烧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及应急预案(5月27日下午6点前将实施方案及应急预案报至
5、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各禁烧分队要对检查结果负责。秸秆禁烧检查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核查等办法,运用相机、摄像等手段对着火点进行现场取证、认定和记录,取证必须编号,有参照物。发现着火点需及时上报。确保火点认定的客观、公正、无异议,不得照顾情面、弄虚作假。(四)信息及时准确。秦汉新城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将在巡查秸秆禁烧工作中,要留存焚烧秸秆现场拍摄图片、影像资料,以备佐证核实火点。同时要加强与管委会各部门、各街办(镇)的信息沟通,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简报。各街办(镇)于每天15:30点前上报各自政策举措、工作措施、典型做法、当日检查情况及认定的着火点报至新城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请各街办(镇)将秸秆禁烧领导小组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5月27日前报至秦汉新城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附件:1、秸秆禁烧火点认定标准2、2017年夏季秸秆禁烧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2017年5月26日联系人:李自民、吴晨邮箱: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委会办公室2017年5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