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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铁塔基础施工劳务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第一条:协议目的和背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H0-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在甲乙双方完成现场地形地貌地质情况现场踏勘后,就XXXXX升压站及集电线路工程铁塔基础施工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二条:劳务工作对象及劳务内容工程名称:XXXXX升压站及集电线路工程工程地点:XXXXX劳务范围:集电线路铁塔基础施工劳务内容:基础开挖绑筋支模浇筑接地施工基面平整,基面卫生清理等第三条合同期限从20XX年区月JL日至20XX年XX月XX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XX天第四条甲
2、乙双方权利和义务:施工材料供应与运输以及施工机具部分4.1 甲方负责提供所有基础施工所需要的基础钢筋、水泥、碎石、砂、水、地脚螺栓、接地线接地体材料。4.2 甲方负责4.1条所述材料的运输,运输到现场。包含汽车运输(大运)以及马帮运输(小运工4.3 乙方负责提供所有开挖、浇筑、回填、接地所需要的机具以及机具消耗所需燃油,例如空压机、发电机、搅拌机、震动棒、电焊机、抽水泵等,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上实际投入的机具材料清单。4.4 乙方提供基础养护、保温材料以及地脚螺栓保护辅材。4.5 乙方负责4.4、4.5条所述机具辅材的运输、倒场运输。第五条:甲乙双方的义务:工程实施部分5.1 甲方的义务5.1.
3、1 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各基基位现场踏勘。5.1.2 甲方向乙方提供基础施工所需的必要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无误。5.1.3 甲方负责征地协调与赔偿。5.1.4 甲方提供基础施工的复测、交桩(包含桩位丢失后的补桩5.1.5 甲方负责爆破手续、爆破作业的实顺口相关费用。5.1.6 甲方负责林业相关手续的办理。5.1.7 提供地下文物和管线情况。5.2 乙方需要完成的工作5.2.1 施工所用工器具空压机、发电机、抽水泵、搅拌机、振动棒、斗车等的准备。5.2.2 基础开挖。523钢筋绑扎、支模浇筑。524基础养护、基础保护、试压磴块的制作和养护。5.2.5 严格按图纸以及技术规范进行接地,开挖制作,焊接,
4、回填等操作。5.2.6 基面平整,基面卫生清洁。5.2.7 基础基位排水沟开挖。5.2.8 基础开挖期间由于地质因素所需增加护壁的必须增加护壁,护壁量由双方现场签字确认。单价由甲乙双方按照甲方规范协商。5.2.9 乙方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材料的现场布置和倒场运输工作。5.2.10 现降基面施工时乙方需将基坑高处土方回填至基坑作业面低处,保持作业基面平整。第六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安全管控部分6.1 乙方在乙方人员进场前,负责人员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提交给甲方。6.2 甲方根据体检结果,如有不复合体检以及用工要求的人员,甲方以书面形式给乙方下达相关人员不能参与劳务用工的告知书。甲方负责办理合格人员的
5、上岗手续。6.3 甲方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全部设施材料(彩旗、硬质围栏、坑口防护材料、灭火器、标示标牌等),乙方负责该部分材料的现场布置以及倒场运输。6.4 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承担。要求工服统一按需配置劳保手套安全帽材质达到ABS级。6.5 甲方负责岗前安全教育、安全培训以及安全考试。对考试不合格者,在未合格前,通知乙方该人员不能上岗。6.6 甲方负责安全交底,每日班前会甲方参加,监督实施。6.7 甲方负责给乙方进行专项(例如爆破基础工程等)施工安全培训和交底。6.8 甲方负责给乙方进行培训并协助乙方完成坑洞开挖防坍塌演练以及汛期应
6、急演练等安全演练。6.9 甲方安全员每周二开展危险源辨识与现场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不安全情况进行拍照,书面处罚,乙方无条件整改。6.10 乙方投入施工用车以及驾驶人员,必须手续齐全。禁止人货混装。6.11 乙方须保持好工作面卫生情况,将现场垃圾每日收集转运出现场,禁止随意丢弃。6.12 未列事项,参考XXXXX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一体化考核办法执行。6.13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负责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甲乙双方在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第七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质量标准7.1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110-55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
7、及验收规范,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优良等级。7.2 本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规定及规范标准。其中如有矛盾,以最高标准及规范为准。本工程质量指标是:竣工验收一次合格率100%,优良率98%以上。7.3 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浇筑前必须有验坑签字手续以及材料检查签字手续。7.4 所有基坑混泥土必须搅拌机机械搅拌。7.5 严禁使用未送检或者送检不合格的材料,严格按配合比进行配料。7.6 按要求做好混凝土养护和保温措施。7.7 按要求做好地脚螺栓运输以及浇筑后的保护。7.8 严格按要求完成试压碎块的制作和养护。第八条:合同价款8.1、 工程费用:全部
8、工程量全部按设计图纸(双方共同确认增加或者减少的除外)基础方量为单位进行结算:基础方量单价:XXX元118.2、 承包单价:承包单价为一次包定价,为综合单价,不随国家政策性调整人工单价而上下浮动。8.3、 以上承包单价为乙方质量、工期、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均达到合同要求的单价,其它条款均按合同相关内容执行。8.4、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以上单价进行调减,否则,要求变动单价的一方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不予认可,同时违约方需赔偿对方不低于本合同总价款的10%的违约赔偿金。第九条施工验收工程量的确定以及施工变更9.1 验收。9.1.1 对已经完工的铁塔基础,乙方先行完成自检,并提出
