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管理办法》政策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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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厦门市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一、制定背景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厦门片区的建设,厦门市科技局积极探索、大胆突破,2015年底在全省率先推出“企业研发经费补助计划”这一支持企业创新、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改革措施,2016年正式实施;2016年10月,研发经费补助列入厦门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贯彻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16)21号)。近年来,市科技局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力求建立一套企业申报简易、数据来源可靠、兑现充分及时的申报和兑现机制。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措施

2、的通知(厦府2019)144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政策的通知(厦府规2020)15号),基于五年的实施经验,广泛参考和借鉴国家及兄弟省市的相关制度,并根据新形势下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市科技局起草了厦门市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稿通过市科技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同时征求了局内各处室、市财政局、税务局、工信局等意见建议,并经集体研究,最终形成厦门市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管理办法。二、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的对象、补助内容是什么?补助对象:在厦门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开展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研发活动,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前申报享受

3、研发前加计扣除政策且满足研发费用补助条件的企业。补助内容:企业研发费用补助(以下简称“研补”)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对企业实际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自主研发费用(不包括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进行补助。三、研发活动的确认及研发费用的归集依据什么文件?研发活动的确认和研发费用的归集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等文件的规定执行。国家相关文件有调整的,从其规定。四、研发费用补助的方式及流程有哪些?1、【初步筛选名单】市科技局根据市

4、税务局提供的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信息,按照研补具体条件进行初步筛选,公布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初步名单。2、【企业填报信息】市科技局发布研补填报通知,列入初步名单的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填报相关具体信息,对研发费用归集和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3、【核查相关信息】市科技局对已填报研补的企业进行信用查询和查重;对存疑企业视情开展核查。4、【资金拨付】市科技局根据年度财政资金安排及核查情况,分批公示拟补助企业名单,公示期5天,无异议后拨付补助资金。企业须在规定期限内配合办理拨付手续,逾期办理的,无法获得补助。市科技局根据当年财政资金情况,可视情对部分信用情况良好的企业给予提前拨付补助

5、资金。五、研补资金查重包括哪些方面?1、研补与企业申报加计扣除年度获得的市级研发类财政补助(生物医药产业扶持资金中与研发相关的补助、“三高”企业租借研发设备补助、新型研发机构仪器设备补、科学仪器设备共享使用补助),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2、企业获得的市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在税会处理中作为“不征税收入”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不得税前扣除,不得计算加计扣除或摊销,不享受研补。六、企业存在哪些情形的不予拨付研补资金?市科技局在初步筛选名单和每批次拨付前,均须查询企业信用情况,企业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予拨付当批及以后批次研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工资支付行为严重失信的

6、用人单位、财政专项资金信用负面清单管理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涉黑涉恶或3年内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被查处;处于科技扶持资金限制申报期间。七、企业重要信息发生变更需要报备吗?研补信息填报完成后,企业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统一信用代码、研发费用、银行账户、法定代表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10日内向市科技局书面报备。因企业未及时报备变更信息导致无法拨付的,无法获得补助资金。八、研补实施过程中企业存在哪些情形会给予处罚?企业存在以下情形的,依法给予处理:1、企业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存在较大偏差或问题的,不予拨付当年研补,并视情况取消其后1-2年享受研补资格。2、已获研补企业,在次年市税务局提供的企业研发费用信息中发生研发费用核减的,应及时退回相应补助资金;未按时限退回的,取消其后3年市级财政科技资金申报资格。3、对提供虚假材料套取财政科技资金的企业,市科技局将全额追缴相应补助资金,取消其后5年市级财政科技资金申报资格。其中属于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所列违法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或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九、咨询方式可拨打市科技局2021878、2029976、2029802进行咨询,也可以微信关注“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或者登陆市科技局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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