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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矿山领域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为全面整治矿山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非煤矿山安全集中整治等各项工作落细落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三十五条、市委市政府四十三条、区委区政府四十五措施要求,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集中排查专项整治为抓手,
2、深入推进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精准施策、狠抓落实,以全面整改的实效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二、整改原则(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整改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牵头推动整改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做到动真格、用真招、见真效。(二)坚持实事求是,分类处置。针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检查反馈问题、省市检查反馈问题以及当前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逐一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督办落实,整改销号。对能
3、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对需要分阶段推进的,立即着手、抓紧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发力推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三)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坚持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深入开展“一矿一组一档“拉网式排查整治、矿山安全集中排查专项整治等重点任务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全方位提高安全治理能力。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切实把整改成果运用好、巩固好,以反馈问题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三、整治范围全区所有非煤矿山企业(X家)。四、主要措
4、施(一)真抓实促,彻底整治安全隐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执法与整治相结合,以乡镇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对省安委办四不两直检查X家非煤矿山反馈的XX条问题隐患,分级分类建立隐患台账,逐条落实责任、逐条整治销号。L成立工作专班。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矿山企业要分别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制定落实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细化完善工作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任务,由非煤矿山“一矿一组一档”工作专班负责督促落实,确保按标准、按时限、按要求整改到位。2 .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区安委力、(区应急管理局)对矿山综合整治中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
5、立案调查,进行挂牌督办,责令停工停产整顿,依法进行处理,并督促指导相关企业细化整改措施,全面开展整治,对未按整改时限完成整治的非煤矿山一律关停,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安委办、市自然资源局XX分局,有关企业)3 .依法处理一般事故隐患。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进行梳理,对未构成重大事故隐患但涉嫌违法违规的,一律立案查处,依法依规处罚。实行问责制度,要对相关企业以及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同时给予处罚。对即知即改的问题隐患,要立即整改。所有问题隐患整改结束后,区安委办组织专家督查检查、验收复查。(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
6、XX分局、市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有关企业)(二)严查细核,严格复工复产验收L细化工作标准。制定安全检查及复工复产验收标准,明确矿山企业各系统、各环节、各岗位的检查内容;依据非煤矿山企业重点执法检查表,依法开展执法工作;制定复工复产基本条件,明确不予复工复产的否决事项。(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XX分局、市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4 .严格验收程序。严格按照复工必查、复产必验的要求,企业自查合格后提出申请,区政府组织验收合格后,由区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市安委办。市安委办根据矿山验收的相关要求,组织人员现场核查,确保标准不降低,验收结果经得起检验。(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XX公安分局、
7、区发展改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XX分局、区市场监管局,有关企业)5 .严守基本要求。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验收程序,绝不能降低标准、放松要求,绝不能简化程序、一哄而上,所有验收资料要存档备查。(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XX公安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XX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举一反三,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L全面排查整治。按照“企业自查、区级部门检查与市级督查同步推进”的总体要求,区政府成立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工
8、作专班,抽调专家参与,制定工作方案,在严格培训的前提下,与企业自查同步开展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区安委办从省、市、区专家库及省属国有企业聘请专家,由区安委办牵头,各乡镇、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配合,依照安全检查标准,组织对所有非煤地下矿山、尾矿库等逐矿开展安全检查,逐矿形成检查报告,逐矿给出检查结论,全部工作必须于8月31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XX公安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XX分局、区市场监管局,有关企业)2 .开展隐患问题“清零”行动。各矿山企业和市区监管部门要分级分类建立隐患问题排查台账,实行清
