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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与措施一、安全目标施工过程中,坚持不懈的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每一位职工的安全意识,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实现在工程施工期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因工重伤率不超过0.3%o,死亡率不超过0.2%o。本合同施工安全目标是:“四无一创建”。“四无”即无工伤死亡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安全事故,无交通死亡事故,无火灾、洪灾事故;“一创建”即创建安全生产工地。安全监控网络图2、安全保证体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全面负责实施,项目部安全工程师具体协调、指导,专职安全员现场指挥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具体保障体系见下图。安全领导小组安全保障体系图3、安全保证措
2、施3.1现场安全管理(1)各种施工、操作人员须经过安全培训,不得无证上岗,各种自制设备、设施通过安全检验及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2)现场照明设施齐全,配置合理,经常检修,保证正常的生产、生活。(3)在施工现场入口的显著位置设立“五牌一图”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特殊工种按规定佩戴好防护用品。(4)设立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所需的足够的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提示牌等。(5)按要求设置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护身栏杆、脚手架、防护棚、防护网、坡道等。(6)对涉及明火施工的工作制定诸如用火证等管理制度。(7)施工现场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或安全工程师,负责
3、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例会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8)做好交通运输的安全工作,施工场地要设置交通红灯、交通指示牌及疏导人员,以便疏导行人及车辆(含自行车)。(9)配备装备良好的临时急救站和称职的医护人员。(10)现场常备应急车辆,以利伤病人员迅速转移救治,与附近医院保持联系,出现问题及时处理。3.2施工用电管理(1)所有施工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性能,用电人员各自保护好设备的负荷线、地线和开关,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解决,严禁非专业电气操作人员乱动电器设备。(2)高压线引至施工现场的室内变电所,所内通风及排水良好,门向外开,上锁并由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变压器安设位置,接地电阻
4、符合规范要求。(3)配电系统分级配电,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外涂安全色、统一编号。其安装形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可靠、完好,造型、定值符合规定,并标明用途。(4)现场内支搭架空线路的线杆底部要实,不得倾斜下沉,与临近建筑应有一定安全距离,且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达不到要求必须采取有效保护措施。(5)所有电器设备及其金属外壳或构架均应按规定设置可靠的接零及接地保护。 保护接零: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系统中,将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供电系统的零线或专用零线直接做电气连接,可使保护装置迅速而准确的动作,切断事故电源,保证人身安全。 保护接地:所有电气设备的
5、绝缘状况必须良好,各项绝缘指标达到规定值;电气设备及其相连机械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采取保护性接零或措施,挂好接地装置示意牌;按规定保护接地的电阻不大于4欧姆。(6)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设置漏电保护装置,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7)现场内各种用电设备,尤其是电焊、电热设备、电动工具,其装设使用应符合规范要求,维修保管专人负责。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卸由电工进行。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箱内,拉合时戴手套侧向操作。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时,站在绝缘胶板上。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
6、必须先切断电源。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高。 多台电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设置隔光板。 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 安全电压:按照国家标准GB380583安全电压中规定,对特殊场所的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8)防触电措施 施工用电实行三级漏电配电,施工电缆线按规定架空铺设。 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具额定漏电电流应不小于30mA,额定漏电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能大于0.10so保护零线按规定作好重复接地。施工照明采用36V低压照明线路。气焊作业双线到位。用电管理: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
