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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电与照明节能方案1.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检查数量:全数核查。2、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截面和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检验方法:进场时抽样送检,验收时核查检验报告。检查数量: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3、工程安装后应对低压配点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电源质量进行检测。其中:(1)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标准系统电压的7%;单相220V为+7%、-10%o(2)公共电网和谐波电压限值为:380V的电网标准电压,
2、电压总谐波畸变率为5%,奇次(125次)谐波含有率为4%,偶次(224次)谐波含有率为2%o(3)检验方法:在已安装的变频和照明可以产生谐波用电设备均可投入的情况下,使用三相电能质量分析仪在变压器的低压侧测量。检查数量:全数核查。4、在通电试运行中,应测试并记录照明系统的照明度和功率密度值。(1)照明度值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2)功率密度值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规定。检验方法:在无外界光源的情况下,检测被检区域平均照明和功率密度。检查数量:每种功能区检查不少于2处。5、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当采用螺栓搭接连接时,应采用力矩扳手拧紧,同时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有关规定。检验方法:使用力矩扳手对搭接螺栓进行力矩检测。检查数量:母线按检验批抽查10%o6、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宜按品字型(三叶型)敷设,且不得形成闭合铁磁回路。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数量:全数检查。7、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平衡,其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o检验方法:在建筑物体、照明通电试运行时开启全部照明负荷,使用三相功率计检测各相负荷电流、电压和功率。检查数量:全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