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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利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得我厅的政府信息,规范我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信息,是指我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第三条本厅依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归口接收、答复申请人向本厅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处(室、局)和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具体审查工作;可予公开的,制
2、作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文本。第五条申请人向本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书写确有困难的,也可以提出口头申请,由工作人员当场记录,并由申请人确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形式要求、用途。第六条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提供虚假身份证或拒绝提供身份证明的,视作无效申请。第七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第八条本厅工作人员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须经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
3、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第九条不能当场答复的,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交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办理。业务主管单位接到转交的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提出书面答复意见交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属于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二)属于依申请可予公开的,制作相应的政府信息;(三)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四)依法不属于本厅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
4、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五)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六)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业务主管单位认为需征求本厅有关部门或单位意见的,应主动征求意见,被征求意见的部门、单位应在收到征求意见函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回复意见。征求意见所需时间包含在前款所述的10个工作日内。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业务主管单位提交的答复意见进行审核,经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书面答复申请人。第十条业务主管单位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水利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不能确定
5、的,报厅保密办审查。厅保密办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省保密局确定。第H一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业务主管单位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并商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除外期限。第三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20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政府信息,业务主管单位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应提出予以公开的审查意见,由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厅领导决定是否公开。决定公开的,由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第十二条
6、业务主管单位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答复意见,需要延期答复的,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向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说明理由,由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通知申请人。第十三条业务主管单位在审查中认定申请人要求提供的政府信息含有不应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第十四条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业务主管单位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制作,交由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对于按照申请人的要求,提供相应政府信息有困难的,业务主管单位应会同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申请人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应当
7、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第十五条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本厅提供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有权要求本厅予以更正。本厅无权更正的,应当转送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处理,并告知申请人。第十六条对于同一申请人就同一内容反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厅已经答复的,可以不再答复。第十七条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可以不予提供。第十八条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第十九条驻厅纪检组和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厅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
8、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年(申)字第一号申请人信息公民姓名工作单位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邮政编码联系地址法人/其它组织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传真联系地址电子邮箱所需信息情况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所需信息的用途信息的提供介质口纸质口电子文档光盘获取信息的方式口邮寄口快递 电子邮件口传真 自行领取口当场阅读、抄录、拷贝 如本机关无法按指定方式提供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申请人签章:申请时间:年月曰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登记回执年(回)字第一号本机关于年月一日收到(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通过当面递交、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提出政府信息公
9、开申请,申请获得信息。 当场予以答复; 于年月日前作出书面答复。如本机关在该期限内未能答复,将向你(单位)作出书面说明。最迟于年一月日前作出书面答复。 经初步审查,请你(单位)补正,再行申请。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L年(回)字第一号(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本机关于年月一日收到你(单位)通过当面递交、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获得信息。对你(单位)的申请,本机关将: 当场予以答复; 于年月日前作出书面答复。如本机关在该期限内未能答复,将向你(单位)作出书面说明。最迟于年月日前作出书面答复。 经初步审查,请你(单位)补正,再行申请。水利厅政府信息
10、公开专用章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延期答复告知书年(延)字第一号(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登记回执年第一号)。本机关在审查过程中,因(说明延期原因),不能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4条第2款、水利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第一条第一款,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延长15个工作日做出答复。特此告知。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年(告)字第号(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
11、请(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登记回执年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水利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经审查,告知如下:口主动公开本机关已主动公开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请到获取。口可予公开本机关将自年月一日起提供你(单位)所申请的信息,届时请:口到以下地点领取/当场阅读/抄录/拷贝;注意查收邮件/快递/电子邮件。口不予公开口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口涉及商业秘密的政府信息;口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口公开后将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口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口建议向机关咨询,联系方式为一J信息不存在口经查,本机关不
12、存在你所申请的政府信息。申请内容不明确口本机关难以根据你(单位)的申请确定具体的政府信息。请更改、补充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后再行申请。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联系人:联系电话:附件5.水利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征求第三方意见书年(征)字第号本机关于年一月一日收到XXX(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要求获得政府信息。经本机关审查,申请人要求获得的政府信息,涉及你(单位)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XX条、水利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第XX条,特征求你(单位)的意见。你(单位)是否同意本机关向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请自收到本征求意见书之日起20日内,
13、向本机关做出书面答复。逾期未向本机关做出书面答复,本机关视为你(单位)不同意公开。对于你(单位)不同意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不向申请人公开;如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将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你(单位)。如认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你(单位)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你(单位)的书面答复意见请反馈至:贵阳市西湖巷34号水利厅XXX处(业务主管单位)邮编:550002,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O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外时间告知书年(外)字第一号(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本机
14、关于年月日收到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登记回执年第一号)。经本机关审查,你(单位)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到第三方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3条、第24条第3款,水利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第一条第一款,需要依法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为一个工作日,从一年月日开始计算。特此告知。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通知书年(通)字第号本机关于年一月一日收到XXX(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要求获得政府信息。因申请人要求获得的政府信息涉及你(单位)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瓯条、水利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试行)第瓯条,本机关于年月日向你(单位)征求意见。你(单位)于一年月日(前未)向本机关反馈意见,不同意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经审查,本机关认为(理由),经研究,决定向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现通知你(单位)。如认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你(单位)的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年月日(联系人:联系电话:)