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培育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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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绍兴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培育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绍兴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培育实施方案要求,加大建筑业企业培育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业企业市场竞争力,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现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培育目标培育形成一批发展潜力好、核心竞争力强、注重创优、诚信经营的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以下简称“建筑业示范企业”,包括总承包示范企业和专业承包示范企业),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发我市建筑业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力争培育100家总承包示范企业和40家专业承包示范企

2、业。二、认定条件注册在绍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可申报建筑业示范企业。独立法人单位不可同时申请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示范企业认定。已获评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或近两年内承建工程荣获国家优质工程(中国质量奖、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企业,直接认定为绍兴市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一)基本条件1 .总承包示范企业认定基本条件(1)具有一级(甲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2)近两年(不含申报年度,下同)任一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15亿元,或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或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达到5000万美元;(

3、3)近两年建筑业税金均达到IoOo万元(建筑业税金二建筑业增值税+税金及附加);(4)近两年劳动生产率均高于全市30%的分位数(劳动生产率二建筑业总产值/从事建筑业活动的平均人数,2021年全市劳动生产率30%分位数为22.24万元/人);(5)近两年内承建工程荣获省级优质工程(等同“钱江杯”的省级优质工程奖,下同)不少于1项,或荣获市级优质工程(等同“兰花杯”的市级优质工程奖,下同)不少于2项,或荣获市级优质工程不少于1项且市内区、县(市)级优质工程(各区、县(市)最高优质工程奖)不少于2项(不得为同一项目)。获评省级及以上建筑工业化示范基地或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仅需

4、获得市级优质工程1项或市内区、县(市)级优质工程2项即可。2 .专业承包示范企业认定基本条件(1)具有一级(甲级)专业承包资质;(2)统计报表资质序列为“专业承包”(序列代码B开头,即主营业务为专业承包),近两年任一年建筑业总产值或营业收入达到2亿元;(3)近两年建筑业税金均达到200万元(建筑业税金二建筑业增值税+税金及附加);(4)近两年劳动生产率均高于全市30%的分位数(劳动生产率二建筑业总产值/从事建筑业活动的平均人数,2021年全市劳动生产率30%分位数为22.24万元/人);(5)近两年内参建工程荣获省级优质工程(等同“钱江杯”的省级优质工程奖,下同)不少于1项,或荣获市级优质工程

5、(等同“兰花杯”的市级优质工程奖,下同)不少于2项,或荣获市级优质工程不少于1项且市内区、县(市)级优质工程(各区、县(市)最高优质工程奖)不少于2项(不得为同一项目),或荣获全国性行业协会奖不少于1项(钢结构金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之星、大禹奖、李春奖)。获评省级及以上建筑工业化示范基地或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仅需获得市级优质工程1项或市内区、县(市)级优质工程2项即可。上述认定数据以年度统计报表数据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数据直报系统数据为准,奖项认定时间均以奖项公告发文时间为准。(一)近两年不存在下列情形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累计发生2起

6、以上(含)一般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1起以上(含)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有较大社会影响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事故认定以事故调查报告为准)2 .因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被撤销资质。4 .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受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5 .在市级监督检查中被作为负面典型案例公布,或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绍兴市智慧建设平台”虚假录入信息被查实公布。6 .未按要求上报或虚假上报统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数据直报系统的各类统计报表。7 .被我市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7、行人名单。建筑业示范企业认定条件根据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情况适时予以调整。三、认定程序市级建筑业示范企业每两年为一个认定周期,每年开展复核和增补工作,增补的企业与上一年认定企业为同一个认定周期。(一)认定增补申请。申请认定或增补的企业,于每个认定年度(2024年为第一个认定年度)或增补年度(2025年为第一个增补年度)的2月1日前,填写绍兴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申请表(附件1),向工商注册所在地区、县(市)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各区、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应于认定年度或增补年度3月1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资料(附件1、附件2)及经主管部门加盖原件核对章的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PDF文档)(材料

8、清单详见附件1)上报我局建筑业处。所有上报材料及数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本轮认定资格。未提出申请的企业一律不纳入建筑业示范企业认定名单。(二)审核推荐。各区、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对照认定条件,对提出申请的建筑业企业进行条件审核。对于符合条件企业较少的区、县(市),可视日常安全生产、浙里建、实名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分别给予1-3家的推荐指标,由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参考认定标准结合本地企业发展实际进行推荐,最终由我局结合企业发展进行认定。(三)公示公告。我局汇总各地上报推荐名单,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数据直报系统数据和佐证材料再次核对认定条件,确定建筑业示范企业名单后在