7、完成,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非电工人员不得拆改电器、电源,电工人员必须执证上岗。电工定期对施工现场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电气事故隐患,尤其在雨季。施工用电的线路及设备,按施工组织设计安装设置,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严禁用电线路搭靠或固定在机械、栏杆、钢筋、管子、扒钉等金属件上;对电气设备、绝缘用具必须定期检查、测试,防雷设施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检测;变、配电室不应使用易燃的建筑材料,门向外开,建筑结构应符合防火、防水、防漏和通风良好的要求。3.3机械设备(1)挖掘机、吊车、卷扬机保险、限位装置必须齐全有效。(2)驾驶、指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3)各类安全(包括制动
8、)装置的防护罩、盖齐全可4O(4)机械与输电线路(垂直、水平方向)应按规定保持距离。(5)作业时,机械停放应尽可能稳固,臂杆幅度指示器应灵敏可靠。(6)电缆线应绝缘良好,不得有接头,不得乱拖乱拉。(7)各类机械应持技术性能牌和上岗操作牌。(8)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运转中进行维修。(9)机械设备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4、脚手架搭设(I)脚手架搭设按批准方案实施,如有变更须经批准。(2)脚手架基础牢固,立杆底部铺设垫板或槽钢。(3)脚手架采用483.5mm钢管,扣件选用符合建设部颁发的
9、钢管脚手架扣件标准要求,扣件的扭力矩控制在4.55kg/No(4)脚手架操作层满铺竹笆,用18#铅丝四点扎牢,操作层挂设全封闭密目式安全网。(5)脚手架搭设完毕实行安全工程师、现场安全员和施工负责人联合验收制,验收合格后实施挂牌施工。(6)脚手架拆除必须履行申请审批手续,拆除时按自上而下、逐步下降实施。5、安全管理办法我局通过在三峡工程的长期(从1993年至今)建设施工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按照三峡工程“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的安全管理办法,已培养了无数高素质、具有丰富安全管理经验的人才和一流的施工队伍,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办法:坚持安全管理“以人为本,教育为先,管理从严。每天做到“零违
10、章”,保证“零事故”。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到“我会安全”的管理模式的切实转变,努力实现“零安全事故”的最高目标。按照在三峡工程的安全管理办法来进行安全管理,概括为“十项硬性规定”,即:(1)对协作单位要实行“准入”与“清退”制度。各施工单位对协作单位(含民工队)要实行“准入”制度,对其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凡无安全资质者一律不准进入工地;协作单位发生事故,由业主相关项目部责成施工单位予以清退,施工单位要与协作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将安全风险抵押金列入协议,规定奖罚条款。(2)民工进场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取证上岗制度。要加强对民工进场的三级(班组、作业队、项目部)安
11、全教育,取证上岗,换岗重新取证,无证不准上岗,邀请业主、监理进行抽查,对违返的单位要进行纠正和通报。三级教育要求:班组教育:专职安全员现场安全交底视为合格。二级作业队教育:其培训计划必须报本单位安全部审批,必须有教育材料、被培训人员签名登记、安全部备案。满足以上条件的项目部教育视为合格。项目安全部培训必须保证培训质量、时间、内容。(3)对有无证和未经培训上岗人员的班组实行停工整改制度。对有无证上岗人员和未经合格培训上岗人员的班组,要坚决实行停工整改。(4)高危作业必须佩带双保险制度。仓面临空作业、高处危险作业,凡作业平台不能满足要求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双保险(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带和安全绳必
12、须系在不同部位,所有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系好帽带。(5)全员挂牌上岗作业,进场不到三个月人员挂红牌制度。全工地职工(含民工)实行挂牌上岗作业,凡进场不到三个月的人员,必须挂红牌,实施重点监护。(6)事故、险情及时上报并按规定严肃处理制度。凡发生死亡、重伤、轻伤、未遂事故、险情等要及时上报监理单位、相关项目部;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按下述规定的时间报送监理相关项目部和业主。处理时限:死亡、重伤事故一个月内。轻伤事故16d内。未遂事故、险情7do监理单位要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措施进行复查。(7)重大隐患及停工整改实行
13、旁站监理制度。重大隐患整改及停工整改,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实行旁站监理。是否是重大隐患由现场监理工程师确定,有争议的由安全副总监决定。凡停工整改,监理单位必须发出书面指令并报相关项目部和业主。(8)安排协作队伍施工必须有职工带班制度。各施工承包单位安排协作单位的工作,必须有班长或技术员带班,带班人员在布置当班生产任务时,必须交待安全施工注意事项,督促班组开好班前会;有专职安全员对班前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发现隐患及时监督整改。不允许对协作单位包而不管,更不允许以包代管。(9)高危作业必须按安全作业程序指导书施工制度。大件吊装、保温被挂设与拆除爆破作业、大型模板安装与拆除、排架
14、搭设与拆除、大型施工设备安排与拆除等高危作业,施工单位必须制定作业程序指导书,监理工程师必须对作业程序指导书进行审核,对执行作业程序指导书的全过程进行巡查监督。现场作业不按作业程序指导书施工,监理工程要下停工令,不允许继续作业或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10)严格实行“说清楚”制度。施工单位一个月累计三次收到监理单位书面发放的违规通知或一次停工整改处理,或发生死亡事故、一次重伤3人以上事故,监理单位将在全工地进行通报。同时单位第一责任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必须以文字方式向业主、监理单位“说清楚”,并备案。在施工进场后,参照上述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由项目部制定专项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