9、验收申请。9.1.2 甲方收到乙方提出的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根据验收表格,进行验收,验收人员进行签字。2个工作日内完成。质量验收参见国家现行的110-75O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9.2 工程量的确定。9.2.1 依据设计图纸核算。9.2.2 满足质量验收标准的计入工程量,未满足的或者为整改完毕的,不计入工程量。9.2.3 双方签字认可的增加或者减少的工程量。9.2.4 线路变更引起的增加或者减少的工程量。9.3 施工变更。9.3.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
10、下列需要的变更:(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9.3.2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9.3.3 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第十条质保期10.1 质保期一年。10.2 质保期从乙方所承包施工段线路最后一基铁塔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一年。第十一条:农民工人员管理与劳务费发放管理11.1 人员管理,相关管理表格见附表一至附表五。11.1.1 乙方必须建立
11、人员登记制度,并报备甲方。11.1.2 乙方必须建立人员出勤,请销假制度。11.13甲方每周对乙方人员进行一次清点,核对。11.2劳务费计算方式。11.2.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11.2.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甲方,由甲方确认。11.2.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甲方,由甲方确认。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11.2.4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乙方与甲方双方约定支付方式为按每月进度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12、公司资金短缺情况下,甲、乙两方可协商延期支付b113劳务费发放管理113.1 农民工劳务费原则上由乙方负责人代发。113.2 农民工工资采取监督发放的方式。乙方负责人出具工资表,甲方在场监督发放,农民工签字后按压手印后领取费用报酬。费用发放表原件甲乙双方各执一份。113.3 3必要时根据乙方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工资结算表用方直接发放乙方配合发放,费用发放表原件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十二条:劳务费用结算办法与支付流程12.1 支付流程12.1.1 乙方浇筑完成自检后,已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12.1.2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验收申请后,组织人员进行验收,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给出验收结论。验收结论作为
13、申请费用的依据之一。12.1.3 根据验收结论以及14.2的规定,甲方准备资金,在验收完成后的7个工作内完成支付。12.2 支付比例12.2.1 月度支付比例。甲方综合考虑质量验收结果,现场农民工费用支付情况,乙方日常花费以及材料款支付情况以及现场安全文明管控情况给乙方支付费用。支付比例不高于50%o12.2.2 工程完工支付比例12.2.2.1 在乙方全部基础各工序验收合格乙方农民工费用全部发放完毕乙方发生的现场材料款支付完毕XM它各项临时费用(例如房租等)支付完毕的情况下,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o12.2.2.2 甲方项目竣工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12.2.2.3 保期结束后,支
14、付至合同总价款的100%。12.2.2.4 合同总价款含实际完成的劳务费用、奖励、处罚罚金等,最终的合同总价以双方的结算单为准。123质保金合同总价款的10%o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与索赔以及争议处理13.1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以上单价进行调减,否则,要求变动单价的一方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不予认可,同时违约方需赔偿对方不低于本合同总价款的10%的违约赔偿。13.2 合同签订后,除不可抗拒因素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或者无法履行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赔偿对方不低于本合同总价款的10%的违约赔偿。第十四条不可抗力。14.1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15、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甲方项目经理认为乙方应当暂停工作,乙方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乙方应向甲方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14.2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甲方承担;(2)甲方和乙方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乙方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4)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但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5)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6)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14.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第十五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5.1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