9、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告。(四)动态管理。建筑业示范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复核增补一次,每两年复评认定一次。复核年度无需企业上报材料,由各区、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对所属已认定企业是否存在认定条件第(二)项“7类情形”进行复核,并于复核年度的3月10日前填写绍兴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上报我局建筑业管理处,我局对存在“7类情形”的企业即时清出。复评年度按照最新认定条件,对所有已认定企业进行复评认定,已认定的企业于复评年度2月1日前,将绍兴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申请表和佐证材料报区、县(市)建设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于3月10日前将

10、绍兴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复评情况汇总表(附件4)和佐证材料报我局建筑业管理处,我局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数据直报系统数据进行核验,不符合的予以清出。建筑业示范企业认定条件根据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需要适时予以调整。四、支持政策(一)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因地制宜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建筑业示范企业在公平竞争条件下参与重点项目建设。支持示范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大型市政桥梁、大型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项目投标,企业以联合体方式承接完成的总承包业绩可作为企业有效业绩予以认定。鼓励依法邀请招标的建设单位优先选择建筑业示范企业参与投标。(二)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建筑

11、业示范企业的实名制管理和“浙里建”使用情况,适当减少对企业所承建项目的现场检查频次。对发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若事故调查报告认定其不承担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可在法定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依法适用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三)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支持建筑业示范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对企业创优创杯、示范创建、工法评定、改革试点、评先评优等活动遵循优先推荐原则。对建筑业示范企业可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结果高等级的可免缴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四)支持建筑业示范企业承办各类岗位技能竞赛,对外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任

12、意选择市内指定机构参加培训考核。鼓励和支持市内机构赴市外为企业提供人员培训考核服务。提供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事项的定制服务,根据企业需求,及时组织专场考试服务。五、工作要求(一)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企业发展实际,以扶优扶强、做专做精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建筑业示范企业培育方案,确定一批示范企业加以培育发展,梯次形成市、省建筑业示范企业集群。(二)企业通过省级支持政策获取的各类资质资格不得分立,不得以企业重组形式转让、出市。企业确系重组的,将上报省建设厅对相关资质予以撤回。对通过各种形式变相买卖资质的,从严从重予以处罚。(三)认定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认定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我局建筑业处联

13、系。联系人:黄瑜明、黄程,联系电话:0575-85131739,0575-85135821o本实施方案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附件:1.绍兴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申报表2 .绍兴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3 .绍兴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4 .绍兴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复评情况汇总表绍兴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申报表企业名称现有资质及等级申请认定资质申请认定类别口总承包示范企业其中:建筑外经类企业口专业承包示范企业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近两年生产经营情况建筑业总产值(亿元)营业收入(亿元)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亿元)(限建筑外经类企业)建筑

14、业税金(万元)劳动生产率(万元/人)20年20年使用“浙里建应用情况(含“建筑工人保障在线”等子应用)近两年获奖情况(省级1项以上或市级2项或市级1项+区县级2项)质量奖项鲁班奖(个)/口参建(个)口国家优质工程奖(个)/口参建(个)口省级优质工程奖(含省外)(个)/口参建(个)口省内市级优质工程奖(个)/口参建(个)口市内区、县(市)级优质工程奖(个)全国性行业协会奖项(个)(限专业承包示范企业)建筑工业化示范国家级(个)基地省级(个)科技创新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是/否)省级级企业技术中心(是/否)市级级企业技术中心(是/否)高新技术企业(是/否)“专精特新企业(是/否)近两年不良行为在我市

15、行政区域内累计发生2起以上(含)一般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1起以上(含)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有较大社会影响建筑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受到行政处罚发生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或虚假承诺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受到行政处理发生拖欠农名工工资并受到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在市级监督检查中被作为典型案例通报,或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绍兴市智慧建设平台虚假录入信息并受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或虚假上报统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数据直报系统的各类统计报表被我市各级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材料清单(是否齐全)近两年上报的建筑业行业统计年报扫描件(含相关认定指标的报表)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司印章)企业获得的工程质量奖项、建筑工业化示范基地、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本企业法人郑重承诺:本企业所填信息、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所涉及的有关文件、证件、附件均真实、有效、合法,复印件与原件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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