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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外国语高校在编人员校内岗位调配管理方法(2009年9月15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探讨通过)为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规范在编人员岗位调配工作,保证在编人员校内岗位科学、合理、有序地流淌,特制定本方法。一、校内岗位调配基本条件1 .拟调部门编制未满;2 .拟调人员应具备岗位所需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实力,工作看法端正;3 .拟调人员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二、校内岗位调配程序1.拟调部门应向人事处提出校内岗位调配的书面申请,经审核并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在校内择优选调岗位合适人选;2 .拟调人员调离现工作岗位须征得所在部门同意,并向拟调部门供应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出具的书面看法;3 .拟调部门填写北京外国语
2、高校在编人员校内岗位调配审批表报人事处审核;4 .经人事处审核后报学校领导批准;5 .拟调人员办理校内调动手续。三、校内岗位调配人员相关待遇1.拟调人员调岗后,享受拟调部门岗位的相关待遇。2.拟调人员具有行政职务的,原行政职务不再保留,依据拟调部门岗位实际状况另行聘用。3,拟调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拟调部门岗位实际状况转为相应专业技术系列的职务。四、 由组织任命的校内岗位调配人员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管理,可干脆在人事处办理校内调动手续。五、 本方法自学校党政联席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人事处负责说明。附:北京外国语高校在编人员校内岗位调配审批表北京外国语高校在编人员校内岗位调配审批表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诞生年月职称籍贯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单位及职务拟调人员简历本人签字:年月日所在部门看法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调门法拟部看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人事处看法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学校看法签字(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