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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肥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2023-2026)修订说明为科学规划合肥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范卷烟零售市场经营秩序,合理配置市场资源,形成有序竞争的卷烟市场,进一步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合肥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2021)进行修订,现将修订情况做如下说明:一、修订背景(一)当前合肥市卷烟零售点增长过快,对现行布局规划形成挑战。截至2021年6月30日,合肥全市共有持证卷烟零售户29764户。合肥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2021)从2021年7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到2023年6月30日,全市持证零售户增长至36964户,零售点数
2、量同比上升24.2%,增幅过大,对现行布局规划的合理性、科学性形成挑战。从零售许可管理情况来看,2021年7月一2023年6月,全市持证户中,长期未经营户253户、停业230户、新办未经营18户,占增长零售户的7%,造成许可证资源的大量浪费。从接收的行政许可方面的举报投诉来看,2022年1月一2023年5月,12313受理中心共接收许可类投诉Ill起、许可类举报139起,这些举报投诉主要集中在许可证新办方面,占用了我们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处理,同时降低了烟草的社会满意度。综上可以看出,新办理零售户数量虽然持续增加,但实际质量不高,不利用烟草市场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有必要对现行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
3、布局规划进行修订。(一)上级部门对烟草制品零售点的设置提出更严更高要求。近两年全国及安徽省的卷烟零售点数量均呈增长态势,一方面是疫情冲击造成的维持基本生活的需求加大;另一方面我们发现仍存在不法烟贩利用中小持证零售户订购卷烟用以倒卖的情形,同时也可通过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来规避构成非法经营罪;第三这些被控制的中小零售户仅订烟不经营,日常经营场所大门紧闭,给我们的后续管理带来极大困难。针对市场存在的实际问题,上级局要求我们要系统思考、科学规划卷烟零售点布局,要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交通状况、消费能力、网点存量、区域规划、零售业态变化等实际情况设置布局,对利用优惠条款“钻空子”要合理解决,合理把控
4、特殊群体办证优惠尺度。根据上级局要求,我们全面分析了现行布局规划,认为有修订的必要。(三)现行布局规划(2021)中,对弱势群体设置的照顾条款成为办证漏洞。为彰显烟草部门的社会责任,在现行布局规划中,我们设置了相关的照顾条款,对军残、军烈属及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业给予不受布局规划限制的办证优惠。布局规划(2021)实施两年来,各类受照顾群体共办证560份,其中军残316户、连锁店244户、军烈属6户,受照顾群体办证占许可证增长量的7.8%,比重较大。从办证情况来看,已办证的残疾军人涉及到全国各地,很多并非本人在经营,甚至涉及军残证的出租问题;有些连锁便利店为了能获取办证照顾,通过重新注册
5、改变企业外资性质的方式获取许可证。从后期管理来看,这些残疾军人出租军残证办证后并不参与日常经营,对实际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无法监督,给我们的后续管理和案件调查处理带来较大困难;大量连锁企业办证不受布局限制,其门店遍地开花,挤占了其他中小经营者的利润空间,造成其他经营者怨声载道,在疫情冲击下,依赖卷烟小本利润生存的普通零售户难以为继。(四)当前卷烟市场的销售现状要求我们必须对现行布局规划进行调整。2020年一2022年,全市卷烟销量分别为28.19万箱、28.64万箱,29.62万箱;销售额分别为122.64亿、128.46亿、140.35亿;零售户月均卷烟销量分别为210.73条、190.26条
6、、177.61条;月销售额分别为3.67万元、3.41万元、3.37万元。上述数据可见:在卷烟销量逐年增长的情况下,零售户月均卷烟销量及销售额呈现双下降趋势,根本原因在于持证零售户数量增长过快。二、修订依据及过程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应体现前瞻性,坚持均衡发展,坚持零售户总量与烟草制品消费需求相适应,施行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制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烟草专卖局应适时评估执行效果,对不适宜的规定及时作出调整。经过评估,我们认为,现行合肥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2021)已不适应合肥烟草市场现状。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五
7、条规定:制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应当遵循依法行政、科学规划、服务社会、均衡发展的原则,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履行听证、备案等程序。合肥市烟草专卖局依据法定职权,成立相关组织,发放调查问卷、起草合理布局(草案)、召开专题研讨,经过法制审查,形成合肥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审定稿)。为确保制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更具有操作性、实用性、前瞻性,依据法定程序,今天在此召开合肥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听证会,目的是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增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制定的公开性、透明度,确保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更加规范严谨,行政许可资源配置更
8、加科学合理,现就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四、修订内容(一)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安徽省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划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据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关键要素,结合合肥市烟草市场现状和区域特点,制定合理布局规划。(一)布局原则本规划第五条规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以烟草制品市场需求为导向,遵循依法行政、科学规划、服务社会、均衡发展的原则,适应社会发展与结构优化需要,逐步构建“布局合理、竞争适度、进退有序、健康理性”的烟草制品零售市
9、场环境。(三)具体修订条款根据调查问卷结果、以往举报投诉产生的问题,吸取以往管理中的经验,布局规划设置的模式为“距离控制、数量上限”两种模式,设立禁办条款。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调整:一是明确禁止设置卷烟零售点的情形和场所。在本次修订过程中,我们明确了禁止办证的情形和场所,主要涉及到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安全因素不达标的、位于学校周边的、不利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封闭场所、自动售货、信息网络、防火场所等。二是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繁华程度及市场现状,对合肥四区及五县的距离控制标准进行了调整,使得既能满足消费者消费需求,又不至于使得零售点过于集中造成恶性竞争,同时给被照顾对象了留出照顾空间,避免既存零售户对受照顾对象意见过大。三是对自然村、商业综合体、告诉服务区等明确了设置卷烟零售点的上限。四是对先店后校情形保留了照顾。零售户店铺设立在先,中小学校设定在后的,如果店校之间的距离在50米范围内的,持证人在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主动申请搬离的,给予不受布局规划限制的照顾。五是对电子烟、雪茄烟专营店等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所适用的布局规划给予明确。六是更加注重细节,便于实际操作。如:明确了距离测量的标准、对经营场所进行了界定、明确了封闭式场所的判断标准、对商业综合体进行了界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