9、单式管理,对今年以来矿山企业自查和监管监察部门检查出的隐患问题以及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起底销号、闭环“清零”。市区监管部门对企业自查整改情况全面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自查整改工作8月20日前完成,督导检查必须于8月25日前完成。对辖区内尾矿库,以安委办名义组织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矿山监察等部门,逐库开展汛期尾矿库安全督导,全面排查整治防排洪系统、坝体、库区及周边等风险隐患,全面提升防汛度汛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XX公安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XX分局、区市场监管局,有关企业)3 .开展外包项目
10、“两个自查”。由矿山企业发包单位直接组织,开展发包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自查和施工、监理、设计、勘查、安全检验检测、安全服务咨询等承包机构条件核查。“两个自查”必须于8月10日全面完成,并分别形成经发包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的书面报告,报区安委办备查。主体责任落实自查出的问题8月10日前要制定整改方案,8月2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报区安委办。对核查符合条件的承包机构,要将相关信息如实公开,接受职工监督;对不符合条件的承包机构,8月25日前要一律清退完毕。(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XX公安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XX
11、分局、区市场监管局,有关企业)4 .开展露天矿山边坡管理专项整治。聚焦露天矿山边坡角、帮坡角、台阶高度、平盘宽度等重点,凡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调整治理,并严厉处罚;发现存在采剥失调仍冒险蛮干的半边山、一面墙”、台阶超高过窄、边坡角超过设计值、边坡稳定性评价及监测不符合规定的,必须于8月15日前完成自查自改,8月10日前市、区监管部门完成督查检查。(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XX分局,有关企业)5 .逐矿进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各矿山对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情况进行自检,查漏补缺,重点对非煤地下矿山采空区、长期停建矿山(井)等进行普查,落实隐蔽致灾因素治理措施。凡隐蔽致
12、灾因素普查治理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非煤地下矿山企业采空区及周边老窑、水文地质、地压、火灾等方面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于10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XX分局,有关企业)6 .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严厉打击XX市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工作方案确定的26项矿山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和曝光、惩治、通报、取缔、关闭“五个一批”措施。全面整治违法违规违章问题,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
13、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XX公安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XX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7 .严格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要严格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要求,规范矿产资源管理,按照自上而下开采顺序,采用台阶式开采,严禁掏采或者“一面墙”开采。现状高度IOO米及以上的边坡,要进行一次边坡稳定性分析。排土工艺、排土顺序、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总边坡角、排土挡石坝、安全车挡要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AQ2005)等标准要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当按照
14、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安全技术规范(AQ2013)等标准,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加强通风安全管理,保持通风系统可靠运行,严禁以自然通风代替机械通风,要对通风系统进行一次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及时调整完善通风系统。尾矿库要严格按照年度、季度作业计划组织生产,定期进行坝体稳定性分析,不得擅自加高坝体、扩大库容;尾矿堆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必须在1年内完成闭库治理并销号;进行回采利用的尾矿库应当在设计回采期内完成所有尾矿回采并销号。(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XX公安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
15、、市自然资源局XX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源头管控,落实安全生产准入标准L严格复工复产标准。对“五职矿长”、技术管理人员不齐全或者不能到岗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矿山职工培训不合格,特种作业人员不能满足要求的;隐蔽治灾因素普查不清,未全面排查隐患或者未完成重大隐患治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矿山通风、排水、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通信联络系统运行不正常的;露天矿山边坡管理不到位的;不具备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内部股东间有严重矛盾纠纷,长期未化解的;企业与其他利益方有较大纠纷的,实行复产复工“一票否决”,不得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
16、政府,XX公安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XX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 .彻底解决顽症痼疾。对服务年限低于3年的建设矿井;年度实际矿产量连续两年低于核定产能70%的;经安全整治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不足,无法完成建设工程或长期建设不能竣工验收的;长期停产停工或短期复工无望的非煤矿山,一律由自然资源部门列入整合方案进行处置。对存在重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建设的,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暂扣证照;对发现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非煤矿山,要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在市区两级电视台滚动曝光,对其主要负责人列入“黑名单”进行管理,并移交司法机关。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隐患,继续进行生产,依法应当关闭的,要提请区人民政府予以关闭。(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XX公安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