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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属冶炼企业自查自改对照表序号自查项目自查内容法律法规、标准依据Ol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类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情况。)不足100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三)300人以上不足100o人的,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但最低不少于3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四)10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
2、中至少应当有3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311号)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总监: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总监。安全总监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专项分管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311号)02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I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
3、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总局3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档案和持证上岗情况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总局30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金属冶炼企业主要涉及电工、电焊工、煤气作业(包括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作业)。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安全生产法企业应当对新上岗从业人员进行厂(公司)、车间
4、(职能部门)、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1,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总局44号令)对调整工作岗位、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应事先进行岗位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总局91号令)03重大危险源管理类登记建档情况企业应当对本企业存在的各类危险因素进行辨识,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对于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当登记建档。对于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当定期对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
5、。未按规定重新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的,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三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哲行规定(总局40号令)序号自查项目自查内容法律法规、标准依据备案情况企业应将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评价报告、备案申请表、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报送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备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总局40号令)企业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满三年、装置设施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发生变化,应重新备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总局40号令)04安全生产承包租赁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对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时,应
6、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或者资质进行审查。安全生产法企业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法企业应当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对从事检修工程的承包单位检修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审核,监督承包单位落实。企业应当对承包检修作业现场进行安全交底,并安排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和协调。安全生产法05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制定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当涵盖本单位的煤气、动火、有限空间、高处作业、抽堵盲板等危险作业管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
7、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311号)企业危险作业审批、实施情况动火作业必须按程序办理动火审批,取得作业许可证;许可证中要包括作业对象和环境的危害分析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以及现场安全措施确认等内容。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许可证中应体现作业现场通风、照明、警戒、防护、应急等措施落实情况,作业前对现场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情况:配足个体安全防护设备设施配备情况以及安排专人监护等情况。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煤气作业环节必须实行严格的审批管理制度。06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安全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情况金属冶炼企业必须对CO气体检测报警仪、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空气呼吸器、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设
8、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安全生产法序号自查项目自查内容法律法规、标准依据建立健全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对重要岗位的电气、机械等设备,企业应当实行操作牌制度。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总局91号令)07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类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DB371922-2011)s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讥安全生产法08生产安全事故应
9、急救援类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如火灾、爆炸、触电和毒物逸散等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应当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2号令)应急演练情况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2号令)序号自查项目自查内容
10、法律法规、标准依据09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类是否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第十条冶金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O万元的,按照3%提取:(一)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L5先提取;(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六)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第二十二条冶金企业
11、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站、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防火、防爆、防坠落、防尘、防毒、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和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和咨询及标准化建设支出;(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
12、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10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类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执法检查指南(鲁应急发201957号)执行11煤气管理类建立健全制度情况至少包括:煤气设施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煤气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煤气设施检查制度;煤气设施检修管理制度;进入涉煤气有限空间管理制度;煤气设施动火审批管理制度等。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防护机构设置情况每个生产、供应和使用煤气的企业,应设煤气防护站或煤气防护组,并配备必要的人员,建立紧急救护体系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设备设施档案台账管理
13、情况主要包括:煤气设备设施设计文件;煤气主要设备图纸;煤气设备、管道检验检测报告;煤气设备、管道日常检查检测记录;煤气系统工艺流程图;煤气设备设施巡检记录;煤气动火审批记录;煤气管道壁厚检测、支架检测、气柜基础沉降检测记录和评估报告;煤气监测、防护、救护设备台账等。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安监发(2016)77号)。序号自查项目自查内容法律法规、标准依据12高温熔融金属管理类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渣罐铜包企业的操作室、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不得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的影响范围内、进行高温熔融金属吊运时,吊罐(包)与大型槽体、高压设备、高压管路、压力容器的安
14、全距离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总局91号令)铁水罐、钢水罐内的自由空间高度应满足工艺设计要求。渣、铁罐内的最高渣、铁液面,应低于罐沿0.3m。炼钢安全规程8.1.9、炼铁安全规程11.3.2。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应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破损坏、亮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应报修或报废,禁止继续使用。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冶炼、熔炼、精炼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溶体泄露、喷激影响范围内不应有积水、潮湿杂物和易燃易爆物。金属铸造、连锦、浇铸流程应设置铁水罐、钢水罐、溢流槽
15、、中间溢流罐等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应对罐体和耳轴进行探伤检测,耳轴每年检测一次,罐体每2年检测一次.凡耳轴出现内裂纹、壳体焊缝开裂、明显变形、耳轴磨损大于直径的10%、机械失灵、衬砖损坏超过规定,均应报修或报废。炼铁安全规程、炼钢安全规程、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总局91号令)起重机械用于炼钢厂的铸造起重机,在吊运重罐钢水、铁水或液渣时,应使用带有固定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龙门沟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第5部分:铸造起重机、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吊运熔融金属的起升机构,每套独立驱动装置应装有两个支持制动器(工作制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